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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计重收费”更能体现公平



  王则楚

  前不久,省政协文史委的年会在阳山召开,从广州到阳山170公里的路程,汽车竟然走了4个多小时。面对着开通不到十年的清连一级公路被重载车辆压烂的路面,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冠雄在广东电台接听“民生热线”时表示,“广州有望实行计重收费来遏制超载行为。”也就是在收费站那里,直接在车辆通过的地下安装地磅,对过往车辆进行计重收费。这一方法当然比按车辆标定载重量进行收费更符合实际,也更公平。

  以往,南下的货车中重载货车和超载货车特别多,原因很简单,就是重载、超载车辆所支付的路桥费与非重载、不超载的车辆是一样的,重载、超载车辆可以在同样的路桥费成本下得到更多的收益。因此,即便不是“不超载就没钱赚”,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司机们和物流公司都还是会去“超载”的。

  然而,超载所造成的路桥损失是巨大的。由于重载、超载车辆在轴压上大大超过公路设计的承载能力,使公路的正常寿命缩短了80%以上。以清连一级公路为例,通车三年,就造成全线南下一侧路毁严重;边修变半通行,勉强通行三年,就全线瘫痪;不得不再高标准修建清连高速公路。巨大的投资,结果让超载的蝇头小利给吞噬了。按理路桥就应该对重载、超载车辆加倍提高其收费标准,但恰恰没有这样做。这种不平等、不公平的收费办法,自然要被以追逐利润、收益为己任的企业和个人所利用,超载、重载就必然会存在,而且会屡禁不止。

  在全省村道硬底化的建设中,各级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为新农村的建设打下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底子,但许多村道已经受到重载、超载车辆为少缴、不缴路桥费而绕走村道的破坏,如果我们不采取有力措施及时遏制重载、超载行为,更严重的毁路现象还会出现。

  只有实行公平、公正的收费办法,纔可以遏制不公平的违规重载、超载行为。此前,省政协到江西考察,已经看到江西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过道路上设置地磅,准备实施车辆计重收费;省政协委员以及省政协的领导也提出过计重收费、防止超载毁路的建议。

  今天,在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时候,同样要在市场交易方法上不断改进,去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车辆计重收费既是一个更加公平的交易方法,也是防止超重、超载,保护路桥设施一个有效的措施,希望能尽快实现。

  

  (200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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