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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更多的照顾



  一份经验材料上说:湖南省一些单位分房采取计分制,规定归侨、侨眷加四分、五分,有的还在住房楼层上予以照顾。看后,不禁引出一番感想来。

  “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这是党对归侨侨眷一贯的政策。现在对知识分子给予照顾,有些人尚可理解,但一谈到给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更多的照顾,他们就想不通,就会问:“其他人怎么办?”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归侨知识分子座谈会上,廖承志同志对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的特点作了分析。他说:他们中有许多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他们有广泛的对外联系,可以起别人难以起的作用;他们中许多人几十年远离自己的亲人,有更多的实际困难;长期以来,在“左”的错误影响下,他们受歧视、蒙冤屈甚于其他知识分子”。这几年,有许多知识分子外流,不少人是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出去的。因此,给予归侨、侨眷知识份子照顾是很有必要的。同时,归侨、侨眷知识分子人数少,给他们更多的照顾也是可能的。如果说对知识分子要给予适当照顾的话,那么,对于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就更应给予更多的照顾。

  有人认为,外省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少,容易照顾,而我们广东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成堆,无法照顾。这种说法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实际并非不可以做到。请看事实:被评为全国侨务系统先进集体的茂名石油公司,有归侨、侨眷工程技术人员近百名,虽然近几年来该公司在住房方面有困难,但为了给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创造较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公司规定,凡担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职务的,每户比其他职工多分配一定数量的住房面积,对其中的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则优先照顾。可见,给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更多的照顾,非不能也,实弗为也。

  最近国务院侨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解决住房和子女就业等问题时,给予归侨、侨眷适当照顾,并就这些方面的照顾作了具体规定。当前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就是要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踏踏实实地、一桩一桩地解决他们中存在的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原载《广东侨报》,1983 年 6月 10日)

  (注:当时侨眷只含华侨、归侨的子女、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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