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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地理基本特征



  朱云成 贺交生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1984年末全国总人口已达103,475万人(未包括台湾省和港澳人口数,以下同),约占同年世界总人口的22%,如此众多的人口,其增长和分布状况怎样?在幅员广大的中国,各种人口变动的地域差异如何?本文对这些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解放后人口增加快,西部快于东部

  解放前,中国人口增长缓慢。据史料记载,西汉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人口为5,559万。经1520年到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全国人口不过6,086万人,只增长了9.4%。自1552~1949年的397年间人口由6.086万人增加到54.167万人,共增加4.8亿人。

  解放后,35年来,我国人口增长特别快。全国人口从1949年末的54,167万人增加到1984年底的103,475万人,短短的35年内,人口就增加了4.9亿,年平均递增率高达18.93‰。这种快速增长是由高出生率和低死亡率共同作用的结果。五十年代,全国人口出生率在24.78‰(1959)~37.97‰(1954)之间;六十年代在18.13‰(1961)~39.34‰(1964)之间;七十年代由于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在17.90‰(1979)~33.59‰(1970)之间,八十年代头五年在17.5‰(1984)~21.1‰(1981)之间。人口增长较快,除高出生率的因素外,还由于死亡率的大幅度下降,从解放初的20.0‰下降到1984年的6.7‰。人口死亡率下降到1984年的6.7‰。人口死亡率下降快的主要原因:首先是解放后城乡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其次是加强了医疗卫生保健事业,一些恶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再次是人口年龄构成比较轻。

  解放后,我国的省(市、区)行政区划变动较大。要比较各省区人口增长速度的差异是困难的。现只能用1964和1982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和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对比,有关部门已作了认真核对,将1964年原有行政区划均按1982年现行行政区划作了调整,统计出可比较的人口数。按此,根据各省(市、区)1982年比1964年人口增长幅度,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属人口增长快的省(区)。18年来人口增长在50~83%之间,有12个省(区):宁夏(82.99%)、青海(79.06%)、新疆(77.15%)、贵州(66.31%)、黑龙江(63.03%)、云南(60.28%)、安微(59.33%)、江西(57.19%)、广西(56.64%)、甘肃(55.46%)、内蒙古(54.94%)和福建(54.38%)。这12个省、区人口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少数民族集中区、计划生育开展较晚、生育政策较宽。如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云南、贵州、青海、甘肃等。

  二是有些省份外来移民较多。如黑龙江省由于办农场、开发油田等从外省迁入较多的青壮年劳力。

  三是有的省份计划生育工作做得较差,人口出生率高。如1981年全国平均人口出生率为20.91‰,而贵州、云南、福建三省则分别为27.89‰、25.36‰、22.07‰。

  第二类:是人口增长较慢的省、市。18年来人口增长幅度低于40%,共有9个省、市:上海(9.68%)、北京(20.83%)、天津(35.20%)、辽宁(32.19%)、山东(34.56%)、河北(35.20%)、江苏(35.74%)、浙江(36.94%)和陕西(38.58%)。这些省、市人口增长较慢的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城镇人口比重大,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对人口迁入控制较严。如北京、上海、天津和辽宁等。    

  二是计划生育工作做得较好。如江苏、浙江、山东等,其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数。

  第三类:是人口增长处于中等速度的省、区。18年来人口增长在49~50%之间,共8个省、区:四川、吉林、山西、广东、湖南、河南、湖北和西藏。

  综上三种地域类型来看,大体是:东部沿海省、市人口增长速度较慢,中部各省处于中等速度,西部省区、尤其是少数民族集中区人口增长速度最快。从沿海到内地,18年来人口增长速度由低到高的格局,与经济发展水平由高到低,恰好形成鲜明对照。

  二、年龄结构由年轻增长型向成年稳定型转变,开始形成三种地域类型的年龄结构特征

  1953年,0~14岁组人口占总人口的36.3%,15~64岁组人口占59.3%,65岁及其以上年龄组人口占4.4%。从年轻人口(0~14岁)占的比重大和老年人口(65岁及其以上)占比重小这两个特点来看,属年轻增长型的年龄结构类型。但经过29年人口再生产的变动,到1982年,中国人口年龄构成则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0~14岁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降到33.6%,比1953年减少2.7%15~64岁组人口的比重提高到61.5%,比1953年增加2.2%;65岁及其以上年龄组人口的比重为4.9%,比1953年略有增加。可见,1982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变为成年稳定型年龄结构类型。这与瑞典1860年、日本1955年的人口年龄结构情况很相似。

  这种年龄结构的优点有二:一是年轻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减少,有利于今后控制人口增长;二是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有利于减少每个劳动者的抚养数。但我国人口老化将会加快。

  中国人口年龄构成的地区差异,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少数民族集中的各自治区,属年轻增长型的年龄构成类型。由于这些地区自1971年以来计划生育政策较宽,出生率高,造成0~14岁组的人口比重较大。如宁夏占41.44%,青海占40.79%,均高于全国平均数。65岁及其以上人口的比重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青海占2.71%,宁夏占3.25%。

  二是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开始步入老年减少型年龄构成类型。我国各大城市由于种种原因,人口出生率较低,老年人口占的比重较大。1982年普查统计,这些城市0~14岁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上海占18.09%,北京占22.12%,天津占24.25%,均已接近1981年世界发达国家年轻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如日本占24%,美国占22%)。65岁及其以上年龄组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于全国水平,但远低于发达国家。如上海占7.38%,北京占5.64%,天津占5.54%,1981年西欧各国占14%,日本占8%,美国占1l%。

  三是除江苏外,其它多数省份属成年稳定型年龄构成类型。其特点与全国的人口年龄构成类型相似。

  三、民族构成复杂,各省(区)差异大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国共有56个民族,汉族93,66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93.3%,其他少数民族共6.723万人,占总人口的6.7%。少数民族中人口超过200万的有10个,共5,357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0%。按人口数多少排列,依次为壮、回、维吾尔、彝、苗、满、藏、蒙古、土家和布依族。汉族遍布全国各地,少数民族的聚居范围占全国土地面积的62.5%。一些主要少数民族在全国29个省、市、区都有。因此,中国各民族的分布已逐渐形成一种多民族杂居的状况。

  由于历史原因及解放后人口增长和迁移的结果,形成了我国各省、区、市的民族构成差异很大的特点。国内五个自治区中,除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所占比重较大外(西藏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新疆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59.56%),其他三个自治区中,汉族人口均占较大比重,如广西汉族占61.7%,少数民族占38.3%;宁夏汉族占68.06%,少数民族占31.94%;内蒙汉族占84.45%,少数民族占15.55%。其他省区中,少数民族也占有一定比例。如青海占39.42%,云雨占31.7%,贵州占26.01%,辽宁占8.1 4%,甘肃占7.92%。另有12省少数民族人口占本省总人口不到2%。如江西占0.07%,江苏占0.18%。这些省份几乎是单一汉族聚居区。

  四、劳动资源利用率高,在业人口比重也较大

  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在业的劳动人口约5.2亿人,占总人口的52%,不在业的被抚养人口占48%。每一在业人口的抚养指数为0.93人。我国劳动适龄人口共有57,362万人(按男15~59岁,女15~54岁计),占总人口的57.14%,在业人口占劳动适龄人口的9l%。可见我国劳动资源利用率是很高的。应当指出,在9%的不在业劳动适龄人口中,从事家务劳动和在校学生约占70%。

  在大陆29省市区中,在业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最高的是上海,占62.7%,最低的是黑龙江,占40.8%,高低相差21.9%。

  在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最高的,除上海外,依次是北京(58.8%)、江苏(57.5%)、天津(56.9%)和四川(54.9%)等。占总人口最低的除黑龙江外,依次是吉林(42.3%)、福建(45.4%)、宁夏(46.7%)、江西和新疆(46.9%)、内蒙古(47%)和青海(47.6%)等省区。

  制约地区人口劳动构成差异的因素,首先是年龄构成的地区差异。中国适龄劳动人口,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充分就业。特别是广大农村,手工劳动对劳动技术要求不高,一般也都能找到工作。因而在一些生育率低,年轻人口相对较少、老年人口比重也不大的省、市,其劳动入口所占比重就大,如上海、北京、天津和江苏等。反之,宁夏、新疆、内蒙和青海等的年轻人口占的比重大,老年人口占的比重较小,在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就低一些。

  其次,各工种所需劳动强度对人口劳动构成也有影响。农业劳动中,种植业需要的劳动强度大,畜牧业(特别是游牧、放牧)所需的劳动强度就较小。故老年人口在业比例,在农业和牧区就有显着不同。据第三次人口普查职业人口的年龄构成资料,种植业中老年人在业数占本职业在业总人口的5.37%,而牧业的老年人则高达13.07%。

  其他还有家务劳动人口和在校学生、退职退休人员等占不在业人口的比重大小,也影响各省市区劳动人口构成比例。

  五、城市人口比重低,省(区)际差异明显

  城乡人口构成是人口地域构成分布的一种表现形式。全国城镇与乡村交错分布,在政区上形成各种城乡交错的复杂体系,如直辖市和直辖市下设县或地属市,地属市下又有县级市和县,镇又属县管理。1984年底,全国有300个市,6,211个镇。全国总人口中市、镇总人口33,006万人,占31.9%,乡村人口70,469万人占68.1%。上述市镇人口统计中,包括市属郊区(不包括郊县)的农业人口在内。估计全国所统计的市镇人口中,约有1/3是郊区农业人口或镇的农业人口。1949年城镇人口占10.6%,1984年虽增加到31.9%(此数字偏高),但仍是较低的,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1984年底城镇人口占本省区总人口比重最大的有:山西(55.9%)、吉林(55%)、辽宁(54.7%)、黑虎江(51.4%)和山东(48.5%)。最小的有西藏(10.2%)、河南(16.1%)、安徽(17.9%)、四川(18.4%)和甘肃(20.6%)。

  城乡人口结构的地域差异,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工业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中国从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就注意控制城镇人口增长。防止农村人口盲流进城。各地城镇人口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国家工业投资必建新项目所需职工及其家属数量。东北三省和河北省,是我国“一五”和“二五”计划中重点建设项目较多的地区,原有工业基础也相对较好,因此城镇人口比例较高。同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原有工业基础差,重点建设项目较少,吸收城镇人口能力有限,城乡人口结构中农村人口仍占很大比例。

  其次是农产品(主要是粮食)商品率的地区差异。我国农村人口多、增长快,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年增产的粮食等农产品有相当一部分就地为新增的农业人口消费了,故商品农产品增长有限,这就限制了城镇人口的增长量。有些年份(如1960、1961年)因农业严重歉收,还将自1958年从农村迁入城镇居民动员回乡,出现了城镇人口回流农村的反常现象。东北三省,特别是黑龙江省是我国商品粮最大产区之一,容纳城镇人口的能力较大,这也是其城镇人口比重较大的部分原因。

  第三、统计口径变动的原因。我国市镇建制的规定和城乡人口划分的标准前后不够一致,幷且各地在执行这些规定时也不够一致。这样,使我国城镇人口在统计上部分背离了实际情况。最明显的是解放后所进行的三次人口普查中关于镇的数量,一次比一次少,1984年则跳跃式地增加。这与我国设镇标准的几次变动是有关的。同时,1984年底全国城镇人口比重比1982年增加11%,也跳跃式地增加了。其原因主要是市人口中包括了郊区农业人口;有的市把所在的县都划为郊区,如广东省中山市把原有中山县都作为郊区人口统计为市的人口;1984年国家放宽了建镇标准,使镇数迅速增加。有些地方把镇管村的人口数也统计到镇的总人口中。由此可见,必须完善市镇建制的规定和城乡人口划分标准,并在执行这些规定或标准时贯彻严肃性原则。

  六、人口地区分布不平衡,主要偏集在东南部

  我国人口地区分布面貌是经历几千年人类生产活动和繁衍才形成的。中国一向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1983年末农村人口占76.5%,农业生产是人口生活资料的源泉,而农业生产又深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人口分布虽说主要取决于社会经济条件,但也不能忽视自然条件的重大影响。我国各地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不一,不仅人量分布不均,而且人口密度也相差很大。

  1984年末统计,全国26省、区中,人口数最多的前五省依次是,四川(10,112万人)、河南(7,646万人)、山东(7,637万人)、江苏(6,171万人)和广东(6,166万人)。人口数最少的前六个省、区依次是,西藏(197万人)、青海(402万人)、宁夏(406万人)、新疆(1,344万人)、内蒙(1,985万人)和甘肃(2,0167万人)。人口最多的四川与最少的西藏相差51倍。这说明我国各省、区人口数量分布是很不均衡的。

  若就区域角度来看中国人口数量分布,则大致可把全国26省、区(市包括在所在的省)分为三组:

  第一组东南部十一省(包括华东6省和中南5省)。人口合计58,26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6.3%。

  第二组西半部两省(青海和甘肃)四区(西藏、新疆、宁夏,内蒙)。人口合计6,350万人,占全国的6.14%,其人口数与东南部江苏省(6,171万人)相当。

  第三组处于第一、二组之间的东北、华北和西南九省区。合计38,439万人,占全国人口的37.15%。

  以上三类区域的人口数量分布状况,大致可反映出我国人口数量分布由东南向西北递减的特点。

  人口数量的分布还反映不出各省区人口稠密程度,必须结合土地面积,从人地比例来看人口分布。

  中国1984年未人口密度为108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人/平刀公里)最高的前五位,依次是上海(1,944)、天津(707)、江苏(602)、北京(564)和山东(499)。若只计省区的人口密度,则依次是江苏、山东、河南(458)、浙江(392)、安徽(366)和河北(293)。广东(291)与河北人口密度很接近,也可并列第五位。人口密度最低的前五省、区,依次是西藏(2)、青海(6)、新疆(8)、内蒙(17)和甘肃(45)。最高与最低的省、市、区相差972倍。若只计省、区之间的最高、最低人口密度,则相差301倍。可见我国省、市、区间人口密度分布比人口数量分布的差异更大。

  若按上述人口数量政区分布的三组来看人口密度,其差异情况如下(不包括市):

  第一组华东、中南组十一省的人口密度在162(广西)~602(江苏)之间。

  第二组西半部二省四区的人口密度在2(西藏)~61(宁夏)之间。

  第三组东北、华北及西南九省区的人口密度在70(黑龙江)~293(河北)之间。

  上述区域人口密度分布状况,也可反映出由东南向西北递减的特点。

  综上所述,中国人口地理的基本特征突出表现在人口增长、构成和分布的东西差异上,而人口生存的自然、社会环境是这些特征形成的基础。

  究竟如何看待这种东西差异?如何改善我国的人口分布状况?作者认为,改善人口分布是我们所要努力的方向,一定地区的人口数量必须与当地的自然、经济环境容量相适应,背离这一要求都是不切实际的。西部地区人口密度虽小,但一些緑洲和河谷的人口密度也是相当可观。如新疆緑洲内每平方公里可达二、三百人,最多的可达七、八百人,而緑洲以外多是不适于人类生存的戈壁、沙漠、杳无人烟。由此看来,东西人口分布差异也有其客观性,合理性的一面。因为我们不能要求在一个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差异大的国土上,达到人口数量的均匀分布,这种“理想”的人口分布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不可行的。西部地区与其现在通过较高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和移民,达到这种“理想”人口分布,倒不如适当控制本地区人口数量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紧基础工程建设,适当从沿海引进技术骨干,这样,可能更有利于西部经济发展,进而为人口移居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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