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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各表」等于台独偏安?

  联合报社论

  本报在岁末新正发表的《中华民国九十九年感思》系列社论六篇,受到两岸有心人士的重视与讨论;我们并不认为系列社论所言即是颠扑不破,而抛砖引玉、集思广益,才是我们动念写作的初衷。

  两岸问题是一个见仁见智的大难题。对于赞同《元旦六论》见解者,我们固然欣慰;对于不赞同者,我们也表尊重。但若有严重误解或曲解,我们仍应试作说明,以免以讹传讹。

  张亚中、谢大宁、黄光国三位学者,发表《六问联合报》,指《六论》所主张的「一中各表」,等于台独,等于偏安;这是误解,也是曲解,我们有不能已于言者。

  三学者长期关注两岸议题,钻研甚深,创见亦多,令人钦敬。但此次发表《六问》,一方面标榜他门创制的「一中同表/一中三宪/两岸统合」,喻为「两岸和平发展的战略基石」;另一方面,又指「一中各表」不合逻辑、不可行、不符合相关各造的利益,笔锋一转,甚至指「一中各表」与刚性台独、柔性台独、偏安台独、偏安自保,及独台是同一类属的政治主张。若说「一中各表」不可行,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若说「一中各表」等于台独、等于偏安,那就不知所云了。

  其实,我们完全看不出《六问》与《六论》有什么斩钉截铁的歧异。暂难细论,仅举二者的最大共同点有二:

  一、都是「泛屋顶理论」。《六论》的主轴,是强调和平发展的「过程论」,而欲以缓化、软化、转化,来改善统独的「目的论」。因为强调「过程论」,所以主张「筷子理论」(不统/不独),与「杯子理论」(维持「中华民国一中宪法」的「现状」);但强调「过程论」,亦并未回避「目的论」,因此也主张可考虑以「屋顶理论」来处理「目的议题」,例如两岸成立「邦联」。《六问》似乎指称:「一中各表」对「一中」的意涵交代不清,但《六论》却说得很清楚:「一中各表」所说的「一中」,说的是「屋顶」,是「第三概念」、「上位概念」;比如,若成立「邦联」就会出现「第三宪」,与《六问》无异;至于「各表」,《六问》与《六论》皆主张「一中宪法」,更无差别;《六问》又称,「接受一中,不表示我们必然接受大陆为中央,台湾为地方」,这岂非也是一种「各表」?《六问》毕竟并不赞成「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认为「一个中国」应是「第三概念」(第三宪),这又与《六论》有何不同?甚至,《六问》主张,可经「和平协议」做为建立两岸政治互信的「第一份文件」,这也是本报早有的提议,差别何在?

  至于《六问》将「一中各表」说成与台独与偏安无异,甚至说成皆是「螟蛉子之焦虑」,更不啻已是指鹿为马。台独会主张「一中宪法」吗?偏安者会主张「两岸共同回归辛亥革命及孙中山的起点」吗?会主张由「合理的过程」达到「改善之目的」吗?三学者大可自诩有「经略大中华」的雄心壮志,但何必将他人说成「孤儿心态」?

  其实,《六论》主张两岸关系应「化整为零」,《六问》则是主张应当「化零为整」。然而,无零岂有整,无整则零亦乱;「过程」与「目的」应是首尾呼应、相辅相成,没有非要相互对立的道理。

  二、北京是主要的变数。《六问》称,《六论》的观点有一点一厢情愿,我们承认;但《六问》的问题,则是在不知自己也有一点一厢情愿。《六问》指出,「两岸的物质权力处于不对称状态」,这也是《六问》与《六论》必须面对的相同处境。《六问》对《六论》的质疑,最具说服力者,应是「北京『凭什么』接受一中各表」这类的口吻,六篇长文不断抬出「北京不答应」,据此反对一中各表;难道不怕有人也会用同一语气请教《六问》,北京又「凭什么」接受「一中三宪」?

  然而,北京不接受,未必是绝对不可变的事情。必须声明,我们不反对「一中三宪」,且认为「一中各表」与「一中三宪」只是名异实同;而北京若能接受「一中三宪」,就没有道理不接受「一中各表」,因为两者皆是「泛杯子理论」与「泛屋顶理论」。令人遗憾的是,若为了主张「一中三宪」,却要以北京「凭什么接受」来否定「一中各表」,那就是莫名所以了。

  其实,为了解决两岸僵局,在两岸主政者与社会菁英间,出计献策者不可胜数;其中有一共同困境,即皆须面对「北京不答应」或「台湾不接受」的难题,这也是「一中三宪」与「一中各表」的共同处境。虽然如此,两岸却仍然是议论滔滔,正是因为「不接受/不答应」未必是铁板一块。所有的「理念的创制」,皆须首先打破「墨守成规」的局限。正如《六问》所说,东西德的《基础条约》,与欧盟的《赫尔辛基最终议定书》,皆是穿透了许多「不答应/不接受」才破茧而出;同样的,两岸自「解放台湾」「反攻大陆」,能走到今日以「和平发展」为主轴基调,又何尝不是穿透了许多「不答应/不接受」而形成?我们希望两岸皆能接受「一中各表」,同时也欢迎两岸能接受「一中三宪」;我们不在意谁的理论学说能成为两岸的正式论述或旗帜,我们只关切如何经由「合理的过程」以实现两岸「改善之目的」。

  由于我们更强调过程论,所以不认为「台湾前途应由两千三百万人决定」是什么离经叛道的论述;我们也认为两岸问题的终极解决,必须同时化解确实存在的台独因素,所以只能转化台独,而不可想像把台独一笔勾销;尤其,「一中各表」与李登辉的「两国论」,及民进党的台独,根本不是一回事,何能将之指为一丘之貉?三学者难道不是在「为箭画靶」?

  最后,我们要郑重声明,《元旦六论》与马政府完全无关,连一点点关联都没有。其实,「一中各表」是一个仍在发展中的概念,我们在李登辉时代即主张「一中各表」,也不在意与马政府「一中各表」的思考有何出入。我们的用心,只在尝试为「一中各表」思考体系的建构略尽棉薄而已。我们欢迎「一中三宪」的创见,但也希望我们对「一中各表」的思考,勿被误解及曲解。集思广益,岂不甚好?

  原文刊载于《联合报》民国99(201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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