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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和平协议与和平发展的方向与前瞻

  一、前言

  台海和平环境的建立,是两岸当局与人民自1949年内战之后一直的期待。北京在1955年就由周恩来宣布,中共对台政策将从“武装解放”调整到“和平解放”。1979年的“告台湾同胞书”,尚宣称自即日起正式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并希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之间的商谈结束这种(两岸之间)军事对峙状态”周恩来的说法可参阅人民日报,1955年7月31日,引述于郭立民编,《中共对台政策资料选辑,(1949-1991)上册》,台北:永业出版社,1992年,页136。有关“告台湾同胞书”全文内容,请见《中共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chn/ziliao/wzzt/2311/t10733.htm。(2012年5月24日检索) 台北虽然在早期没有明言欲建立两岸之间的和平架构,但是六○年代国府开始创道“七分政治、三分军事”的大陆政策,多少己经开始修正军事反攻大陆的想法。等到八○年代再提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说法,更为明显的勾划出两岸之间和平整合的前景。而1991年的“国统纲领”,更是具体的提出“两岸应摒除敌对状态,并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台北在七○与八○年代对大陆采行的政策,是参考台湾大学蔡政文教授与东吴大学林嘉诚合着的《台海两岸政治关系》一书里,提到1987年之前国府大陆政策分成二个时期:1961-1971年台北是强调政治反攻,1979-1987年台北改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代替反攻复国。请见蔡政文、林嘉诚,《台海两岸政治关系》,台北:国家政策研究资料中心,1989年,页118-141。至于“国统纲领”全文,请参考《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http://www.mac.gov.tw/big5/mlpolicy/gnu.htm。(2012年5月24日检索) 

  两岸对和平远景的期待可以理解,但从理想走向实际却需要一段漫长而且曲折的过程。两岸之间因为长期的对立与隔阂,本就存在脆弱的互信基础,要立即迈向最敏感的终止敌对状态协议,当有其极端困难之处。本文即以现今的局面,来解析出两岸对此一问题的立埸与要求,并整理出双方对此事件的不同解读,与彼此尚存在无法跨出门槛的症结所在;以及解读目前两岸关系的发展,一旦步入相互之间有冷处理或过热对应的现象,很可能道致对和平发展前景的迟滞。此外,本文亦希望在未来两岸关系发展过程里,能提出较为实际但又不缺弹性的方案,交由两岸双方当局参考,期能突破此一困局,早日催生和平协议的实现。

  二、两岸创议“和平协议”的意愿显示

  (一)2007年之后:“和平协议”,北京就持肯定的态度与积极的推展

  2007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更具体提出“和平协议”一词十七大报告辅道读本编写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七大报告辅道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页42-44。]这项突破的用词,引起两岸与国际社会极大的回响,认为这句话具有创意,可以缔造两岸关系的荣景。配合两岸与国际目前的情势,可能尚要赋予新的政治意义:

  第一:“和平协议”一词正式载进十七大政治报告官方文件,当然是众所瞭解的重要性与政治意义。不过,这也代表了北京对台政策在今后五年里,将遵循这项名词所宣示的意义与轨迹来运作。

  第二:胡锦涛在提出“和平协议”时,文稿中的前后连带及相关的文字应必须全部提及,才能凸显这个名词的真正含义。胡锦涛说“我们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与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在这里,如同“江八点”与“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所提,两岸自1949年以来所存在的内战状态,胡认为必须先行透过“协商”程序予以结束。但是缔造的成果则已不是当时“协议”一词所呈现出来的单纯意义,而是一个具有正式性质的“和平协议”,这当然可以用来昭示国际社会,是一份“两岸缔造共识的正式文件”,会比“协议”一词更具效力。然后,在“和平协议”之后,两岸彼此之间的定位,或是台湾的政治定位,就得以构建。幷且就因为如此的发展过程,两岸进而就能开创和平局面。

  第三:这也是这次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的最大特色,“和平协议”是胡锦涛自行首度提出,代表了在他掌握政权的五年内,会全力以赴地将它兑现。这个用词也无异告知台湾与国际社会,只要台北不挑战反分裂法的红线,两岸关系的推展一定是朝着“和平发展”的方向迈进。

  接着到了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30周年会上讲话,发表了六点看法。其中在第六点“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上就有如此的看法:“海峡两岸中国人有责任共同终结两岸敌对的历史,竭力避免再出现骨肉同胞兵戎相见,让子孙后代在和平环境中携手创造美好生活。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为有利于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两岸可以适时就军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我们再次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纪念《告台湾同胞书》30周年,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全文,请见中共国台办,2008年12月31日,《国台办网站》, <http://www.gwytb.gov.cn/speech/speech/201101/t20110123_1723962.htm >。(2012年5月24日检索) 

   (二)2008年之后:“和平协议”,台北从过去抽象说辞到现今主动争取

  等到2008年国民党赢得大选之后,两岸“和平协议”的可行性更为提高。

  马英九赢得大选之后的就任演说 “中华民国第12任总统马英九先生就职演说”,《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prez/shownews.php4?issueDate=&issueYY=97&issueMM=5&issueDD=20&title=&content=&_section=3&_pieceLen=50&_orderBy=issueDate%2Crid&_desc=1&_recNo=13。(2012年5月24日检索)],就充满对两岸和平的期许:首先,在两岸之间,马英九提出要先“和解休兵”,期能走向“和平共荣”。同时,对照过去民进党执政期间被国际社会指责为“麻烦制造者”(trouble maker),马也提出了台湾未来一定要在台海成为“和平制造者”(peace maker)。更重要的是,马的新三不政策中的“不统、不独、不武”,均与台海紧张情势有关,其中“不武”更是要为两岸和平去奠定基调。

  此外,马英九也单独用了“九二共识”一词,来说明台北今后将在这基础上恢复两岸协商。虽然他在演说中先技术性地将“九二共识”定位是在“一九九二年两岸曾经达成一中各表的共识”。但是当马先前在文中已说明“宪法一中”的架构,而且并强调今后“尊宪”或“行宪”将重要过“修宪”,先凭这点,加上特别说明是一九九二年的共识,而并非只是单独的“一中各表”。

  这种“不独”而且坚持“九二共识”的立场,与王毅在2009年4月26日会见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叙述“如何解决两岸矛盾与分析,以及处理两岸政治与军事等敏感问题”的观点几乎就是一致。王毅说:两岸要处理上述问题,“就是要建立互信,建立互信的基础就是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

  至于马英九选前曾说如果一旦当选,将在“三不(不统、不独、不武)原则”下,在“九二共识”基础上,与北京重启两岸对话关于马英九在2008年3月4日与各国驻台使节包括美国AIT处长杨苏棣以及数十家国际媒体茶叙谈话,参见“马英九会驻台使节 杨苏棣:支持台湾民主”,《大纪元》,http://news.epochtimes.com/b5/8/3/4/n2032085.htm。(2012年5月24日检索)]等到他当选之后,更加认为一旦恢复两岸谈判,要回归到两会协商制度,而且他也具体提出要与北京签订两岸经济、和平协议,以维持台海和平为前提。

  此外,马英九在2008年9月3日接受墨西哥“太阳报”系集团董事长瓦斯盖兹(Mario Vázquez Raa)专访时也明确指出,“将来我们(两岸)发展关系的时候,会要求对方签署和平协议”“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阳报’系集团董事长瓦斯盖兹(Mario Vázquez Raa)专访(9793)”,《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网站》,http://www.mac.gov.tw/big5/mlpolicy/ma970903.htm。(2012年5月24日检索)]

  接着到了2011年10月17日,马英九在他的竞选白皮书“黄金十年、国家愿景”中第七个愿景“和平两岸”里,特别提到“在国内民意达成高度共识,两岸累积足够互信的前提下,秉持‘国家需要、民意支持、国会监督’的原则,通盘评估国内外情势发展,审酌推动两岸商签和平协议,以维护两岸永续和平”〈总统主持“黄金十年”系列第五场记者会〉,《总统府网站》,2011年10月17日,<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31&itemid=25592&rmid=514&sd=2011/10/17&ed=2011/10/17>。(2012年5月24日检索)]

  不过,由于两会协商制度的运作会走向经济、和平协议的最终签订,马英九的说法当然给了外界更大想像空间。从2008年6月到2012年5月,两岸两会总共举行了七次“江陈会谈”,签署了十六项协议,固然提供了两岸人民对“和平协议”最终签署正面期待的基础,但也同时提供马英九另一种看法。2012年2月8日马英九在国民党中常会的一次谈话,可以看出他对“和平协议”的协商与“和平发展”的建立,是有了他另外一种独特的观点。他说:“除两岸和平协议外,也可透过其他方式推动,例如目前两岸签定的16项协议,每一项都是广义上的和平协议,例如ECFA就是经济上的和平协定;当这些协议不断增加,和平的基础就越来越稳固”。他说,“只要能做到把和平发展、繁荣的现状继续维护,就符合我们的两岸目标”〈连结亚太、布局全球 马主席:大刀阔斧进行改革〉,《国民党网站》,2012年2月8日,<http://www.kmt.org.tw/hc.aspx?id=32&aid=6829>。(2012年5月24日检索)

  马英九固然对“和平协议”的商签有了比较保留的态度,但是对于“两岸和平发展”仍然充满了期待,2012年5月的就识演说,他仍然相信,过去四年来,由于政府坚持“对等、尊严、互惠”的理念,“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恢复两岸制度化协商,签署16项协议,所以实现了两岸和解“中华民国第13任总统马英九先生就职演说”,《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103&itemid=27201&view=home (2012年5月24日检索)]

  三、两岸对“和平协议”解读的相互冲突

  但是,北京稍后对于“和平协议”何以两岸需要协商则是持另一种观点。北京透过“两岸结束敌对状态”协议,除了希望能让台北走上谈判桌以及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之外,针对这项议题的举行,背后所隐藏的动机与目标,恐非只是“敌对状态终止”字面上单纯意义所能涵盖。

  1.北京对“两岸结束敌对状态”的谈判,其重点强调恐怕不是只在敌对状态终止的环境形成。不过北京真正想在这项谈判中寻得它所期望的,应该是在协议达成之后,需要两岸共同来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根据这种说法,台湾即使在短期之内尚未能与中国大陆走向统一之途,但是它势必因而将全面关闭“台湾独立”与“美日介入”的所有可能性,因为那些情况均会损及中国主权与领土的完整。

  2.北京对“两岸结束敌对状态”谈判另一个更深入的目标,便是希望让这项协议的签署,规范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国内协议”上。说得再明白一点,便是北京一直认为1949年的内战至今一直没有结束,所以为了让两岸今后更能正常的往来与交流,甚至使得两岸得以正式官方接触与谈判,那么自“内战”之后遗留下来的敌对状态问题,必须透过一种正式的程序去把它了断。因此,处理因“内战”而衍生的问题,当然属于国家内部的事务,而非国与国之间的条约签订。

  只要两岸签署“终止敌对状态协议”,是被规范在一个国家两个交战团体所签署的正式文件,既有其公权力的效力,又不会被国际误解是两个主权国家所签定的“协定”或“条约”,就是北京最在意的结果。

  如果从上述的分析来看,显见北京的考量是比较深入的。再比较明白的说,北京对“和平协议”的商谈前提以及它的原委定位,恐怕与台北的思考有极大的出入。基本上有二点北京与台北想法有出入的:一是对两岸敌对状态的终止,北京是想到是1949年内战的正式结束,但台北想到的只是台海和平环境的缔造;另一则是透过“和平协议”的签订,北京希望加速统一目标的完成,但是台北可能更想到是现状更稳固的维持。

  因此,二者对此思考显有不同的衡量,其结果的评估甚至有南辕北辙的矛盾。北京对此问题的想法若不事先对台北说明清楚,或者说它不作任何思考的调整,那么肯定在两岸一旦触及“和平协议”商谈时,将会对议题的原由出现有差异的见解,而且在预备性会议磋商双方定位的问题时,也会产生冲突性的看法。不过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及“和平协议”一词中,曾说“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由于内中没有特别明示它必须是第一步的“优先性”,也没有说明“敌对状态”是什么定位,这样的宣示是否会对两岸今后的岐见有缩小功能,当然就值得关注十七大报告辅道读本编写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七大报告辅道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页42-44。]

  四、现阶段两岸关系的微妙发展影响到和平发展进程

  不过,现阶段两岸关系的微妙发展,还是对两岸的和平协议的最终签订,铺陈了一道障碍,而且也为两岸的和平发展远景,呈现出不是完全平坦走向的前瞻。这就是为什么过去贾庆林、王毅多位大陆涉台领道人士,多次提出两岸需要更巩固深化既有的共识基础,来破解难题的发言背景。但是目前情况是,尽管既有共识仍在,但需要进一步深化的共识,显示双方尚有些歧见有待克服,影响所及,就会发现现阶段两岸关系,总是呈现双方彼此常有冷热不一的对应态度。下面有二段简短的两岸关系过程发展分析,证实了这样状况的存在。

  (一)第八次“江陈会”的延期举行

  第八次“江陈会”原定2012年6月下旬在台北举行,地点甚至敲定海基会刚完成的新大楼里。这本是要符合这项例会今年上半年轮在台北召开的惯例,而且也是象征马英九连任之后两岸协商进行又是一项重大突破的意义。

  但是第八次“江陈会”筹备经过,发现主要议题的“两岸投保协议”双方是存有些看法上的差距,不过为了使得谈判不致破裂,确定不得不将会议举行顺延。可是“江陈会”到底延至何时,却没有成为台北媒体注意的焦点,反而“‘江陈会’2012年6月不会举行”才是聚焦所在,因为这项延期对台北与北京来说,都是不愿见到的结果,而且也絶对会扩大外间的质疑解读;虽然“江陈会”的顺延,众之所知是“投保协议”,仍有双方谈不拢的地方。但是如果因而道致一种说法:认为这样的困境若难以突破,会否就是两岸协商今后益发走入“险水区”的先兆,就益加引发关注。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设法缓和外界的忧虑,曾经以传“简讯”方式给台湾驻在北京的媒体,来解释第八次“江陈会”的开会日期在她谈话时是仍在沟通状况中。但由于无意中说出“若有延期”原因,只是单纯考虑到台湾当下有救灾的问题请见罗印冲、赖锦宏台北-北京连线报导,“江陈会,确定6月开不成”,《联合报》,2012年6月22日,A19版。]显见这项“说词”,尽管具有一定善意的背景,本来只是希望能避免外界对两会协商觉得有“破局”的联想,可是范丽青絶对没有想到这个经过修饰的说词,却因为这次袭台的台风与降雨,都没有构成对“江陈会”觉得有延期必要的灾情出现,因而逐透露出第八次“江陈会”的顺延确存有一些困局。而且对比台北不管海基会或陆委会,在解释“江陈会”顺延的说法时,并没有去回避问题,而且也坦诚告知“投保协议”仍有一些双方谈不拢的地方,因此可见到“投保协议”是有两岸彼此无法有交集的地方。虽然国台办主任王毅在2012年6月24日表示“投保协议”的一些争议问题已经解决,可是“‘江陈会’2012年6月不会举行”却是事实13 “王毅: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定商谈已基本达成一致”,《国台办网站》,政务要闻,2012年6月24日,http://www.gwytb.gov.cn/wyly/201206/t20120625_2757130.htm(2012/06/24检索)。]

  另方面,比延会更严重引发外界的质疑,就是北京是否在两岸协商中的态度,将回归到正常模式,除不再像过去采取对台北“让利”的立场之外,而且还可能因协商不顺,进而衍生北京对目前两岸协商或两岸关系的发展,采取类似“冷处理”的方式。如果这样推论有它真实性,是否说明中共现阶段对台政策上,除了早先有“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战术运用之外,可能将“最终必将进入政治议题的战略目标”锁定之时,尚有“以静待变”的战术考量,确实引发另一种的关注?因为这会引发现阶段两岸关系很微渺发展的现象。

  有二个迹象可以看出北京对两岸是否要走入协商的“深水区”,有逐渐脚步放缓的现象,这主要是在对比从去年到今年马英九“五二○就职演说”以来,北京曾经出现过一连串密集的喊话,希望台北能一起加快步伐,尽速建立两岸政治互信,来破解迈向和平发展中所出现的“难题”。

  第一个迹象是今年六月在福建展开“海峡论坛”的贾庆林谈话,虽然他有提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由开创期进入了巩固深化的新阶段。我们将继续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主题”。不过,整个谈话重点是放在贾所强调的“新形势下扩大和深化两岸民间交流”。从贾谈的四点意见里:第一,进一步保持两岸民间交流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第二,进一步发挥两岸民间交流汇聚民意的积极作用;第三,进一步通过两岸民间交流增进广大民众的福祉;以及第四,进一步提高两岸民间交流的品质和水准,可以看出今后大力推动两岸民间交流,是重点,也是政策 “贾庆林在第四届海峡论坛大会上的致辞(全文)”,《国台办网站》,政务要闻,2012年6月17日,http://www.gwytb.gov.cn/wyly/201206/t20120617_2746943.htm(2012/06/24检索)。]对照之下,是否急需尽快进入政治议题的深水区,似乎不再是北京推动的重点。

  第二个迹像是国台办的新闻发布会,经常是非常谨慎在回答一些政治敏感的问题,但对于性质上是属于文化、教育与经济的问题,则是持从容局且开放的态度。譬如以2012年6月13日记者会为例,在谈到文化两岸要否设点,国台办发言人则说“为顺应两岸文化交流往来日益热络的新形势,我们一直积极推动两岸互设民间文化办事机构”。关于两岸的文化协议,更强调说“文化协议可以是整体的,也可以分步骤进行,大家可以沟通协商”。当话题转到陆生,则说“今年台湾高校招收大陆学生的规模与去年相同。台湾高校招收大陆学生的工作目前也正在进行。我们还是认为,台湾方面应该为大陆学生赴台就读提供公平的、合理的环境和条件”。至于经贸方面,国台办更认为:“服务贸易商谈也是ECFA后续协商的主要议题之一,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沟通协商,希望在年底前能够完成” “国台办新闻发布会辑録(2012-06-13)”,《国台办网站》,新闻发布会,2012年6月13日,http://www.gwytb.gov.cn/xwfbh/201206/t20120613_2740123.htm(2012/06/24检索)。]看来只要不谈到政治话题,发言人几乎均可全面侃侃而谈。

  是不是北京目前在两岸之间的推动,真的是仍在采用“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方式?至少从形式上看起来是对的。况且时间点上及有利条件上,都在北京这一边,它当然可以有能力对两岸一些不需太急的问题缓一缓步伐,譬如说,目前韩国向外包括大陆扩充FTA的做法,以及欧债风波影响到全世界的经济情况,都在影响到台湾的经济出路,所以北京在ECFA后续谈判里,就有絶对的优势条件,来考虑要不要“让利”台北,充分的拥有弹性空间,因为一旦“让”啦,当又可换取台北必须有所“回馈”的筹码。又譬如说,在2012年6月“海峡论坛”中“惠台八项措施”的宣布,北京不但再次争取到台湾民心,而且在深化文化交流的层次上,很可能再赢得最终两岸“民族认同”的目标,这些发展的结果,都在现阶段两岸关系发展中,让北京在巩固及深化立场上,取得了主道地位。

  所以,北京对台政策就不急于“毕其功于一役”,而其中“以静待变”,准备观察台海与台湾内部情势一段时间后,纔来决定政治议题是否搬上谈判桌,则是北京现阶段的战术运用。但是,这样的情势发展,固然使得两岸和平发展的现况仍保持续,但却让下一个步骤的“和平协议”,从协议到签署,可能还需有一段漫长的路程去期待。

  (二)统合会“台北会谈”被迫取消举行

  根据台北“旺报”报导,由两岸统合学会、台大社会科学院主办,原订于2012年7月13-14两日在台大社科院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台北会谈”,因为陆委会对于研讨主题“认同”与“互信”有意见,对于大陆与会人士海协会副会长王在希等具有党政军职者也有意见,遂使得会议被迫取消 陈琴富,“陆委会杯葛两岸民间研讨会”,《旺报》,2012年6月28日,A4版。]

  这场名为“台北会谈”的研讨会,是项系列性的会议,过去已经举行了两次,第一届是2010年在日本的“本栖会谈”、第二届则是2011年在澳洲的“南天会谈”,这次轮转到台湾是第三届“台北会谈”。这次会议的合办单位还有台北的“亚太和平研究基金会”和北京的“中国社科院台研所”,邀请大陆学者共54人,包括海协会、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台研所、以及各大学的知名学者。

  根据报导,负责主办的两岸统和学会理事长张亚中教授表示,会议原本安排在2012年6月 29至30日举行,但到了6月中旬,台北当局高层突然通知主办单位,由于在6月底举行的会议时间与即将召开的“江陈会”时间可能冲突,希望主办单位可以延期,报导说,这隐然有希望破局之意陈琴富,“陆委会杯葛两岸民间研讨会”,《旺报》,2012年6月28日,A4版。]

  但是等到6月26日,台北移民署针对本案进行审理时,据“旺报”瞭解,陆委会曾表明两个立场:1.会议主题不可出现“认同”与“互信”等文字;2.仅同意“纯学者”参与。凡具有党政军(包括文职人员)背景与涉台人员(包括海协会)均不宜通过。报导中透露,移民署于是要求主办单位能自行抽取黄文涛、贺之军、张黎宏、李永刚、魏敬东、白光炜、王卫星、辛旗、王在希、于京、陈进展等11人之申请案。从名单中可以得知,前面7位虽挂名是海研中心的研究人员,但均在国台办任职,辛旗则是有军方背景,王在希等3人是海协会人员。台北国安单位,陆委会及移民局均知之甚详。

  什么理由让现今两岸交流在如此频繁局且广泛的情况下,台北当局还得阻止“大陆具有党政军(包括文职人员)与涉台人员(包括海协会)背景”的人士来台?陆委会事后发表声明,表示该会参与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联审机制,认为“台北会谈:强化认同互信、深化和平发展研讨会”相关议程等安排,是属于学术交流,申请来台与会之大陆学者尚符相关规范,亦同意学者来台与会。惟本项活动为学术性交流活动,故建议主管机关(移民署)不同意具大陆解放军身份及涉台事务人员来台参与本次研讨会陈琴富,“陆委会杯葛两岸民间研讨会”,《旺报》,2012年6月28日,A4版。]过去,常来台参与研讨会涉及到陆委会所禁止的此类人员不知凡几,陆委会这项说法当然难令人信服。更何况前阵子几乎清一色是国台办官员的“郑立中团”,在台湾从南到北的“趴趴走”,也未见有陆委会有任何的禁令颁布过。 

  因此,陆委会近乎刁难的作法,已经有“过热反应”的现象,很难让人用理性的思考来推测它的措施本意,但是这样的结果,不容否认的是已造成两岸不和的印象。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事后批评,“台湾某些部门不让部分大陆人士赴台出席这次研讨会,这种人为影响两岸交流的作法是不正常的,理由也缺乏说服力。希望这些部门调整心态,为两岸交流提供便利,而不是相反”陈筑君,“陆委会:填报不实,国台办:人为影响”,《旺报》,2012年6月28日,A4版。]而张亚中也说,刻意杯葛之举等于摆明瞭告诉北京,不要说和平协议,连“认同”与“互信”两岸也没有什么好谈了卢虹,“筹办人张亚中:陆委会故意刁难”,《旺报》,2012年6月28日,A4版。]

  五、两岸“和平协议”签署的展望

  (一)两岸关系的冷处理或过度反应,都会构成两岸“和平协议”签署的迟滞 

  虽然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2012年6月27日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记者问说:日前台湾有舆论认为,马英九连任以后,两岸关系的温度没有加热,反而有一些趋冷的迹象,范丽青作出评论说:“两岸关系从来不会一帆风顺,总是在克服各种干扰和阻碍中向前发展的。目前两岸关系继续保持着和平发展的良好势头,两岸各界的大交流、大合作都在持续正常地进行”。她并补充说,“也许是有个别人想让两岸关系冷下来。但是我想,两岸关系的发展是不会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国台办新闻发布会辑録(2012-06-27)”,《国台办网站》,新闻发布会,2012年6月27日,http://www.gwytb.gov.cn/xwfbh/201206/t20120627_2764190.htm (2012/06/29检索)。   ]

  但是长期以来,双方的互信不足,道致很多从两岸交流所产生的丰硕成果,并没有因此让两岸关系的进展,有正比的现象。譬如说,在上文提到北京有“以静待变”的战术运用,台北对张亚中研讨会有“过热反应”,都是建基在对方信任不足的基础上。这样的情况若是持续发展,当然会对两岸的和平发展远景,包括了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蒙上了一层暗影。

  显然要强化两岸的政治互信,深化两岸的共识基础,是当务之急。 

  (二)协议若能顺利签署,几个重点必须要在协商尚未展开之前先行确定

  凭心而论,不管名称叫“两岸终止敌对状态协议”,或是“两岸和平协议”甚至“中程协议”,如果希望这些协议能够顺利签署,大概下列几个重点必须要在协商尚未展开之前先行确定,否则就很困难进入或完成协商过程。

  1.台北:程序上最好两岸各自单边宣称双方“敌对状态终止”就可

  对台北来说,最有利的模式,就是中共当局能如台北在1991年4月30日宣告动员戡乱时期终止一样,单方面宣示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要不然也能如1979年双方就金门停止炮击各自宣示后就实施的前例。因为唯有如此,最能让台北避免涉入复杂而且敏感的政治谈判过程。而且有关一个中国原则、两岸政治定位问题,以及签署对象身份问题,均因为北京、台北双方各自单方面的宣示而不必伤透脑筋刘永祥、李志宏、陈嘉宏,“萧揆中共宣示结束敌对状态”,《中国时报》,1997年10月4日,第2版;陶允正,“萧揆中共‘宣示’结束敌对状态”,《联合报》,1997年10月4日,第9版。]

  但是,台北如此单独去看“两岸结束敌对状态”的性质,会否与中共观点有极大之差距,将影响到双方对此一议题协商的意愿。

  2.北京:程序上必须要先确定这是协商“两岸自1949年以来的内战”将宣告结束

  北京对“两岸结束敌对状态”谈判一个更深入的目标,便是希望让这项协议的签署,规范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国内协议”上。说的再明白一点,便是北京一直认为1949年的内战至今一直没有结束,所以为了让两岸今后更能正常的往来与交流,甚至使得两岸得以正式官方接触与谈判,那么自“内战”之后遗留下来的敌对状态问题,必须透过一种正式的程序去把它了断。因此,北京会要求在程序上必须先确定两岸是在协商“两岸自1949年以来的内战”将宣告结束。这也是为什么中共官方多次在重要文件上宣示,协商两岸终止敌对状态的议题,必须“作为第一步”的原因所在。此外,由于必须双方都认同“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那么处理因“内战”而衍生的问题,当然属于国家内部的事务,而非国与国之间的条约签订。

  所以,曾有媒体称北京有意将结束敌对状态为“中国协议”,就是隐含着上述发展的意义王铭义,“结束敌对状态,北京定位为中国协议”,《中国时报》,1997年10月6日,第2版。]针对这点,中共的看法,恐怕与台北的认知有段距离。后者认为现阶段的两岸关系虽然并非纯粹的“两国关系”,当然也不是“国内关系”,因此,“中国协议”设若定位在“国内协议”,恐非台北所能接受。因此,北京的意愿虽然肯定,但障碍仍多。

  3.台北:协议前必须先规范台北的政治定位

  台北在与北京协商“两岸结束敌对状态”的议题前,一定要设法让自己的地位不致矮化、地方化。当然在民进党执政时代,根本不会接受这项议题是要讨论自1949年之后两岸因内战而遗留的问题,包括台北可能被定位为“交战团体”的定位。所以台北必然希望能在协议之前就先确定台北可接受的“政治定位”。

  最有利台北的情况,则是台北与北京先就两岸结束敌对状态进行预备性磋商。所谓“预备性磋商”,也就是会议“程序性磋商”,在这种形式的开会中不会涉及会议实质问题的讨论,而只偏重在会议程序的建立,譬如说有关会议的主题及议题的设计,与会人员的数目及身份的定位,会议的会期天数与地点的确定等等,比较不会让与会的双方人员直接面临高度政治敏感的议题,而且也会使得彼此的探讨在和谐的气氛下举行,假如这项程序性或预备性磋商会议进行顺利,就会使得稍后会议结论与共识很快达成,所以程序性磋商是建立起正式会议顺利召开的基础。台北当局在面临两岸恢复协商时将有可能是政治性议题的内容时,当然是希望先有预备性磋商,以期让两岸谈判之前应有的“对等与尊严”地位能予建立,那么一旦进入正式实质谈判,就不致于让自己本身吃亏。何况,一旦正式谈判的结果若是会造成台北不利,那么先举行的“预备性磋商”会议也可让台北在进退之间有回旋的空间。因此有个例子可以证明台北有此构想:李六条中有提到“当中共正式宣布放弃台澎金马使用武力后,即在最适当时机,就双方如何举行结束敌对状态的谈判,进行预备性协商李六条(李登辉总统民国八十四年四月八日在国统会致词),《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网站》,http://www.mac.gov.tw/big5/rpir/1_5.htm。(2012年5月24日检索)]

  4.北京:协议后必须要两岸共同承担“中国主权与领土的完整”

  1996年第五届海峡两岸关系学术研讨会上,王在希发表“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与发展两岸关系”一文。他曾指出,一旦两岸就此达成协议,将根据“一个中国”的原则共同承担义务,来确保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不受外来势力的侵犯,共同反对台独和一切分裂国土的图谋“王在希,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与发展两岸关系”,发表于《第五届海峡两岸关系学术研讨会》,北京全国台湾研究会等主办,1996年7月16-18日。]王在希的说法直接证明北京对“两岸结束敌对状态”协议签订的真正想法,与台北所认知只是双方敌对状态的解除,恐尚有一段差距。
    
  邵宗海(中国文化大学中山与中国大陆研究所教授 兼所长及社科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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