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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金融合作应用于文化产业融合之推动策略

  一、绪论

  两岸历经2008年以来的积极合作,已有将近九年的发展历程,随着中国大陆整体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民众对于相关休闲及文化相关产业的日趋重视。然而以影视相关文化产业来说,中国大陆拥有得天独厚的发展利基,在制作成本、拍片场景、人力、服装、题材等都不惜成本营造视觉震撼,因此在国际已创造不少口碑,也形塑不少话题十足的历史巨作。但再好的剧本或是效果营造还是得依靠资金的挹注,因此在文化产业方面,与金融业的合作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而且两岸对于相关产业的合作也拥有不同的利基,若能在特定的合作基础下,透过金融及文化产业的融合,将带给文化产业有更多不同的发展新利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http://www.mof.gov.cn/preview/mof/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3/t20140326_1059932.htm.

  二、两岸金融合作发展历程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现况分析

  两岸在金融合作发展可追溯至2009年第三次“江陈会谈”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台湾金管会也在2009年11月16日跟中国大陆银监会、保监会及证监会签署三项金融合作监理备忘録(简称MOU),正式开启两岸银行业成立分支机构、相互参股及经营跨境业务、协助履行金融监理等相关工作。台湾金管会在2010年3月16日重新修正发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管理办法”,明确开放两岸金融业的参股投资、互设分支机构等审查规范及管理机制朱新民(2015):《中华文化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国政评论》,http://npf.org.tw/particle.php?sid=6236&topic=12.

  2010年6月29日在重庆,两岸签署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让金融业列在早收清单,促使台湾银行业陆续赴中国大陆设立分行、子行、办事处等。2011年7月21日金管会与中央银行共同发布“台湾地区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规定”,开启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及海外分支机构承做人民币业务,2012年8月31日又签订“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録”,以台湾银行上海分行以及中国银行台北分行作为两岸货币清算行,另外两岸外汇指定银行(OBU)可具体开展汇兑等金融业务,2013年1月25日通过“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2016年以来两岸交流急剧冰冻,相关协议及合作热度趋缓。整体而言,两岸经贸发展仍有合作及发展切入点,如中国大陆提出“一带一路”、“亚投行”等。此外中国大陆在十九大结束后,更进一步确立未来两岸发展的主轴。根据陆委会大陆事务委员会(2017):《两岸经济统计月报》,https://www.mac.gov.tw/News.aspx?n=2C28D363038C300F&sms=231F60B3498BBB19.

  2017年11月份统计,截至2017年1-9月两岸贸易总额为995.1亿美元,较2016年同期成长18.9%,其中台湾对中国大陆出口为663.0亿美元,较2016年同期成长22.8%,进口为362.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成长12.7%,显示两岸贸易往来仍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性。

  对于台湾全体银行对中国大陆彚出汇入款,除了在2009年及2016年较上年度下滑之外,其余年度皆持续成长。在2017年1-8月彚出款为2650.8亿美元,跟去年同期增加3.8%。2017年1-8月汇入款为1784.7亿美元,跟去年同期增加2.7%。整体而言,对于贸易交流及资金汇入彚出仍有一定比例的依存度关系。

  随着两岸交流的开放,两岸陆续在影视、戏剧、文创等文化产业,在题材、剧本、场景或是演员合作相当多,如中国好声音聘请周杰伦、庾澄庆等担任战队导师,或在两岸电影及电视剧,许多台湾明星也参与演出,也接演跨年春晚或各电视台重要娱乐节目等活动,在台湾的金马、金钟、金曲等重要奬项或中国大陆的奬项也看到两岸明星或文化产业人士的交流沈壮海(2014):《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光明日报,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n/2014/0127/c40531-24241557.html.

  如此显示两岸对于文化产业合作有愈趋密集的状态。在文创产业的合作,两岸基于文化背景及历史渊源相同的情况下,有相当多的合作关系,如持续办理八届的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基地设立,两岸文创团体协会交流以及办理文创论坛等,这都是两岸对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利基赵周贤 邓海英(2015):《推进中华文明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的重要论述》,《求是》2015年第16期,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n/2015/0817/c83846-27471638.html.

  三、两岸金融合作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面对之挑战课题

  两岸人民同文同种,因此在语言或是生活习惯及文化背景都有高度相关性,许多文化产业的交流,若有适当宣传或是有好的卡司都非常容易引起两岸民众的共鸣以及回响。对于金融合作以及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也会面临一些重要的挑战课题《上海: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金融时报(2015),http://www.mcprc.gov.cn/whzx/bnsjdt/whcys/201501/t20150115_438491.html.

  兹分析如下:

  (一)碍于两岸政治考虑,在金融合作及文化产业融合无法有效伸展

  由于两岸过去的历史背景,在两岸的合作层面上,需考虑到台湾执政当局对于合作意向的思考,尤其在2016年5月20日民进党重新执政,台湾建立新的互动机制,使得两岸在金融合作及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进程无法有效伸展,让许多好的合作发展提案无法完成。

  (二)两岸金融合作或联合贷款等审核基准不一

  目前两岸在金融合作仍存在认定标准不同的情况,如台湾对于授信已建立一套联合征信机制,对于授信标准可直接参考相关信用评等之资料,但在中国大陆目前尚未有第三方评定机构。因此在两岸金融合作上,对于授信认定如何能找到一套共同审核标准,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所在。

  (三)双方合作审核过程过于繁琐,导致合作意愿降低

  在两岸交流互动过程中,往往需要备妥诸多相关文件及说明,让两岸双方主管机关进行审核,但审核过程过于繁琐或是时间过于冗长,导致双方虽有合作意愿,但仍无法获得双方主管机关的认可,进而降低合作意愿。

  (四)两岸民众对于影视节目内容的适应度不够

  两岸历经多年的合作与交流,整体而言,两岸人民仍有各自的生活习性及社会文化习惯,因此对于部分影视节目内容或是剧本言词,两岸民众的接受度可能会有所不一,因此对于节目合作,如何迎合两岸民众偏好也是一门相当重要的学问。

  (五)民族方言或是特定族群语言容易导致障碍

  由于中国大陆地大物博,仍存在许多不同的种族。而台湾也是拥有许多原住民族的多元社会,因此对于相关多元风俗的特殊题材如何导入到一般民众皆可接受,引发一系列讨论的话题汉宝德(2015):《探索中华文化的创新特质》,《国政评论》,http://www.npf.org.tw/particle.php?sid=6235&topic=12.

  (六)民众生活水平提高,对于文化产业的要求质量及程度也随之提升

  在过去物资缺乏时代,民众对于文化产业的内涵及质量上不会有太大的要求,但随着两岸民众的生活质量及人均所得逐渐提升,对于文化产业的内涵也越来越重视,包括画面质感、场景摆设、演员卡司、拍摄技巧及后制过程,都是对于文化影视产业制作成本逐渐提升的重要关键因素,因此在整体市场销售的考虑下,如何透过两岸金融业的合作投入,进而提升两岸文化产业的进一步融合,是一个重要关键许倬云(2015):《华夏论述》,《天下文化》。

  四、两岸金融合作应用于文化产业融合面对的挑战课题

  如何让两岸金融合作的实质效能可以有效发挥,需要有一些磨合和经验的整合,在实际推动过程也会有面临挑战的课题“‘文化+金融’深度融合,广东文化产业发展走上快车道”,南方日报2017年2月1日,http://www.21jingji.com/2017/2-1/2NMDEzNzlfMTQwMjI2Nw.html.

  (一)文化产业涵盖的内容,如何有效挑选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及产品相当不容易

  台湾文创法涵盖项目共有15项,每个产业内容及发展潜力需要客观评估,否则一旦投入资金,结果失败,也会面临股东责骂或批判。

  (二)文化产业的成长发展需要长时间的投资,一旦面临大量亏损或没有产生明显投资效益,如何对外说明,继续获得资金挹注

  许多文化产业的崛起和发展,往往要细水长流的培养,可是投资需要看到投资效益,如何对投资人负责及金融产业股东作说明,有相当程度的挑战。

  (三)两岸金融合作分工如何有效厘清

  两岸金融合作,除了注入资金之外,如何发挥1+1>2的综效,以及撷取各自的专长优势进行分工,以发挥合作效益需要开诚布公的态度,否则责任归属谈不清,就无法融合两岸金融合作开展的基础及运作机制。

  (四)面对敏感的文化议题如何处理,才能有各自良好的投入合作意愿

  有些文化产业方面牵涉历史责任的归属以及功过的评价,因此在主导性的合作感受就要相当小心,否则很容易打破合作的默契

  (五)两岸金融合作以往着重在设点及业务的共同参与以及组成金融策略联盟,现在变成“创投”以及善尽“企业社会责任”,另外在“弘扬中华文化”的观点也尚有磨合的空间

  两岸金融早期在推动彼此业务的合作,以及共同找寻良好的放款目标,可是用于文化产业则是带有引导产业发展,是否有共同思维,甚至投入经费之共识,以及达到“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如何达成共识,尚有调整空间。

  五、两岸金融合作应用于文化产业融合推动的做法及策略

  如何从一般企业金融、消费金融及财富管理的合作,而后到特定产业的协助,甚至 “企业社会责任”的担负,来提升产业的发展利基和资金挹注,具有一定探讨的空间。以下就文化产业融合之金融合作可以落实推动的作法及策略汇整如下:

  (一) 推动策略

  1.协助文化产业所属企业,具体提供融资服务,以扶植文化产业的成长及发展。

  对于文化产业所属企业,基于营运及发展需要,具体明确的就是资金融通,因此透过两岸金融合作的落实,针对文化产业提供资金挹注,注入活水源源不絶可以持续推动运作。

  2.扮演“创投”的功能及角色,挖掘及辅助具有竞争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项目,使其能持续运作,并成为未来亮丽的特色产业。

  金融是企业的火车头,如何在资金筹措困难之际,以“创投”的角色找寻具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事业进行投资,进而培育成为特色企业,并能发光发热,进而展现两岸文化产业的新亮点。

  3.成为“善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者,让两岸金融合作可以展现新机遇。

  金融是企业活水所在,也是协助辅导业者持续运作的重要推手,而两岸金融合作基于带头示范作用,一则找寻合适的文化产业厂商进行资金投入,以改善财务结构,二则培育成为有潜力的文化产业厂商,如此运作是善尽“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佳典范执行者。

  4.两岸金融合作可以找寻值得投资培育的文化人士进行重点支持及资金投入,使其可以在艺文及文创界展现创作实力,甚至成为两岸文化代言人,并到各地去展演,让两岸文化产业展演具有国际视野及提升两岸文化人在世界的曝光度、能见度及知名度。

  5.两岸金融的资金挹注可以让文化产业(包括文创产业)培育种子企业或个人,进而扶植文化产业开展,相对提升其影响力。

  (二) 具体作法

  1.成立“两岸文化创投基金”,并由两岸金融业协议分担出资金额及比例。

  为了实质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透过两岸金融业者的合作,共同发起设立“两岸文化创投基金”,以落实用于辅导及协助两岸文化产业的提升,并将具代表性的文化产业协助成立公司进行营运。

  2.成立“文化产业评估小组”,挑选具有发展潜力及营运效能的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创事业进行资金挹注。

  如何挑选具有竞争力及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可聘任具有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并由各文化产业公司主动提出参与,建立一定的审查机制,以选出具代表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安立志(2012):《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南方日报,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49157/49165/17012365.html.。

  3.每年表扬杰出文化人士或企业,由两岸金融业颁发优渥的奬金。

  为了凸显文化人的重要性以及对社会的影响价值,透过两岸金融合作来选出年度文化人或企业,提供奬座及奬金,以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进而共同显示两岸重视文化产业的投入决心张岂之(2014):《传统文化独特的自我创新之路》,光明日报。

  4.资助文化事业到国外及世界展演,以相对带动中华文化的跃升。

  文化事业的产品及演出,包括电影、文创、戏剧都具有向外宣传的功能,到国外及世界各地的展演,可以把两岸中华文化的特色元素对外宣传,如台湾的云门舞集、故宫的珍品、中国大陆的京剧,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创产品的设计,都具有弘扬中华文化的价值海东青(2015):《“中华文化”不可以吗?──浅论历史课纲中的“中华文化”问题》,《教育文化》,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403.。

  5.资助基层文化事业的培养,包括基础文化人才及文创设计能力的提升。

  基层文化事业的育成和人才培育是重要扎根工作,而两岸金融业可以把触角深入基层,为中华文化的弘扬立下根基,投入的经费也能发挥具体成效。

  6.透过文化事业的成长及发展,相对带动两岸文化融合,达到彼此“相互提携,共创双赢”,而金融合作则是投入经费的重要催化剂。

  文化是一种无形的软实力,也为两岸交流筑起一道平台及互动的桥梁。而文化融合的结果,就是两岸文化的彼此互动共享,不仅化解彼此隔阂,更能逐步达到“心灵契合”的目标。

  7.投资设立文创园区或文化产业园区,以推动文创及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成长。

  借由两岸金融合作,可以把资金投入到文创园区或文化产业园区,如此更全面地来推动文创及文化产业的发展茁壮郝永平、黄相怀:《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光明日报2016年9月18日,http://big5.gmw.cn/g2b/news.gmw.cn/2016-09/18/content_22010987.htm.。

  六、结论

  两岸金融合作原先只是金融事业的相互合作,开展彼此获利的契机,然而随着两岸交流的深化,如何将文化交流、文化事业发展,经由两岸金融合作的强化,进一步融入到文化事业的培育和投资经费之挹注,形成一股催化剂,金融业属于获利产业,将利润分享到文化事业,也是善尽企业社会责任的回馈和实践,两者是互蒙其利,只是推动面对的课题要加以调整,并以阶段性推动策略,造福两岸文化事业的跃升,也让两岸金融合作迈入更高的境界,当然在两岸人民交流及合作发展也可以建立更具指标意义的里程碑。


  李梁坚:作者系义守大学行政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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