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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60章

  【新经文】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履天下,其宄不生,非其宄不生,其生不伤人,非但宄不伤人,侯王也不伤 人。夫两不兼伤于人,故德交归焉。

  【原经文】

  甲本: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乙本: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王弼: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书局: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民。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也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辨 析】

  四种版本的经文基本相同,甲本、乙本经文多三个语气词“也”,而且“弗”、“不”交叉使用。又书局本第五句经文用“民”字,其它三种版本经文作“人”字。

  “以道履天下,其宄不生。非其宄不生,其生不伤人。”原是“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这里,以“履”取代“莅”,因为“实践”比“来临”更切实重要。第70章有新经文“辙我者贵矣”,“辙”与“履”都有“实践、实行”之意。又以“宄”取代“鬼”,宄是社会中实际存在的坏人。“宄”与“鬼”同音,“鬼”是假字。又以“生”取代“神”,“生”取“存在”之义,“神”是与“生”发音相近的假字。老子是无神论者,在《道德经》中“神”字出现八次,本章就有四次;而出现“鬼”字二次,全在本章中。其它章节出现“神”字的如:“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已校勘为“古神不死,是为烜牝”。“古神”是指以“道”命名的先天形态物质,是天地之母,万物的创造者;又如“天下神器,不可为也”,现校勘为“天下神器,不可违也”。“神器”指自然法则,即客观规律,“神”即是“道”,“器”即喻为法则、规律。再如“神得一以灵”、“神无以灵将恐歇”,现校勘为“古神得一以精”,“古神无以精将恐歇”。这里的“神”也是指先天形态物质。“神得一”是指先天形态物质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运化。“一”字,在第42章是指宇宙演化的第一阶段,在第39章是指自然法则。显然,老子借用“神”字,毫无迷信或唯心思想。现在,本章中四个“神”字和两个“鬼”字都不用了,用本义字“生、宄”。最后,经文末尾不用书局本之“民”字,而用其它三种版本之“人”字,因为“人”字意义比“民”字广泛,包括人民、百官。

  “非但宄不伤人,侯王也不伤人。”原是“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也不伤人(也)。”如果真的有超越生物界的、法力无限的“神”存在并伤害人民的话,这种“神”若为“凶神”,则普通肉体之躯的圣人是不可能制止“凶神”伤害人民的行为的,所以“神不伤人”的提法不科学,此句经文必有错误之处。如何校勘?虽然前段经文中的“神”字改为“生”字,但这里“非其神不伤人”却不宜改为“非其生不伤人”,而宜改为“非但宄不伤人”;而“圣人”本来就不伤人,但由于侯王也自称圣人,所以这里将“圣人”改为“侯王”,因为侯王若无道,万民必遭殃。这样,宄与侯王两者都是实际存在的,那么下续经文“夫两不……”中的“两(者)”就是实际存在的了。

  “夫两不兼伤于人,故德交归焉。”原是“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这里“两不相伤”易误为宄与侯王两不相伤。现改“相”为“兼”,又加“于人”二字,指宄与侯王两方面都无法害人。

  本章勘字:履(莅)宄(鬼)生(神)宄(鬼)生(神)生(神)但(其)宄(神)侯(圣)王(人)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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