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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34章 不脱于原36

  【经文】

   将1貤2翕3之4,必5因6张7之4;将1貤2弱8之4, 必5因6强9之4;将1貤2废10之4,必5因6兴11之4; 将1貤2得12之4, 必5因6与13之4。 是谓14微15明16。柔弱17者18强19。夫20愚21不22脱23于24原25。国26之27吏28契29不22可以30失31神32。

  【注释】

  1.将:副词,将要。例,《庄子·逍遥游》:“海运则将徙于南冥。”   2.貤(yí):移,转移。例,《汉书·武帝纪》:“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   3.翕:收缩,收敛。例,《诗经·小雅·大东》:“维南有箕,载翕其舌。”   4.之:用在动词之后,调整音节。例,《庄子·达生》:“善养生者,若牧羊然,视其后者而鞭之。”   5.必:副词,必然,一定。例,《庄子·人间世》:“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菑:灾害。   6.因:连词,因为,由于。例,《庄子·德充符》:“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7.张:扩张。例,《庄子·天运》:“予口张而不能口胁。”胁:收缩。   8.弱:衰弱。例,《礼记·祭义》:“强不犯弱,众不暴寡。”   9.强(qiánɡ):强盛。例,《盐铁论·非鞅》:“秦任商君,国以富强。”以:因此。   10.废:颓废,衰落。例,《庄子·天地》:“其死生也,其废起也,此又非其所以也。”   11.兴:兴旺。例,王安石《兴贤》:“国以任贤使能而兴。”   12.得:收获,得益。例,《孟子·告子》:“思则得之。”   13.与:给与,付出。例,《庄子·山木》:“与而不求其报。”   14.是谓:这说的是,这是。例,《庄子·马蹄》:“同乎无欲,是谓素檏。素檏而民性得矣。”   15.微:深奥精妙。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其文约,其词微。”   16.明:理,道理。例,《庄子·胠箧》:“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莫不失其性。”悖:违背;日月,比喻“天”;“日月之明”,比喻“天理”,即道理,自然法则;烁:消损;山川,比喻大地与众生万物;精:指资源和潜能;性:本性。   17.柔弱:温柔。例,《盐铁论·颂贤》:“季由以强梁死,宰我以柔弱杀。”   18.者:助词,表示“……的人”。例,《庄子·人间世》:“菑人者,人必反菑之。”   19.强:好,美,善。例,张先《菩萨蛮》词:“含笑问檀郎,花强妾貌强?”   20.夫:放在句首,表示将发议论。例,《庄子·天运》:“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   21.愚:大智若愚。例,《庄子·齐物论》:“圣人愚芚,参万岁而一成纯。”芚:浑然无所觉察之貌;参:考察、探究;万岁:很长的时期;一:天道;成:诚。   22.不:副词,一般性否定。例,《庄子·德充符》:“鉴明则尘垢不止。”   23.脱:离开,脱离。例,《庄子·胠箧》:“鱼不可脱于渊。”   24.于:介词,在……方面。例,《庄子·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25.原:“源”的古字,本源,天道的本质属性。例,《庄子·在宥》:“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至彼至阳之原也。”   26.国:古代指邦国,王侯的封域。亦泛指国家。例一,《说文解字》:“国,邦也。”例二,《庄子·让王》:“今臣之知不足以存国,而勇不足以死寇。”   27.之:助词,用于修饰语与被修饰语之间,相当于“的”字。例,《庄子·德充符》:“夫无趾,兀者也,犹务学以复补前行之恶,而况全德之人乎!”   28.吏:官,官员。例,《国语·周》:“百吏庶民。”   29.契:文书,文件。例,《易·系辞下》:“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书:字,文字。书契:书面文件。   30.可以:助词,表示许可。例,唐·韩愈《卢君墓志铭》:“我官司也,我在不可以为是。”   31.失:违背,背离。例,《庄子·刻意》:“绳索之道,唯神是守,守而勿失,与神为一。”   32.神:指自然法则和自然品格。例,《庄子·天地》:“立之本原而知通于神,故其德广……夫明白入素,无为复朴,体性抱神。”体:表现;抱,心里存着。

  【译文】

  事物将要转向收缩了,一定是因为它以前曾经扩张过;事物将要转向衰弱了,一定是因为它以前曾经强盛过;事物将要转向颓废了,一定是因为它以前曾经兴旺过;事物将要转向收获了,一定是因为以前对它曾有所付出。这些说的是深奥精妙的道理。待人处世温柔将有好、美、善的结果。人之能够大智若愚是因为不离开天道的本性。国家官方文件的内容不应该违背自然法则和自然品格。

  【评说】

  本章论述事物发展、变化的因果规律,相反的事物总是相依相随,各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如第7章开头所说的:“反者道之动”,老子形容为“微明”,即“深奥精妙的道理”,是事物存在、变化、发展所固有的自然法则,而事物按照自然法则运化所表现的自然品格,即是道德。道、道理、道德,三者合一而为“神”,这就是经文中“不脱于原”的根据。

  老子认为,道、道理、道德,是“万物恃之以生”的根源。万物之生恃于神,而“至神诣祥”。特别要警戒的是“神器(自然法则和自然品格)不可违也,违者败之,折者失之”。所以,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制宪、立法、司法等等诸多政策条例(吏契),不应该“失神”。“失神”就是无道,则国家难免政治黑闇,社会难免秩序混乱。

  【思考】

  1.说说翕和张、弱和强、废和兴、得和与(舍)相依相随,互相转化的具体事例。

  2.为什么说“国之吏契不可以失神”?能举例说明“失神”的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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