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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不用兵器31

  【经文】

  兵1者2, 不3祥4之5器6, 物7惑8恶9之10,故11有道者12不3取13。兵1者2不得已14而15用16之10,恬淡17为18上19。胜20而21不22美23,而24美23之25者26,是27乐28杀29人30。夫31乐28杀29人30者32,不可33得志34于35天下36 矣37。

  【注释】

  1.兵:武器。例,《史记·礼书》:“古者之兵,戈矛弓矢而已。”   2.者:助词,表示“……的东西”。例,《吕氏春秋·异用》:“从天坠者,从地出者。”   3.不:副词,表示一般性否定。例,《庄子·德充符》:“鉴明则尘垢不止。”   4.祥:吉祥。例,《庄子·徐无鬼》:“子綦有八子,陈诸前,召九方歅曰:为吾相吾子,孰为祥?”   5.之:助词,用于修饰语与被修饰语之间,相当于“的”字。例,《庄子·德充符》:“夫无趾,兀者也,犹务学以复补前行之恶,而况全德之人乎!”   6.器:器具。例,《庄子·人间世》:“散木也,……以为器则速毁。”经文“不祥之器”即是“凶器”。   7.物:某种有色有形的东西。例,《庄子·达生》:“物与物何以相远!夫奚足以至乎先?是色而已。”   8.惑:使人迷惑,迷惑人。例,《庄子·齐物论》:“予恶乎知悦生之非惑邪?”予:我;恶(wū):哪里;悦生:贪生。   9.恶(è):行凶作恶。例,《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无恶不惩,无善不显。”   10.之:助词,用在动词之后,调整音节。例,《 庄子·达生 》:“ 善养生者,若牧羊然,视其后者而鞭之。”   11.故:连词,所以,因此。例,《庄子·天道》:“故古之人贵夫无为也。”   12.有道者:得道的人,即能按自然法则办事的人。例,《庄子·列御寇》:“自是,有德者以不知也,而况有道者乎?”自是:自以为是;以不知:认为不明事理。   13.取:用,采用。例,《庄子·在宥》:“吾欲取天地之精,以佐五谷,以养人民。”   14.不得已:无可奈何,迫不得已。例,《庄子·刻意》:“不为福先,不为祸始,感而后应,迫而后动,不得已而后起。”   15.而:连词,表示顺接,就。例,《战国策·赵策四》:“入而徐趋,至而自谢。”   16.用:使用。例,《庄子·秋水》:“是直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也。”   17.恬淡:清静淡泊。例,《庄子·刻意》:“夫恬淡、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   18.为:是,就是。例一,《论语·微子》:“子为谁?”例二,《论语·为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19.上:指品行、行为好的。例,《庄子·在宥》:“下有桀、跖;上有曾、史。”桀:夏桀;跖:盗跖;曾:曾参;史:史鳅。   20.胜:胜利。例,《孙子·虚实》:“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21.而:连词,表示转折。例,《庄子·天道》:“天不产物而万物化,地不长物而万物育。”   22.不:副词,不要。例,《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漠士。”   23.美:赞美。例,《庄子·齐物论》:“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毛嫱:古代美女。丽姬:晋献公夫人。   24.而:表示假设, 相当于“如果”。例,《左传·襄公三十年》:“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25.之:人称代词,它,代指前文的“胜”。例,《庄子·天运》:“亲权者,不能与人柄。操之则栗,舍之则悲。”   26.者:语气词,表示停顿,含有“……的话、的原因”的意思。例,《荀子·劝学》:“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   27.是:表示肯定。例,《孟子·梁惠王》:“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   28.乐:乐意,喜欢。例,《后汉书·张让传》:“万人之所以乐附之者,其源多由十常侍。”   29.杀:弄死,杀死。例,《庄子·徐无鬼》:“夫杀人之士民,兼人之土地,以养吾私与吾神者,其战不知孰善?”   30.人:别人,他人。例,《庄子·徐无鬼》:“羿工乎中微而拙乎使人无己誉。”   31.夫:放在句首,表示将发议论。例,《庄子·天运》:“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   32.者,助词,表示“……的人”。例,《庄子·人间世》:“菑人者,人必反菑之。”   33.不可:不可能,不可以。例,《庄子·天运》:“时不可止,道不可壅。”   34.得志:名利和欲望得到满足。例,《庄子·缮性》:“今之所谓得志者,轩冕之谓也。”轩冕:比喻官位爵禄。   35.于:介词,从,自。例,《庄子·知北游》:“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   36.天下:天下人,世人,百姓。例,《庄子·骈拇》:“曲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   37.矣:语气词,相当于“了”。例,《庄子·应帝王》:“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

  【译文】

  武器,是凶器,这种东西使人迷惑而行凶作恶,所以得道的人不用这种东西。武器,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能使用,清静淡泊才是好的品行。即使战争取得了胜利也不要赞美,如果赞美战争的话,是喜欢杀人。喜欢杀人的人,不可能从人民大众方面求得名利、欲望的满足。

  【评说】

  本章阐述武器的本质是杀生,与“万物恃之以生”的天道是本质相反的东西。所以,实行天道的人不要滥用武器。武器是杀死众生万物的凶器,天道是众生万物的老祖母。老祖母怎能用武器杀死自己的子孙呢?老祖母的本性是慈,自己对众生万物慈爱、和祥,也教示众生万物彼此相处要和祥。老子主张“以道履天下”、“辅万物之自然”,要使“万物负阴而葆阳,冲气以为和”。这就是说,后天生成的万物尽管形态不同,却都具有共同的先天本性,万物之间相交相融而达到“和”的状态。和,就是和谐,就是有序,就是平衡,就是稳定,就是正常,就是自然。在这里,“冲气”中的“冲”,就是指的“相互作用”,就是为了“挫其鋭、解其纷”,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从而达到“和其光、同其尘”,这就是“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所以能出现“和”,达到“和其光,同其尘”,也就是“烜同”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人同道,同德,同舍,哪有必要争高低、论输赢呢?哪有必要动刀动枪打得你死我活呢?当然,人道则不是这样,人道不是烜同而是烜异。人道的本质是任人唯亲,亲中有等级差别,从最高统治者到下层普通官员,按照这种等级差别构成了一座“亲亲之杀”的金字塔,整个社会各阶层在向两极分化,统治者所实行的政策、刑法,是为保护统治阶级特权利益,是损下(百姓)之不足以奉上(统治者)之有余,即使百姓已经“田甚芜,仓甚虚”,统治者仍然“服文采,餍饮食”。百姓不服,统治者就用凶器对百姓“威之畏之”。这是儒家人道或“仁”政所固有的专制手段。

  对于兵器,老子认为只能“不得已而用之”。虽然“不得已而用之”,也要适可而止。众生万物以道“恃之以生”,众生万物以道谋生而不谋死、谋求自我完善而不自我丑化、谋求长久幸福而不是频临灾难。生活是人的权利,当人之生活受到威胁时,自然而然要逥避或制止这种威胁,在迫不得已、势在必行时,因自卫而出手或以武器抗击来犯者,也是为了“恃之以生”。人类进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以来,凡是统治者对人民大众进行残酷压迫、欺凌的时候,都导致人民大众在忍无可忍情况下的反抗,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唯有反抗才能“恃之以生”。统治者权力有余(滥用权力)、财富有余,只求自生而不顾百姓的生存,人民起来反抗暴政,可以“损”统治者之“有余”,以补百姓生机之“不足”。商汤伐夏桀,武王伐商纣,百姓杀厉王,就是不得已而用兵反抗这一类。历史上,当统治者与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某一极限情况时,就是迫不得已、势在必行的时候了。此时,为着百姓的生存权利,用武力推翻反动统治者,就是顺天命、合民意,是“造反有理”,是“反者道之动”的表现。

  老子论述兵器只能“不得已而用之”时,紧接着指出“恬淡为上”和“胜而不美”。这在天道的理念上说,是毫无疑义的。如果不“恬淡”,不保持清静淡泊,就不能做到少私寡欲,就会追求功名利禄。那么用兵者不仅自己拿起兵器,也将指挥士兵拿起兵器去杀人。用兵者就有可能不惜以牺牲士兵为代价去谋取建立功名,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样的,而对战争功臣赞美或嘉奬的时候,能不为成千上万战死者的妻子、母亲们的泪水和哀鸣而深思、反省吗?!那些“功成”的“将”者,该如何深思、反省呢?!

  春秋战国历时五百多年,从齐桓公争霸开始,到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天下,侯王及其所信任的重臣,都是为“私”而战,为“己”而争,都在杀人,都为自己的胜利而赞美,都用百姓的鲜血和泪水撰写自己的功业史册并自我陶醉,战国七雄中,嗜血成性的是秦国,商鞅出巡牢狱,一日杀死七百囚徒;白起在长平战役中,屠杀俘虏四十万人;秦始皇焚书坑儒。秦以后约八百年,隋朝大臣于士澄奉命缉盗,严刑拷问,屈打成招者达二千多人,隋炀帝下令“同时斩首”;又过一千三百多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略者在南京屠杀三十万中国人;二十世纪下半叶,波尔布特在柬埔寨实行“彻底革命”,屠杀了二百万人民……古今中外,都有一些丧尽天良、为自己私利而嗜血成性的杀人魔王,他们使用兵器,滥杀无辜,幷且为大规模杀人而欢呼雀跃,他们就是老子所指的“乐杀人”者。

  【思考】

  1.你知道历史上“不得已而用兵”的例子吗?

  2.看待战争,为何说“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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