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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香港政治风暴:2017普选与“占领中环”对决

  一、北京“一锤定音”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提交的有关报告,于8月31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决定2017年开始行政长官可以由普选产生。具体要素包括: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实行普选,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二至三名候选人,每名候选人须获提名委员会(1200人)半数以上委员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普选产生后由中央政府任命;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的现行规定不做修改。

  这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时刻,迈出香港政改“五步曲”的关键第二步。〔1〕后续如能顺利走完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律程序,将使500多万香港合资格选民第一次实现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行政长官的权利,从而在回归祖国20年时实现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新跨越。

  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是基本法规定的目标,是中央政府对全体香港市民的庄严承诺,是香港回归以后最重大的政治问题,攸关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攸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攸关“一国两制”正确实施。

  从特区政府开展的为期五个月的公众谘询结果,从行政长官梁振英提出的《关于香港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从前不久声势浩大的“保普选、反占中”大签名活动和“和平普选大游行”,从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座谈会上所发表的意见,都可以看出,香港社会普遍希望2017年能够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普遍认同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普遍赞成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作出的决定,既严格遵循宪法、香港基本法,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又认真听取,积极回应香港社会主流民意,具有坚定的民意支撑和重要的社会共识基础。决定体现了中央推进香港政制发展和民主进程的诚意与善意,体现了中央维护香港长远利益的责任与担当,对于确保“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正确实施,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有助于香港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凝聚共识、息纷止争。依法循序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目标,将使香港能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发展民主。如果有些政治势力,有些人还是不尊重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的决定权,还是想按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国际标准”来另搞一套普选办法,否则就威胁要“占领中环”,否决普选法案,甚至冲击立法会、冲击特区政府,企图瘫痪国际金融中心和特区政府运作,那么,这种状况一旦出现,香港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将受到严重影响,全体港人的生活与福祉将受到严重损害,香港将不得安宁。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及由此带来的中央政府全面管治权是不会逆转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是不会逆转的,香港走向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道路的趋势是不会逆转的。企图以激进违法活动搞乱香港,企图藉助外部势力来向中央政府施压,企图把香港引向背离“一国两制”的歧途,注定是不能得逞的。

  香港特区立法会对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负有重大的宪制责任。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作出后,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及其修正案,还须获得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作出的决定,为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打开了闸门,也将为在行政长官普选之后实现立法会全部议员普选创造条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基于宪制责任,本着对国家、对香港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出,是一个合法合理合情的决定,是一个庄严审慎的决定,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二、香港民主派争夺政府管治权

  发起“占领中环”行动的有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学教授陈健民及香港支联会副主席朱耀民,他们在香港都以反共反中而闻名。戴耀廷2013年1月16日在《信报》撰文提出以违法的公民抗命方法来争取真正普选。称梁振英应不会在《施政报告》中对2017年和2020年实现真普选有任何具体承诺。

  戴耀廷认为,泛民过去举行大型游行(如2003年七一大游行)、变相公投(如上一回政改时的五区公投)、占领政府总部配合绝食(如反国教科时的公民广场),但面对政改,这些行动所产生的压力可能还不足够;因此,要争取香港落实真普选,可能要准备“杀伤力”更大的武器——占领中环。由示威者违法地长期占领中环要道,以瘫痪香港的政经中心,迫使北京中央政府改变立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月31日决议,2017年起香港行政长官(特首)可由普选产生,但候选人需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特首也要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北京对特首普选作出了“一锤定音”的终极决定,不给民主派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不作任何妥协。对此,戴耀廷非常沮丧,他在接受彭博访问时说,中央毫不妥协的立场,意味参加“占中”的人数不会像主办单位原本预期那么多,原因是“香港民众的思维非常务实”。他说,主办单位将选择对香港经济冲击最小的日子发起“占中”,企业高层得知“占中”发动时间的细节时,就会知道主办单位无意损害香港经济。

  被问及以“占中”运动逼中央容许香港普选符合“国际标准”的策略目标是否失败,戴耀廷回答:“到目前为止,我们失败了。我们原本打算用这个行动的威胁,营造出紧张局面。”戴耀廷表示,虽然主办单位仍计划落实“占中”,但他不预期这个运动将可改变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政改架构所作决定的“政治现实”。

  但占中策划者不会甘心,他们与民主党、公民党等香港民主派仍在推动较大规模的“占领中环”行动,在未来的半年中,特区政府要依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就2017普选问题进行本地立法,民主派声言将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抗争行动,进行公民抗命。其中还要动员罢课、罢市、罢工活动,目的就要让香港乱,他们可在乱中破坏一国两制的实施,让2017普选方案失败。

  三、外国与台独势力介入香港政治

  香港回归17年,为什么还有人鼓动“占领中环”,要与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摆出政治对决的姿态。原因很简单,就是香港有些人,总是想邀请外部政治势力介入香港事务,企图争夺香港的管治权。1997后,英国表面离开,美国高调介入。回顾回归之后香港整个政治演变的过程,可以发现,外国势力与台独势力公开干预香港政治事务情况愈来愈严重。

  大量事实证明,挑头的是美国,接着是英国,甚至也有台湾台独势力。美英是两股大的势力,台独分子则是和香港泛民主派连结在一起,互相支援。

  先从美国说起。美国在香港有很多部署。长远来说,美国在香港的事务不会根本上影响中美关系,但香港有很多地方也牵涉到了美国的利益,所以,美国特别重视香港。1993年,美国通过了《香港关系法》〔又称《美国—香港政策(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公开挑明了要干预香港事务。所以,在1997年之后,英国有媒体曾报导说,“英国人走了,美国人来了。”1997年之后,英国表面上离开了香港,之后美国人就高调地进来了。美国通过香港来影响内地,通过香港民主化去推动所谓的“大陆民主化”。这就是美国的政治部署。

  所以,香港的事情不光是香港内部的事情,也牵涉到在中华民族复兴,实现“中国梦”里香港承担的角色问题。如果香港成为一个颠覆中国的基地,香港的负面作用就很大了。如果香港能助推实现“中国梦”,这样才能体现香港价值。但现在香港的政治变局,若被外部势力介入,对中国来讲是负担、包袱,对于整个中华民族来讲不能算是正能量。

  回过头来想想美国是如何介入香港的。在2003年之前,美国的介入还不是很明显。2003年那次号称50万人的游行,大家还历历在目,这里面就有美国的影响。原先,香港的民主派更多是跟英国联系,2003年之前的一段时间,美国开始直接介入进来,香港民主派的统领人物直接同美国公开接触,接受指导,这在报纸上都有过报导。

  中央政府表示要严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这17年来,中央政府做的非常好。而美国则希望北京不要管,希望由其来控制香港。美国在香港有大量的政治、经济、外交和军事利益,所以,他会这样走到前台来,也是其“重返亚太”、“亚太再平衡”战略所需要的。因此,中央政府在香港政治方面可能要重新进行一次思考,要警觉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香港反对派闹的“占中”做什么?实际上就是为了夺权。

  实际上也就是美国策划下、西方这些势力,这几年在中东、非洲搞所谓颜色革命,就是希望在香港如法炮制。这一、两年香港游行的时候,都有英国旗举出来了,这是某些人想要表达独立的主张。在刚回归的时候,敢举这样的旗吗?现在则司空见惯、屡屡出现,还有很多人附和这种事情。这种公开挑衅国家主权和政治基础的政治组织和行动,在回归17年之后在香港发生,还有外国势力在背后公开资助、公开指导,中央政府不能容忍。大陆的老百姓看到这样的事情,心里也会有很坏的感受。2003年之后,香港出现了经济方面的问题,中央政府马上就开放自由行。香港提出什么要求,北京就马上答应,就是让香港不要闹事。反而对其越是好,香港某些政治势力就非要走上另外与中央对抗的道路。

  现在香港的状况,是很让人痛心的。香港原有的良性的、善良的基本元素,变得少了。希望好好通过辛勤劳动、守法获得成功的一批人得不到保障,而闹事、向政府要钱、公开挑衅国家的人在香港越来越多地浮现。这些人争取到越来越多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甚至特区政府也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迎合。中央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内地民众要关注,内地媒体也要出声,因为香港是全中国的香港,是全中华民族的香港,并不是某些政治势力的香港,不能让那些极右势力、泛民主派垄断香港的话语权。

  英国是老牌帝国主义,自然老谋深算。从1980年代的政改到现在一直没有罢手,回归时,英国自称是“光荣撤退”,香港从原来一个经济城市演变成现在一个政治城市。当年,英国经营香港时靠的是人脉,在回归后也留下了十分严密的人脉。临走前,英国带走了大量的香港高官和民众的敏感资料,现在稍微有点小事情,英国就透露点消息出来,让香港鸡飞狗跳;政治人物压力很大,一不小心就是身败名裂。例子很多,就不一一例举了。

  香港某些人效忠的国家是中央政府吗?未必。他们从小是在英国人的怀抱中长大,接受的是英国的教育,身上体现的是英国的价值观,思维和生活方式也是英国人教的。特区政府的高官办理公务的习惯更是英国人训练的。英国人经营了香港100多年,对香港公务员都只是命令和吩咐,不需要其动脑筋。到现在为止,香港的很多高级公务员还是没有学会管理香港和维护香港利益,执行“一国两制”。

  这带来很多问题。比如,特区政府提出限购奶粉。香港是自由港,怎么能通过行政手法去限制购买奶粉?多带一罐就罚款判刑,也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抗日战争、抗美援朝时,香港人民想尽办法支持内地,英国都没有类似的限制法令。其实,特区政府只要把货源供应好了就行,就是因为一些泛民主派所谓的孕妇吵闹了一下,特区政府就立刻表示限购。

  买房子的事也提出“港人港地”,香港居民可以买房,内地居民就不行,但美国人可以,英国人也可以,其他欧洲国家的人也可以,为什么就内地人不行?这个思维理念多多少少有一些“以香港为主,香港优先”的意思在里面,这与马英九提出的“以台湾为主,台湾优先”有什么两样,这种做法始终排斥内地人,特区政府这是在无意间挑拨了内地民众和香港民众的关系。

  还有一个是国民教育的问题,好好的一个事情,为什么不坚持下去?社会上有声音说不能搞,就给它否决了。回归17年,香港的中小学生连自己的国家都不认识,历史也不学、地理也不学,怎么让他们去适应中华民族大家庭?

  这些,都是香港的深层次矛盾的体现,民主派就是一方面与外国势力及台独势力结合,另一方面,利用政府施政的某些失误,试图将香港拉上与大陆对撞的“战车”,谋取自己党派及个人的政治私利。因此,香港已进入政治风暴圈,整个政治局势比任何时候都值得担忧。对香港感情深厚的人,都认为香港不应该成为现在这个样子,香港人的精神应该重新被焕发起来。香港有很多优势和独特条件,可以经营得非常好。一方面就看中央政府如何重新思考对香港的政策,特区政府如何更好地施政。至于说香港的反对派,实际上就是外部势力颠覆中国政治制度的代理人。他们最终要推翻中国的政治制度,希望共产党垮台。当然,他们的图谋注定失败,不会得逞。

  四、不容在香港进行“颜色革命”

  邓小平是香港“一国两制”的总设计师,在回归之前,他就预料到香港在过渡时期和回归之后会发生什么事,现在重温起来,就会发现他的话十分有意义。下面是他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的讲话,里面有一段特别重要:

  “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也不需要干预。但是,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就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益,对香港有利无害。”

  “大家可以冷静地想想,香港有时候会不会出现非北京出头不能解决的问题呢?过去香港遇到问题有英国出头,那现在,也总有一些事情是没有中央出头你们就难以解决的。中央的政策是不损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港不会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所以请诸位考虑,基本法要照顾到这方面。有些事情,比如,1997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的。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环境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首先是香港行政机构要干预,一旦发生大动乱,要出动驻港部队了,就是总的干预。”

  在香港出现变局和乱局的情况下,邓小平的这些话非常有现实指导意义。他老人家在当时就预见了香港现在发生的种种事情,就像在说今天的事一样。所以,假如出现的乱局影响到国家稳定的话,中央就要出头,要来做点事情了。

  比如针对美国,回归之前,美国航空母舰战斗群也会每年都到香港来,但在1997年之后,来香港的航空母舰及其它军舰比之前更多了,每年平均下来差不多有四到五次。似乎太多了一点,这是一个感受问题。在香港生活的中国人有一种对权力的压力,假如美国的军政人员经常出现在这个地方,他们自然会有畏惧感。香港人民平时是看不到解放军驻港部队的,反倒是美军经常到这里来。

  另一方面,现在在香港,除了政府机关以外,街头上基本见不到五星红旗,还没有充分体现国家主权的概念。香港很多人亲美亲英,口袋里装的是外国护照,当然希望美军航母多来香港,他们心理距离上与英美也更为靠近。我认为,如果美国干预香港事务很严重,做得太过分的话,还有必要让美国航母频密来香港吗。况且,美国航母来港是有其军事目的。在这方面,外交部要有动作,不应该每次都同意美军过来,在防止外国势力干预香港方面,特区政府在很多方面都做不到,那只有靠北京。

  台湾学生“占院”经验移植香港,后果更为堪忧。要谈论从台湾“占院”到香港“占中”这个话题,要先看一个大背景。从战略层面来讲,十八大之后,中央最高层描绘出了新的中国发展蓝图,国际间一些反华势力对中国的发展与崛起存在整体的焦虑感。这个时候,台湾的“台独分子”就要出来闹点事情,而香港的反中乱港势力也要出来“配合”一下外部势力。对于他们的危害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其实,台湾的“占院”是“台独”的一种表现,从中可见李登辉与陈水扁多年来的“去中国化”还是给台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应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占院”的主导力量会是年轻人,而苏贞昌、谢长廷、蔡英文这些“天王”会成为配角?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另外,台湾的“占院”已经给香港带来一定的影响。本来港台两地的民主派人士之间就有一些联系,而现在香港的反中势力也同台湾年轻的“台独”势力有所联系。香港“占领中环”的发起人之一戴耀廷就表示,邀请台湾“太阳花运动”的发起人林飞帆来港交流,而“学民思潮”的召集人黄之锋也同台湾有所牵连。民运人士王丹任院长的“华人民主书院”,多次派人来港,指导香港激进民主派演练“占中”,指导如何“公民抗命”。台湾的“占院”如果移植到香港,变成真实的“占中”场景,是十分令人不安的,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外部势力也介入到了两岸关系与内地香港关系当中。“张王会”之后,美国觉得两岸走得太近了,在世界台湾人大会上,有中情局背景的美学者还在会上发言称,如果马英九同大陆走得更近的话是很不利的,于是蔡英文便发动自己的青年军去“占院”。至于香港方面,“泛民元老”陈方安生与李柱铭还去过美国,“偶遇”了副总统拜登,这比梁振英特首访美的待遇还要高。这说明美政府高层对卷入香港事务的高度热心,以及对香港民主派的高度支持。

  但是,由于北京对2017普选已定下框架,香港民主派在今后如何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抗争,都会无济于事,改变不了中央的决定。“占中”如跳梁小丑,反中乱港注定失败,对于台湾和香港的反中力量的企图结合,大陆有关方面及特区政府仍应予以高度重视:

  第一、对于港台的反中势力,要坚决反对,丝毫不能含糊。对占中行动,中央政府、特区政府以及香港社会方方面面都要警惕。香港各党各派可以有自己的政治诉求,但绝不能违反香港法律,把香港的经济和繁荣捆绑在少数人的政治利益之下闹事。对此,中央政府相关领导人都曾表示过坚决反对。香港特区政府的反对立场更加明确与坚定,香港社会各界,包括商界、金融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中产阶级、学生等都要联合起来进行反对。

  另外,绝对不能低估“占中”的破坏性,如果中环瘫痪、股市停滞,很多人都会因此而受到损失,如果将来有一天情况恶化到要去“占领”政府,其破坏性是难以想像的,要明确地把反对声音表达出来,而且中央也应呼吁香港传媒界发出声音。

  第二、对于乱港行为,中央与特区政府都要坚决制止,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也要坚决执法。对于台湾台独势力介入香港“占中”的部署与行动,要公开揭露,不让台独势力与港独势力合流,台独分子企图来港搞事,香港应不让他们入境,并设法切断港台分裂势力的合作管道。“占中”是乱港行为,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政治诉求。特区政府,香港警方需要行动起来。人们担心香港的司法界与警界会不会严格执法,对于破坏香港的繁荣与安宁的行为,应当要坚决制止,特区政府的司法部门也要行动起来,该抓就抓,该判就判,否则后患无穷。中环瘫痪一天都无法承受,何况他们还称要让中环“瘫痪一段时间”。香港不是台湾,作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香港的繁荣稳定至关重要。香港回归17年,真的不应该让这些乱港的行为成为现实。

  第三、“占中”是注定要失败的,看香港从回归前到回归后的整个历程,这些人无非就是一些“跳梁小丑”,乱不了大局,但仍然要对其给予重视,防患于未然,但他们最终的结局肯定是失败的。香港今天的繁荣稳定被掌控在爱国爱港的力量手中,而不是这些乱港分子手里。现在沉默的大多数还没有站出来,只有闹事的人在出声,真正关心香港前途的人,关心自己前途命运的人,到了最后的关头肯定会站出来。如果最后情况真的乱到香港政府与股市都瘫痪了,中央也肯定会有所部署。有人说“大乱才有大治”,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会有办法的。 

  注释:

  〔1〕香港政改“五步曲”是指,根据香港基本法和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要修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必须依法完成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由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

  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可就产生办法进行修改;

  第三步,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就产生办法进行修改,则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修改产生办法的议案,并经全体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第四步,行政长官同意经立法会通过的议案;

  第五步,行政长官将有关法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原载2014年10月号《海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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