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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挺港措施:允港银粤设消费金融公司
http://www.CRNTT.com   2012-06-28 13:28:28


  中评社香港6月28日电/允许香港金融机构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在粤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为是次中央挺港措施之一。恒生银行(0011)执行董事冯孝忠昨指出,此举为内地批准机构于内地发行信用卡,以及开设财务公司批出消费个人信贷,对银行业务是新突破;又指部分有开办该等业务的金融机构,亦录得不俗的盈利,相信港银均有兴趣参与。 

  准开财务公司批个人贷款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目前,港资银行在珠三角设立了许多分支机构,也开展了信用卡消费和购物,但是并未获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港资银行如东亚和永亨等对昨日新政均表示欢迎。东亚银行(中国)常务副行长林志民表示,东亚正等待广东省具体相关政策出台,未来将可会积极把握这一机遇。永亨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永亨将积极研究广东省将出台的相关政策,利用其在香港消费金融优势,把握广东省巨大的消费金融公司机遇。 

  北京金融专家表示,此前中国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成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试点。此次新政将试点扩大到广东,为粤港金融合作增加了新平台,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为内地居民提供消费贷款,业务范围虽不涉及房贷和车贷,但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前景和利润可观。目前政策即允许外资发起设立,但注册门槛较高,需一次性实缴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兑换货币。 

  港资可在前海货币互换 

  此外,深圳前海作为中央惠港内容之一,深圳金融办有关人士指,未来在前海注册的企业只要符合规定,便可在香港发行人币债券,这对金融和高科技公司将十分有利。前海还将推出港元和人民币互换,额度约为500亿至1000亿港元,这样在前海的港资和内地企业可以自由地进行人民币和港元的互换,从而突破了资本管制,有利港企和港人在前海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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