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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学者:参与亚太经济需先深化两岸经济
http://www.CRNTT.com   2013-10-12 07:03:05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教授、副院长彭莉(中评社 孙仪威摄)
  中评社上海10月12日电(记者 孙仪威)于2013年10月11日至12日在上海举办的“两岸和平,共同发展”论坛上,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教授、副院长彭莉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院长助理季烨联名发表了题为《台湾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转向及参与亚太经济整合的可行途径》论文,提出只有坚持两岸一中框架,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才具有法理上的可能性,而台湾不论加入TPP、RCEP还是与相关国家签订FTA,都应“先把两岸经济合作做好”。

  文章称,两岸经济合作的深化是台湾进一步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和维护两岸共同利益,为此,两岸宜确保两岸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始终高于两岸对外参与国际(全球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如此,不仅有利于整合两岸潜在的互补性优势,削减两岸竞争性,从而增强增强两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且可以以一个经济体的身份共同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从而增强两岸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讨价还价能力。

  就此,文章亦为现阶段两岸应在何种方面共同努力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增进两岸政治互信的程度。文章表示,要确保两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两岸政治互信至关重要。当前,两岸关系虽然获得了很大改善,但政治互信的水准仍然较低。为此,双方应从战略和长远的角度出发,认准共同利益,积极稳妥地不断增强两岸各个领域的互信基础,妥善管控和处理分歧,在合作中形塑共同的价值,厚植共同的利益,增进相互信任。海峡两岸是否能过往在WTO与EPAC问题上取得政治上的共识与谅解,将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台湾参与亚太经济整合的进程。

  第二、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文章认为,面对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形势,海峡两岸应抓住机遇,本着互补互利的原则,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目前,ECFA早收清单成效逐渐显现,然而ECFA毕竟是架构协议,与完整的自由贸易协议(FTA)内容仍有相当大的落差。未来若要充分发挥ECFA的成效,就必须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协商,并以此为契机扎扎实实“练好内功”。此外,台湾方面应尽快调整现有的限制性大陆经贸政策,进一步全方位地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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