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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深:两岸和平发展合情合理安排几点建议
http://www.CRNTT.com   2013-10-18 08:32:37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深。(中评社 孙仪威摄)
  中评社上海10月18日电(记者 林艳)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深在首届两岸和平发展论坛发表意见指出,当前的两岸政治关系是同一国家领土主权之内的两个综合实力悬殊的对立政权关系。在台方以某种大陆方可以接受的方式,明确承认大陆与台湾同属一国,明确承诺不分裂中国领土主权的前提下,大陆方面可以考虑在结束敌对状态、签署和平协议后,承认两岸处于“相对自治”状态,并逐步调整对台方机构和人员称谓的政策,逐步、适当解决台湾方面关切的参与国际活动问题。

  刘国深说,两岸之间的“合情合理安排”是站在两岸人民的最大利益和需求基础上,目标是创造基础性条件,为两岸政治问题的终极解决奠定经济、社会、文化等基础。最后,他提出以下六点具体建议:

  第一,结束敌对状态后,在国际活动空间领域,“互不承认主权”主张可以认真面对。两岸之间是一个国,当然不存在“主权”争议,实际上只是存在主权的代表和行使权争议。在国际社会,“互不承认主权”的主张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一主张与反对“两个中国”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在国际社会中所有必须以主权国家名义加入的场合,双方都不能接受两岸同时以国家名义出现的安排。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阶段,双方要早日达成国际活动空间“存量原则不变”的政治默契。

  第二,在结束敌对状态后,双方在无须以主权国家身份参与的国际场合,可以以各自方便的名义同时参与国际活动,在这样的场合大陆方面不再杯葛台方多年来已经使用的符号。如果台方原来就以“中华民国”名称参与此类活动,陆方要么不参与;要么可以以方便的身份安排人员参加。

  第三,陆方可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国际影响力主动为台湾民众代言。例如,申请加入国际鲔鱼公会等我方尚未加入的组织,获得相应配额,然后以两岸渔业合作的形式将配额转移到台湾渔民手中。类似为台湾同胞增加国际活动空间的工作思路可以用在更多的国际组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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