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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深化两岸政治互信的社会基础
http://www.CRNTT.com   2014-12-16 00:38:17


两岸不能坐着等政治互信从天上掉下来,须通过具体实践来创造政治互信。
  中评社╱题:试论深化两岸政治互信的社会基础 作者:刘国深(厦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两岸政治互信指的是海峡两岸政治行为者之间,彼此理解和关照对方情感和利益需求的稳定且可预期的心理状态。依照政治互信的强度不同,两岸政治互信可以由低至高区分为“基础性政治互信”、“成长性政治互信”和“融合性政治互信”三个不同层级。①

  两岸政治互信有助于双方逐步化解敌意,增加互信、增强共识,为两岸人民提供更加良好的交流交往环境。而两岸社会整合的深化和两岸生活共同体的重建,又将反过来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形成良性回圈的局面。

  本文所称的“社会”是狭义的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主要指具有一定历史底蕴和比较密切的利益、情感和文化联系,明显区别于其他可参照人类共同体的人类生活共同体。这一生活共同体以人际关系和组织为主要表现形式,与包含政治系统、经济体系的广义的社会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又相对独立于政治系统和经济体系。

  两岸政治互信之相对性

  之所以要强调两岸政治互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因为任何特定时期的政治互信都是两个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预期,这种相互预期往往是动态变迁的。历史阶段和情境不同,两岸关系政治互信的主体和具体内容也不一样,相互信赖的强度也不一样,不能将两岸政治互信绝对化。政治互信的主体可以是两岸双方决策者,也可以是两岸相关政治结构,当然也可以是两岸双方社会体系;政治互信的内容可以是国家、领土、人民、政府(政权)和主权层次的议题,也可以是政治文化层面的议题,甚至可以是某一政策层面或政治行为等议题。由于时空环境不同,需求的重点不同,承载两岸政治互信的主体和政治互信的标的物也不同。如果我们不具体区分时空环境条件和具体的需求重点,双方可能就无法形成“视域的重合”,双方就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已经达成互信,人们可能因为“求全责备”或“漫天要价”而错失信任与合作的机会。

  两岸之间的政治互信既不能泛泛而谈,也不能僵化和绝对化。泛泛而谈将使政治互信没有可操作性,解决不了具体问题;绝对化则会使双方难以产生包容、信任和合作理性,甚至对两岸关系产生悲观情绪。我们在讨论两岸之间的政治互信时,首先要定位清楚互信的主体,其次要聚焦互信的议题,第三要合理设定互信的强度要求。如果依然无法达成互信,就要研究双方是否存在社会基础的问题。

  首先,必须确定特定时空背景下与特定议题相关的政治互信行为主体。有些议题的政治互信行为者是双方领导人,有些议题需要双方的执政团队之间达成互信,有些议题需要双方各政党和政治派别之间建立互信,有些议题则与两岸社会主体间的政治互信相关。不论是台湾还是大陆,社会现实是多元的,任何政治性议题都不可能得到所有的政治人物、党派、阶层和民众的认同,绝对的政治互信不可能、也不必要的。

  其次,需要确定特定时空背景下双方寻求的政治互信标的物(特定议题)。两岸政治互信的标的物繁多,包括民族感情、国家认同、政权关系、共同事务的政策选择、群体关系等。这些不同的政治互信标的物往往不是同步发展的。对于绝大多数两岸民众来说,中华民族的概念内涵包容性很大,两岸之间谈不上民族互信的问题。两岸之间法理上的领土、主权和人民关系指涉对象完全重迭,不存在国家互信问题。极少数人对两岸之间的民族情感、国家认同有不同意见,有些是以偏概全的知识结构问题,更多则是政治操作的假议题。部分人有不同意见本来就很正常,两岸关系不必随之起舞,更不可被“绑架”。

  两岸之间比较现实的问题是同一国家内部的两个政权之争问题,两岸之间的政权之争可以选择战争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选择和平的方式解决,现在看来是和平的道路得到两岸主流社会支持。两岸双方自称为政府,视对方为国内的敌对/对立/竞争的另一政权。基于一国之内两个政权之争的政治现实,两岸走向和平解决之路就必须处理好两个政权关系的彼此定位和相处之道的问题。笔者认为,双方在短期以和平的方式结束两岸政权并存局面的条件并不成熟,双方都不愿意采取激烈的方式改变这样的局面。因此,我们目前面对的是如何将敌对的政权关系转化成既竞争又合作的政权关系。在两岸政权关系从敌对转进到对立,从对立转进到良性竞争,从良性竞争转进到有序合作的过程是长期的,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智慧。在这一过程中,两岸双方会面临大量具体的政治互信议题要解决,其中包括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两岸共同事务合作治理以及涉台外交空间的安排问题等。

  第三,合理设定两岸政治互信的强度预期。虽然两岸双方都有意透过和平发展的方式解决两岸分歧,但两岸政权之争的性质在两岸终局政治安排形成之前不会消失,即使两岸政权关系告别对立、进入良性竞争阶段,双方互为主体的格局还将持续,一些问题可能还无法立即得到解决。因此,两岸双方的政治互信只是相对的,有些议题的互信程度很高,有些议题的互信程度可能不尽如人意。即使是高强度互信的政治议题,也很难呈现出全员一致的面貌。对此,双方还是应该着眼大局和趋势,相忍为国,彼此包容,给对方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不要因为某些政治互信行为主体或某些具体议题的政治互信强度不如人意或存在杂音就轻言放弃。

  诚如朱卫东所言,“当前,两岸关系虽然获得了很大改善,但政治互信的水准仍然很低,两岸只是建立了初步的政治互信,无论是国共两党之间、还是两岸当局与民间社会乃至领导人个人之间仍缺乏足够的信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仍然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②。笔者的观点是,目前两岸的政治互信度总体上仍处在基础性政治互信阶段,虽然有些行为主体和议题已进入“成长性政治互信”阶段,但两岸关系远未进入“融合性政治互信”阶段。由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经济基础,尤其是社会基础还很不牢固,两岸各界对具体政治议题的互信度存在差异是常态,这样的情况基本上符合现阶段两岸关系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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