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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祖兴语中评:仲裁庭为菲律宾主张背书
http://www.CRNTT.com   2016-07-15 00:25:39


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国际关系国际法专家张祖兴指出,南海仲裁案是一份草率、偏袒、武断的裁决,中国有充分的理由拒绝接受。
  中评社香港7月15日电(记者 范颖薇)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结果出炉,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国际关系国际法专家张祖兴接受中评社专访时指出,南海仲裁案是一份草率、偏袒、武断的裁决,仲裁庭的裁决存在着许多违反程式、论证不充分的问题,中国有充分的理由拒绝接受。

  如多方先前所预料,仲裁法院五名仲裁法官通过一致裁决,全面否定了中国长期坚持的“九段线”内对南海海域拥有的历史权利,并几乎全盘认同了菲律宾方面提出的诉求。那么,这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究竟有多荒唐?张祖兴接受中评社专访,对南海仲裁案作出的所谓“最终裁决”进行深度解读,为读者揭露这满纸荒唐的裁决。

  仲裁庭武断解释《公约》 背离法治原则

  “仲裁庭师心自用,武断地解释《联合国海洋公约》(下简称《公约》)的目的和宗旨,完全背离尊重国家主权的原则,把缔约国没有同意的条款强加给缔约国,这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也是完全背离法治原则的。”张祖兴说。

  在仲裁案的裁决中,仲裁庭认为即使中国曾在某种程度上对南海水域的资源享有历史性权利,这些权利也已经在与《公约》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规定不一致的范围内归于消灭。对此,张祖兴表示,首先,中国作为《公约》的当事方和南海沿岸国拥有根据《公约》规定的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其次,仲裁庭判定,《公约》消灭了《公约》规定的海洋区域界限之外的任何历史性权利,这个判断是错误的。仲裁庭试图从《公约》的目的和宗旨角度推论,认为只能根据陆地领土和距离原则来主张海洋权利,但事实是,历史上因长期使用等原因而确立的海洋权利并不因《公约》出现而消灭。仲裁庭没有给出明确的《公约》条款来证明《公约》消灭了历史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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