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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之瑜:选举不等于善治 台湾被当负面教材
http://www.CRNTT.com   2008-05-10 11:51:54


石之瑜:为了长治久安而要论证非有选举不可,或论证完全不必有选举,都没有必要。
  中评社香港5月10日电(作者 石之瑜)台湾 2008 大选之后经历了第二次政党轮替,根据民主理论,这代表民主巩固深化的重要一步,但也有人认为国民党把持行政立法两权,危及民主。在中共十七大之后,类似的讨论在大陆研究学界也方兴未艾。不久前,北大教授潘维脍炙人口的一项主张,谓中国应追求法治但远离民主选举,而他正是以台湾做为他反对选举的负面教材。适逢近年台湾知识界转而鼓吹公民集体参与沟通的审议民主,因而显现对选举的不信任。似乎不但民主内涵是众说纷纭,更重要的是,选举与民主之间的关系益加不确定。当台湾陷在民进党贪腐丑闻不断的此刻,不确定的感觉益加浓厚。 

  民主是什么?目前比较多的讨论,指的就是有竞争性的定期选举。尤其,在英文文献中,选举与民主几乎等同,古典叙事中的有限政府或立宪主义,已经很少再被提及。然而在政治实践上,民主的意义五花八门,比如民主集中、民本、大民主、革命民主等在中文语境下出现过的概念,显然各自指涉已有不同,但都不以选举为必要条件。潘维引起的辩论主要是,选举对于民主的建立有无必要。几乎惯以英文写作的知识社群早有共识,力主选举之不可或缺。相对于此,持保留态度的中文作者则更重视良治或善治,并质疑选举可能经常带来的负面效果。 

  目前台湾流行对审议民主的探讨,换言之,台湾的民主论者已然承认选举不等于善治,所以才同意需要审议民主补选举之不足,亦即民主选举并非善治的充分条件。选举制度是程序性的与参与导向的(愈是广泛愈民主);善治的标准是实质性的与结果导向的(愈是个人愈民主)。仰赖选举就不可能执著于任何善治的标准,执著于固定的善治标准就不可能仰赖选举。这时,审议民主就是一套调和其间的方式。不过,无论善治标准如何订定,或如何可以经由审议民主随时空调整而改变,善治的定义既然非关选举,则选举之为必要条件,可就不能只诉诸定义或价值之类的空口无凭,而必须进一步搜集实证资料或提出理论判断。 

  民主能否是只有审议民主而没有选举?目前台湾的反省未及于此。审议民主是透过协商来提升民主品质,一党专政之下也可以进行,故这时审议民主只有审议而无关选举。如果无选举就不成民主,则审议民主也不能算民主。如果选举是前提,则足以排除任何一党专政的制度,当然也就排除了一党与民主并存的可能性。这时,审议民主并非取代选举,而是补其不足。 

  有选举才能善治的道理,已有文献在阐述,许多都是针对民本或民主集中之类的主张在反驳。简言之,就是认为领导团队必须定期被检查,才有可能重视善治,不然迟早怠惰荒淫或刚愎自用。而除了定期选举,如何有其他手段可能免除领导阶层怠惰荒淫或刚愎自用?中文作者常以台湾民主当负面教材,指出选举显然破坏了台湾行善治的基础,造成社会分裂,互信荡然,反而助长了怠惰荒淫与刚愎自用。因此,选举能否防止怠惰荒淫或刚愎自用,要视当地文化脉络。 

  当然,绝不是只能靠选举,才能定期检察领导团队有无怠惰荒淫或刚愎自用,也可以靠御史制度,或靠对领导阶层施以长期的道德教化。然而,是否只有定期选举才能保障持续不断的检查,而不受人为的影响造成波动?显然也不是,这就是台湾被当成负面教材的理由,因为有制衡的制度不能保证有制衡的意愿或品质。 

  为了长治久安而要论证非有选举不可,或论证完全不必有选举,都没有必要。因为,无论是程序或实质,所有民主的主张与所有关于选举制度是否必要条件的辩论,不管辩论多激烈,都分享至少一个共同看法,那就是反对专断独行的决策过程。为了防止专断独行而建立的制度没有完美的,也没有四海皆准的,更没有亘古不变的。故领导阶层是否推动假民主,或打着民主旗号反民主,不能看有没有选举,或有没有公民审议,而要跳脱制度问,他们是否专断独行。 

  一旦同意,普世民主的概念指的就是反对专断独行,人人便都有资格在即使不了解、不同意、不参与制度的情况下,对某人某事民主与否做出判断。这时就不必辩论选举是否必要条件, 2008 政党轮替有没有完成民主巩固,台湾的社会有没有分裂,只要问,假如决策的结果不符合我的意思(如此的实质标准是个人的,故是高度民主),那这个决策是不是专断独行的过程(如此的程序标准是社会的,故是高度民主)。这在大陆即使拒绝在党内举办选举,还是可能判断为有民主;或即使党内选举办得如火如荼,也仍然可能指为毫不民主;而在台湾,即使政党轮替也未必民主,而一党独大更难非说是反民主不可。(作者 石之瑜,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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