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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犯罪不用死? 肖扬:保留、慎用死刑
http://www.CRNTT.com   2006-03-12 15:23:30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昨天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社
  中评社香港3月12日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现行法律没有相关条款规定要废除死刑,现在的政策是保留死刑、慎用死刑。

  肖扬今天参加山西代表团对“两高”报告的审议。当被问及如何评价“经济类犯罪将逐步取消死刑”的说法,肖扬说:“现在没有宣布哪类案件可以取消死刑,所以必须继续执行宽严相济的政策,保留死刑,慎用死刑。但对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在本次人代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江必新提交了修改刑法的议案,提出“对贪污罪、受贿罪等经济类犯罪逐步取消死刑”。

  肖杨说:“人权最重要的是生命权,所以最高人民法院要继续完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和核准程序。”

  肖扬表示,中国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时还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这都是中国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的具体措施。

  肖扬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说,2005年,2162名刑事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117407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被指定了辩护人,266732人次获得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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