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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宽仁:将对“国务费”是否涉机密 提出意见
http://www.CRNTT.com   2007-11-19 14:34:05


  中评社香港11月19日电/吕秀莲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开庭,吕秀莲辩护律师质疑编号三与编号八的卷宗无法阅览。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指出,两个卷宗是吕有关国务机要费的笔录,由于陈水扁在案件起诉前已将“国务费”核定为“国家机密”,特侦组近期内将对两卷宗是否为机密提出意见。

  中央社报道,辩护律师质疑,检方所呈阅编号一至十的卷宗中,编号三及编号八两卷宗至今无法阅览;吕也表示,她曾接受检方三次侦讯,但目前只能看到其中两次的笔录,另一次重要的侦讯笔录,至今没办法看到。

  吕表示,她的特别费等相关支出从未存入银行,使用在公益慈善团体捐款、特别急难救助,支出总额超过特别费及“副总统国务机要费”。这部分她在检方侦讯中曾提及,但起诉书却只字未提,让她感到遗憾。

  侯宽仁指出,陈水扁在九月初依“国家机密保护法”,将“国务机要费”卷宗核定为“绝对机密”,由于吕游苏谢特别费案在九月二十一日侦结,法院尚未裁定驳回机密核定,特侦组为避免争议,将与“国务费”有关的两个卷宗予以封存,所以目前检、辩双方无法阅览。

  侯宽仁表示,合议庭上午开庭时,要求检方具体提出意见,特侦组近日内将正式就两卷宗是否涉及“国家机密”提出书面意见,供合议庭裁定。

  侯宽仁说,特侦组尚未建立与一审公诉检察官的合作模式,但他将在吕秀莲特别费案准备程序过程莅庭,而特侦组检察官周士榆也将协助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及“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两特别费案的论告工作。

  吕被控于2000年到2007年间,由“副总统办公室”、随扈等人搜集发票一千多张核销特别费,达新台币五百六十多万元,遭“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以贪污治罪条例及伪造文书罪起诉。

  本案合议庭承办法官经人工抽签,由台北地院林庚栋担任受命法官,审判长为同庭法官刘方慈,陪席法官江俊彦;台北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董怡臻,带领同组的熊南彰,陈清茂两位检察官莅庭论告,侯宽仁也出席今天的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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