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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只有证据的不公,没有办案的不公吗?
http://www.CRNTT.com   2007-02-15 09:16:03


  中评社香港2月15日电/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社论说,高检署查黑中心以贪污罪嫌起诉马英九,与去年秋天为“国务机要费”案起诉吴淑珍,虽然办案成员并不完全相同,但都有陈瑞仁检察官的身影在内。半年之内,连办两桩撼动政坛的大案,直指朝野核心政治人物,一再重写了司法纪录,外观上,检调办案不问蓝绿;实质上,同样的检方,办案的标准“我心如秤”吗?社会自有公评,我们也深有感受。

  还记得“国务机要费”案的起诉书吗?那可是曾经赢得赞美好评的一份文件,当时人们对于检方敢于侦办吴淑珍,不仅觉得意外,英雄观感也油然而生,起诉书中就“国务机要费”中陈水扁无需单据报销的部分,睁眼闭眼放过,人们也不以为意,毕竟敢于抓鼠,已是好猫。起诉当日,陈瑞仁检察官接受媒体访问,轻描淡写,如释重负,淡淡的哀愁,写在眉宇之间,谁都知道,心中挺绿却是六亲不认,当真不是滋味。观者谁不动容?谁不肃然起敬?我们也不吝情地给予了掌声。

  社论指出,曾几何时,另一阵营的马天王也遭他起诉,这回不但追究搜集发票报销部分伪造文书的罪责,对于特别费中无需单据报销的部分,却扳起面孔,用诛心的态度严格追究贪污的责任,还要安上以“诈术”取财的罪名。相较于“国务机要费”案中的委婉含蓄,这回是不是下手唯恐不重呢?同样是起诉之日接受媒体采访,这回是不是显得一派轻松?自承只有“证据的不公”,没有“办案的不公”,形容被告是“骑了赃车,没换车牌”,揶揄之情,溢于言表,看在旁观者眼中,自是另一番体会。既然明知确有“证据的不公”,还不掩藏态度的不公;各打五十大板,下手轻重却有明显的不同,硬是将性质上并不相同的“国务机要费”案与特别费案办得似乎不分轩轾,这难道不是“办案的不公”?

  社论说,全台六千有余的政务官,从绿营的四大天王到司法首长都有的特别费支领问题,只是因为提告者在先,就要单独快马加鞭地起诉马英九,却以人手不足为由延后其他类似案件的处理,这样说法能够赢得社会的采信还是尊敬?明知证据不公、制度不够合理,却还要指责误蹈制度陷阱的人其心可诛,说得轻一些,这是不是近似酷吏的法匠作风?说得重一些,这是不是司法不仁,想要炫耀手中的权柄,逞一逞权力的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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