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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超长预售”,需要监管“超长待机”
http://www.CRNTT.com   2022-05-12 15:03:13


  “冬天买的衣服快到夏天了还没发货,预售是在考验我对店家的忠诚度吗?”“谁说顾客是上帝?现在的卖家才是!”近期,有关网红电商预售的话题引发了大量讨论,多名网友表示对随处可见的预售已逐渐失去耐心。

  电商预售,原本适用于一些制作繁杂的商品或首发上市的新品,如今大有向普通商品蔓延之势。尤其一些“网红服装”店铺,更是开启超长预售模式。从原先的七天,到后来的一个月、四十五天,越拖越长的预售时间让消费者叫苦不迭。“预售不告知”“超出预售时间发货”等现象备受诟病。

  网红电商热衷“超长预售”,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制造噱头。部分商家将预售模式作为营销宣传和流量增长的手段,故意制造“奇货可居”的假相,以此吸引消费者。预售期越长,越有充分的时间进行炒作。另一方面,转嫁风险。对于服装行业来说,款式多样,更新频繁,难免出现产品滞销、库存积压的现象。一些商家就通过“超长预售”,提前试探市场反应。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网红店100款新款可能只有20款是现货。一旦预售不及预期,就以种种理由取消订单,从而将试错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商家的小算盘打得响,却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消费者完成支付的情况下,商家有义务及时安排发货。动辄一两个月的“超长预售”,相当于商家利用消费者的钱款,却无需履行应尽的义务。况且,预售期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很可能发生变化。比如,原本春天买的毛衣,等夏天才收到货,让人哭笑不得;婴幼儿身体发育快,看好的尺码一旦晚两个月发货,宝宝很可能穿不上了。此外,一些商品销售页面幷没有预售字样,等到消费者付款后,才显示发货日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遏制“超长预售”,需要监管“超长待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幷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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