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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刚堂为何说把孩子养父母当亲戚走动?
http://www.CRNTT.com   2021-07-21 18:02:31


认亲仪式现场,郭刚堂与儿子紧紧拥抱在一起。图/@公安部刑侦局
  7月1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在“团圆”行动中,成功找回电影《失孤》被拐儿童原型郭新振,抓获一男一女,两名犯罪嫌疑人。

  之前的7月11日,公安机关为郭刚堂、郭新振一家人举行认亲仪式,离散24年的家庭终获团聚。认亲现场,一家人紧紧相拥,泣不成声。电影《失孤》主演刘德华,也专门录制了一段视频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数十万公里、24载寻子路,多少痛苦、辛酸、孤独乃至绝望,如今都化为了喜悦的泪水。全网都为郭刚堂全家由衷高兴,为公安机关的多年付出点赞,为人贩子落网而感到振奋、欣慰……此时此刻,最尴尬、最难堪、最煎熬的,莫过于郭新振的养父母。

  今后,两家人如何相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我们就当是一门亲戚去走动,就两个字‘真诚’。”7月13日上午,主持人陈鲁豫在其抖音账号上发布的相关访谈视频显示,郭刚堂称,会尊重、接受孩子的意愿,“他愿意孝敬他的养父母,那就很坦诚地去接受这件事”。

  作为一位父亲,郭刚堂的善良、坚强、隐忍、豁达,让人肃然起敬,但其“当亲戚去走动”的态度也引发不小争议。有一种声音认为,虽然养父母一家抚养了郭新振24年,但当初收买孩子的问题不能就此翻篇。有网友称,“买卖同罪”,依法严惩人贩子,也不能放过买家,否则就是对犯罪行为的纵容。

  从法律角度看,若要追究养父母的刑事责任,恐怕难以操作。一方面,“收买被拐儿童一律入刑”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才开始的,而本案发生在24年前,法不溯及既往,只要养父母不存在虐待孩子、阻碍解救等行为,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最长一般是20年,此案已过了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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