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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等发文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有何深意?
http://www.CRNTT.com   2021-09-14 20:17:4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为何有关部门此时提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长期以来,对行贿犯罪处罚相对偏轻是一种客观现实。《检察日报》2013年4月刊发的《破除行贿“罪轻一等”的错误认识》一文中,就提到“在查办贿赂案件中,存在受贿‘罪大恶极’,行贿‘罪轻一等’的现象”。要想“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非常必要。

  其实,在今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就已明确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此时多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是对中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

  此时提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也有现实紧迫性。

  其实早在2002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推出“行贿黑名单”制度,后来得到全国推广。2006年1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正式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2012年2月16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开通。

  然而,这一系统后来发生新变化。2018年8月,浙江、湖南等地检察机关均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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