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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针对“网红经济”头部主播的监管会越来越趋于严格
http://www.CRNTT.com   2021-11-26 18:06:55


  刚过去的“双11”,薇娅、李佳琦、雪梨、烈儿宝贝等主播带货贡献了相当一部分的销售份额,然而不少货还没发出来,争端、翻车却不断。前些天,李佳琦、薇娅与欧莱雅的战火刚刚“消停”,11月22日,两位网红主播又被爆出偷逃税,罚款高达千万元。

  据报道,网络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幷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于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幷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据悉,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朱宸慧和林珊珊均有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幷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对于动辄收入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头部网红主播,如果严格按个税缴纳,很容易适用最高45%边际税率,因此高收入主播都会作税收筹划。但是,税收筹划需合理合法,目的是利用税收优惠来节税,而不能成为税收的法外之地。利用假账假材料假业务等方式减少交税,这是典型的偷税漏税行为。

  “避税手段实际上近两年较为流行,如明星利用工作室和一些特殊地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避税,但是这种避税实际上本身是游走于合法和违法的边缘的。”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说,本次杭州市税务部门披露的两位主播偷税漏税,已经明确释放了税收监管政策收紧的信号。“从整体来看,未来针对网红经济,尤其是对头部主播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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