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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巨额税款,对这样的主播就该重罚
http://www.CRNTT.com   2021-11-26 18:12:39


  雪梨(朱宸慧)、林珊珊都是目前人气很高的网络主播。税务部门对两人开出的巨额罚单,既显示了国家执法部门加大税收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环境的坚定态度,也显示出在网络主播这一新兴的市场业态中,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而随意突破法治底线的问题的严重性。

  近期,网红主播、带货主播的税务问题成为关注的热点。此前,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追征一名网红600多万元税款的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9月曝光的一批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典型案例中,也有两名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涉税金额较大。如今雪梨、林珊珊两个案例的曝光,则再度显示了加强网络主播税收法治秩序建设的紧迫性。

  随着市场格局的转变,特别是在疫情的考验之下,很多线下经营的传统行业生存艰难。但是,令人欣慰的是,线上网络直播却呈现出异军突起、蒸蒸日上的气势,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新市场业态。以此次受到处罚的网红主播雪梨来说,今年8月26日,雪梨举办粉丝节直播。胖球数据显示,其观看量就达到了6400万,较去年同期增长6倍;销售额突破10.4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倍。网络直播所带动的市场如此兴旺,由此可见一斑。

  但是,经营者在获得收入以后,都应该依法纳税,这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有的常识。我国对个人收入和企业收入按不同的标准设立税率,个人收入税收实行的是累进税率,国家在对个人收入实行个税起征点和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同时,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税率则又高于企业税收税率,最高税率可以达到45%。

  个税制度的这种设计,是为了避免贫富差距扩大化,在保护高收入者合法收入的同时更好地体现共同富裕的精神。但是,一些网红主播在得到市场拥戴获得高收入后,却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将个人收入算作个人独资企业收入,从而构成了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

  以此次受到处罚的另一位网红主播林珊珊来说,她在2019年和2020年间设立了多个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获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变身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从而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幷没有什么业务,林珊珊设立它们的目的就是为偷逃个人税收。这种行为自然是税法所不能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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