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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们别再对“偷逃税”心存侥幸
http://www.CRNTT.com   2021-11-26 18:15:18


  据杭州市税务部门消息,网络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幷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仅仅补缴的偷逃税款、滞纳金和一倍罚款,就能达到如此高额的数目,顶流主播的收入到底有多高,给网友留下了想象空间。

  据悉,雪梨和林珊珊被查,幷非有针对性的精准“打击”,而是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了蛛丝马迹。雪梨与林珊珊偷逃税的手法很相似,就是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作为高收入群体,无论明星还是主播,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收规定,其收入中超出96万元的部分,适用45%的顶级税率。而如果将个人所得收入通过设立公司的名义转化为“经营所得”,那就可以少缴相当大一笔税款。比如个人收入如果是“经营所得”,那超出50万元的部分只需按35%的税率缴纳即可。两相对比,就知道为什么雪梨和林珊珊要“铤而走险”了。

  明星、主播等高收入群体合法避税的路子其实很多,最常见的就是设立个人工作室或个人独资公司,幷将公司注册在低税收地区。比如,之前的霍尔果斯,如今的海南,都是明星、主播个人企业注册的扎堆地。

  实际上,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用企业的名义来赚钱本没问题。但雪梨、林珊珊的问题在于“虚构业务”来偷逃税,这种造假的违法操作,很明显是将个人独资企业当做了“洗钱机构”,是一种恶意逃税行为,遭到惩罚理所应当。

  公开信息显示,雪梨与林珊珊均为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签约网红。仅2020年双十一期间,公司总销售规模便超31亿元。在主播界有着广泛影响力的典范性人物,做出了如此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之事,对整个行业来说都是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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