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网红雪梨和林珊珊因偷逃税被处罚,引发热议。有网友直呼“干得漂亮”,也有网友希望“其他人引以为戒。”
近年来,直播带货热火朝天,网红主播成了热门职业。然而,不论从事何种职业,依法诚信纳税都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也是如此。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报称,经查,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幷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幷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杭州市税务局表示,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预计到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16594亿元。头部主播已经迈入高收入群体行列,如果放任其偷税漏税,很可能会形成“羊群效应”,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也危及行业良性生态。笔者认为,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显示了税收监管的“与时俱进”。对新业态下的缴税义务人及时监管,有助于净化税收环境,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国对网络主播的税收监管持续加强。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指出将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监管实践中,由于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来自个人工资薪金、劳动报酬。也就是说,网络主播如何纳税,由主播和平台或商家的合作关系决定。多数主播与大多数公司员工一样,其个税靠平台或公司进行代扣代缴。也就是说,政策面对于网络主播的纳税责任已经进行了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