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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钱买群众“满意”,真的很丢人
http://www.CRNTT.com   2021-12-07 16:25:07


  政法系统的满意度调查,是考核相关部门工作成效的手段之一,也是考察基层民众对安全、司法、社会和谐等社区民意的态度与看法的重要方法,可以为政法系统对下一年的部署、安排提供民意基础。这样的调查需要真实、公平,才能成为有效的第一手资料。

  然而,一些基层部门为了自己的政绩,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宣传,要求被抽到的调查群众只能回答“知晓”、“参与”、“满意”、“非常满意”等正面的选项,而不能含糊、模糊,更不能给出否定或反面的回答。去年,河南洛阳和江苏南京的市民,就接到了政府部门这样的“指示”。很显然,这就是赤裸裸的“调查造假”,真的很丢人。

  群众在政府的诱导下,参与调查造假,这势必导致满意度数据“失真”,其危害颇多:比如,它遮盖了当地民众的真实满意度、影响到了其他地区的公平,此外,它还会导致上级部门的误判,以及影响上级部门的决策等等。所以,这种调查造假行为,必须得到矫正和惩处。

  对比之前一些地区的鼓励、引导“调查造假”,安徽亳州市涡阳县的这次“调查造假”危害更大。首先,其他地方仅是“建议”被调查的群众,要配合当地政府,给一份光鲜的答案。当然,被调查的群众也可以不接受这样的“建议”。但是,涡阳的手段不是“建议”和“鼓励”,而是实打实的金钱奖励——奖励被调查的群众如果给出指定的答案,就可以获得100-300元的奖金。可见,涡阳的“调查造假”措施更有诱惑力。

  其次,涡阳这一次的“宣传”颇为低调,颇为隐秘。他们不允许将这一奖励措施作为书面材料下达,也不能在微信群里传达,只能用开会、广播、电话的形式,层层传达,面面相受,以免授人以柄。

  再者,作为奖励的这些资金,会是官员自己掏腰包吗?当然不会,这笔奖励资金,最终还是由公共财政来买单。用公帑购买虚假的满意度,为自己贴金,这性质岂不是更恶劣?

  统计调查一定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群众是不是满意?当然由群众说了算,而不能让他们在接受外部压力或诱惑的前提下,做出违心的答复。对于用钱买满意度,这种有组织的调查造假行为,绝对不能宽容,政府部门一定要严厉惩戒,认真追责,让组织造假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黄齐超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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