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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曦,极度丑陋的利己主义者
http://www.CRNTT.com   2022-01-12 22:25:31


  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已改名为刘某曦)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宣判,刘某曦被判赔偿江歌母亲69.6万元。

  “江歌案”幷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们所遗忘。无论时间过去多久,人们不会忘记一个名为江歌的女孩,无辜惨死于一个行凶者刀下。

  行凶者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人们不会忘记,除了凶手之外,另一个当事人刘鑫的丑陋表演。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不敢行走于阳光之下,那是因为内心阴暗得无以复加,无法直面阳光的照射,改名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面临不法侵害的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

  “刘某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看官,这是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人性中自私、冷漠、忘恩负义等负面因子在这个个案中凸显得淋漓尽致,让人起一身鸡皮。

  如果人人都像刘某曦这样为人处事,公序良俗将不复存焉,互信互助从何谈起,“他人就是地狱”将在现实中上演,想象一下,那将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景象!

  害怕被伤害,这是人的本能。但害怕被伤害不能以伤害他人为前提。事后对江歌的母亲施以各种语言暴力,更凸显了刘某曦的冷血。某种程度上,刘某曦的所作所为,其恶有甚于行凶者。凶手用利刃杀人,刘某曦则用其恬不知耻的言行,突破了人们关于人性可以卑劣到何种程度的最低想象。

  在这样一个现实版农夫和蛇的故事里,善良的江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苟活者依然狺狺狂吠,这让人无比心痛。尽管法律无法进一步追索其刑事责任,但在道德层面上,耻辱两字将由大众写在她的墓志铭上。(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羊城晚报评论员:林如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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