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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落槌 捍卫公平正义维护世道人心
http://www.CRNTT.com   2022-01-12 22:27:17


  2022年1月10日,江秋莲失去女儿的第1894天,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江歌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幷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这一判决,虽然姗姗来迟,但仍然让人倍感欣慰和温暖。

  在民事诉讼层面上,江歌母亲赢得了该案胜诉,而且法院判决最终彻底厘清该案中的相关是非曲直、过错责任,进而有效捍卫了这起民事诉讼官司中的公平正义,它事实上还在更普遍更宏观的社会公序良俗、道德伦理秩序层面上,起到了一种良好引导、规制、进而捍卫“世道人心”作用。

  法院判决书中用了很大的篇幅,在道德伦理层面,对原被告双方的行为性质,进行了入情入理地深入评判:

  如对于江歌的救助刘暖曦行为,法院不仅认定其“无私帮助他人”的“扶危济困”、“诚信友善”性质和德性,而且还进一步明确强调,“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幷旗帜鲜明地申明,“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而对于刘暖曦,判决书指出,“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幷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诚然,道德与法律,确实是存在一定界限的不同领域,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又幷不是可以完全截然分明的,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强调“依法治国”的法治层面的社会公平正义,与维护“世道人心”——德治层面的社会公序良俗,事实上原本就是有机统一的,既不应不可偏废,更不应相互对立起来。

  “江歌案”的一审判决,十分鲜明生动地体现诠释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不仅“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而且“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不仅做到了让人们“充分感受公平正义”,而且进一步在此基础上,也产生了某种强有力捍卫“世道人心”的矫正作用。(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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