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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告慰江歌之善
http://www.CRNTT.com   2022-01-12 22:36:54


  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69.6万元,幷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江秋莲表示,我一直都知道,法律会还江歌一个公道的。

  “江歌案”虽然已经过去了5年多,但是一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在此次的判决中,法院认为,刘暖曦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冷漠,法院认定刘暖曦侵犯了江歌生命权,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非刘暖曦曾经认为“见死不救不是罪”。

  发生在2016年11月“江歌案”中,刘暖曦与前男友陈世峰的情感纠纷本与江歌无关,但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刘暖曦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幷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刘暖曦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幷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刘暖曦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道德的底线,挑战着公序良俗。正如判决书指出,江歌无私助人应予褒扬,而刘暖曦的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这个判决运用“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了人和人交往的一个标准,幷通过清晰的法理,以一个比较直观的方式告诉受众,刘暖曦到底错在哪里。这让许多网友拍手叫好,幷在朋友圈留言,“这么多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结果”“阿姨辛苦了!希望江妈妈以后要好好生活”……

  为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向他人伸出援手的人,其“善”理应有“善报”,而刘暖曦在“江歌案”发生后,故意刺激江歌母亲江秋莲,有违常理人情。当有人既没有情、又不讲理之时,法律的约束将成为保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保障。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基本的人情事理,换句话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民法典第八条中就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法之名,告慰江歌的善良,不仅可以让旁观者明辨是非,更是守住了人情事理的底线,幷传递了法律的力量和温度。(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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