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中国官方近日再出重拳。中国最高法15日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家暴的形式,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威胁等均“扩容”纳入家庭暴力范畴。
这一最新规定一经发布,便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天下苦家暴久矣!”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许多家庭的隐痛。受到“家丑不可外扬”“举证难、取证难”“清官难断家务事”等种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往往困难重重。此次中国最高法相关规定的出台,无疑是针对这些沉屙宿疾的治病良方。
事实上,为了强化对家暴受害者的司法保护,中国早在6年前就已经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此次最新规定的发布,是针对近些年司法实践中发现问题进行的查漏补缺,充满了新的亮点。
其一是扩大了家暴行为的涵盖范围。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此次的规定进一步扩充了家暴行为的种类,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家庭暴力,防止一些家暴实施者存在侥幸心理,也打消了一些家暴受害者在举报时的顾虑。
其二是降低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门槛。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暴法创设的重要制度。新规定对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进行了适当扩充,明确“年老、残疾、重病”等情况,可以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代为申请,解决最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