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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保护屏障 让暴力远离家庭
http://www.CRNTT.com   2022-07-29 22:10:29


  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遭遇家庭不幸的种类有很多,家庭暴力就是一类。对于家庭暴力,有人往往认为是施暴者对其他家庭成员在肉体上的伤害。其实,家暴远不止这些。最高法7月15日发布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最高法这一司法解释之所以扩充家庭暴力的种类,就是要在更宽领域打击惩处家庭暴力。《规定》还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据规则体系,进一步解决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举证困难。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917份。但应看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人遭受家暴后,不知道或者不能及时收集证据,也就没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鉴于此,最高法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家暴的发生特点,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列举了十种证据形式,双方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受害人无法直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定》明确可以由相关部门代为申请,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都是这次增加的代为申请的主体。

  《规定》出台的目的,一方面是对家暴受害者加大保护力度,另一方面是挤压施暴者的违法犯罪空间。比如,施暴者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无疑增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

  笔者认为,要想从源头上遏制家庭暴力,除了法治,还需德治。正如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就《规定》答记者问时所说的:“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真正让家成为遮风挡雨的港湾,而不是暴风雨的源头。”(来源:河南法制报 作者:李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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