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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米到手仅61平米,公摊面积不能一“摊”了之
http://www.CRNTT.com   2022-08-18 16:29:13


  你家的房子公摊面积有多大?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法治日报的一篇调查报道,再次将被诟病已久的公摊面积这一话题带入公众视野。

  其实啊,公摊面积制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它跟商品房预售制度一样,都是由香港传入内地,在1995年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正式确定下来,2001年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规定。

  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的吐槽主要在于,在商品房买卖中,绝大多数都是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为计价依据的,而购房人能够实际使用的、也是最关心的就是套内面积;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公摊面积成了开发商的大箩筐,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慢慢地成为了一笔糊涂账。

  由此一来呀,买新房变成了拆盲盒,很多购房者在低价的诱惑下,买下了一套公摊很大的房子,最终得不偿失。那么,公摊面积制度有望取消吗?

  有专家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现阶段不具有可行性,一味取消公摊面积,入住后对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均是现实问题,如果购房人个人无力管理,则将影响小区的整体品质及全体业主的权益;不妨探索更为合理的计价方式,比如尝试推广以套内面积代替建筑面积作为计价方式,扭转业主的困惑。

  其实在中国,有一座城市还真打过头,那就是重庆。早在2002年6月,重庆人大常委会就通过《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国家对商品房设计的公共部位有明确的指标规定,没达到指标规划部门绝不审批,而早在2002年,整个重庆市已经设立了80多个举报电话,一经发现不遵守这项新制度的开发商就会被及时查处,对于违法的开发商按照条例给予销售金额5%到10%的罚款,严重的将吊销执照。不过遗憾的是,时至今日,用套内面积计价的模式,幷没有更多的城市跟进。

  当前,房地产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共同维护好这个市场,让行业尽快走出低谷,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尤其是开发商,不妨多点真诚,少点套路,让购房人消费得明明白白、花得痛痛快快。你觉得呢?(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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