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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的紧箍”规范明星广告代言
http://www.CRNTT.com   2022-11-03 18:57:14


  据新华社报道,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商家花钱请明星代言,借助明星的高人气来提升品牌知名度;明星在镜头前为产品代言做宣传,获得广告代言费用——二者各取所需,如果产品货真价实、代言合法合规,本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近年来,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污染了社会风气。

  明星代言之所以乱象频出,在于缺乏明确、有效的制约机制。比如此前就有媒体报道,一些代言明星往往会以“体验官”“大使”等身份亮相,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涉事明星更容易在现有法律法规的范畴下规避连带责任,方便“甩锅”。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给明星广告代言行为画出了明确的“红线”。比如,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明星代言活动的言行要求,明确提出不得宣扬奢靡浪费、拜金主义、娱乐至上等错误观念和畸形审美;厘清了不得进行广告代言的几种情形,包括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代言等。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

  得其利者,必承其重。指导意见的出台,给明星代言戴上了“法律的紧箍”,意味着明星代言不能再任性而为。希望明星广告代言活动各方主体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广告代言相关活动,切实维护好消费市场秩序,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切身权益。(来源:今晚报 作者:柏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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