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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戈平:“一国两制”同样适合解决台湾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07-06-27 14:46:57


  中评社香港6月27日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长、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时表示,以“一国两制”这个原则我认为是非常正确的,原则上是适用的。 

  新浪网嘉宾访谈的主持人问及饶戈平:说到了香港的话,我们就会想到我们另外一块土地——台湾,那基本法“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对于台湾的回归你觉得有一些什么可借鉴的经验? 

  饶戈平:好,严格讲“一国两制”最早的提出,是解决台湾问题,1978年以后我们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同时把祖国统一的任务作为三大任务之一提出来,过去我们是解放台湾,所谓解放台湾,很容易理解就是通过武力的方式来实行统一,但是后来看到,武力统一的方式代价太大,都是同胞,都是自己的土地,这样的方式不适合新的形势,所以我们确定了和平统一方针。那么和平统一是讲统一的方式,那么统一以后,它要怎么治理呢?这时候领导人就谈到了,可以在一个国家之内,在少数地区实行不同于国家主体的制度,允许他们保留原来的制度,允许他们高度自治。所以这个设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但是因为台湾问题解决非常复杂,而香港的回归在先,所以最新的实施是在香港。 

  香港回归十年,基本法在香港实施的十年,确立了一个很好的范例,就是说在一个国家之内,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不同地区可以实行不同的制度,特别是对有历史原因形成的台湾问题、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可以让这些回归以后的领土来实行不同于内地的制度,实行高度自治,这里面就是有两个最基本的目标。一个维护国家主权,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保证中国的统一。同时要保持回归领土的繁荣问题,那就通过维持原先的制度,那是高度自治,这一点香港回归十年,“一国两制”实施是很成功的,现在已经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为中国大家庭一个紧密的部分而且香港通过和内地的交往,获得了极大的经济发展的空间和资源,而且通过中央政府参与大量的国际活动,同时与北京保持国际活动的能力,所以对香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一国两制”起到一种保障的作用,而基本法提供法律上的保证。

  这些在我看来,为台湾以后回归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我们并不要改变台湾现存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当地的民众可以自己管理自己,只要能够共同维护中国,一个中国原则,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那么他在当地的治理方式可以由台湾民众按照确定的法律来实行自治。 在这个上面,我们的设计师,邓小平先生和其他一些领导人都谈到,对台湾问题的“一国两制”的实施,可以比香港、奥运更加的宽泛和包容,条件更好,也就是说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一兵一卒到台湾去,香港因为以前是英国人在实行防务,这个和中国主权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须大陆派军队到香港去。那么到现在台湾有军队,大陆可以不派军队去,所以到那个时候,台湾的“一国两制”这种高度自治的程度,恐怕比香港还要更高,更宽松。 这个“一国两制”香港的实施,表明了中国领导人是讲承诺,讲信用的,而且表明了两制的实施在内地和香港是相得益彰,这对台湾应该是有启示作用的。

  国际社会对于“一国两制”香港的实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那么香港并没有因为回归就变成了中国一个社会体制的一部分,限制了香港经济发展,香港现在还仍然是世界上最具有活力的经济区,他的排位还在逐年的提升。 这些我想都对台湾是很大的一种启示,当然台湾的问题和香港问题又不完全一样,会更加复杂,还有很多国际因素,另外台湾曾经被隔岸归日本,另外又被在国民党统治了几十年,此后台湾政党轮替,这些因为李登辉和陈水扁的执政,“去中国化”在台湾占有很大的势力,而且还有一部分鼓励台湾对立的势力存在,这个就增加了两岸统一的阻力,所以“一国两制”以后在台湾如何实施,这个问题根据台湾的情况要做进一步的研究。但总的这个原则我认为是非常正确的,原则上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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