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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与民主界限 必须划清

http://www.CRNTT.com   2010-03-28 09:53:00  


“港独”与民主有根本的性质区别,必须分清界限。
  中评社香港3月28日讯/“政府和广大正义市民要划清对抗中央、对抗宪制和《基本法》的‘港独’,与正当的民主诉求之间的界限。任何民主诉求,只要不是对抗《基本法》,不是对抗人大决定,不是对抗中央依宪依法行使主权的,在《基本法》框架内提出并讨论的,都是‘港人治港’的权利行使,与‘五区公投运动’的‘港独’性质有严格区别。”《大公报》今天登出谢纬武的文章,强调要“划清‘港独’与民主界限”,文章内容如下:

  希望2012年政制发展要迈前一步,不要原地踏步,是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

  阻碍这一主流民意实现的,是公民党、社民连,他们搞“五区总辞”,之后是“变相公投”、“公投”,甚至“起义”、“全民起义”、“解放香港”。

  “公投运动”的真正目的,不是什么“实现真普选”,而是旨在以“公投”对抗《基本法》,对抗人大决定,剑指中央。这是性质明显的“港独”运动。

  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率领港人遏阻、清理这种气焰嚣张的“港独运动”。这一“运动”是利用“补选”活动进行的,所以特区政府遏阻冒起的“港独”,在灵敏的政治嗅觉、高屋建瓴的政治视野下,须以圆熟、高超的政治、法律及行政手段,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在本港社会进行。

              遏阻“公投”势所必然

  在号称多元化的香港遏阻“港独”,必然引起“港独”全方位的各种形式的反扑,这种反扑有时候还十分尖锐。但遏制比不遏制为好,清理比放任好得多,否则日后“港独”花式更多,活动更猖獗。李登辉、陈水扁在台湾曾经上演过的东西,在香港都可能发生,其时对国家对香港的危害更大。

  “公投”虽然是以“补选”的形式进行,但其“港独”性质仍然掩盖不了。“公投运动”幕前总指挥余若薇在3月2日的公开信中,要求“民主派”针对“中央的打压”,“集中火力”来“展示人民力量”;以和平的方式,用手投票,向全世界说出我们要求有权以普及而平等的原则,选出真正向我们问责的政府和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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