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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国民党大陆政策何去何从

http://www.CRNTT.com   2021-04-18 00:01:50  


 
  二、全代会上的喜忧参半

  到了2020年9月6日的国民党全代会,“基于“中华民国宪法”的九二共识”被提出以延续两岸互动。相对于改革委员会在6月中旬建议将“九二共识”束之历史高阁,这种说法算是悬崖勒马,找回自己两岸关系强项的契机。但同时也要警惕,是否会因为过度强调两岸关系的“中华民国主权”与“一中各表”,类似于民进党以“中华民国”的“形式”,包装台湾“共和国”的“实质”,而将至多是“内部矛盾”的两岸关系,异化为“敌我矛盾”的“国与国”关系。

  从国民党全代会的两岸论述八大主张观之,首先提到了“中华民国宪法”提供两岸往来的法律基础,是稳定两岸关系的磐石”;换言之,如果真的可以认知到“中华民国宪法”的第四条、增修条文前言、增修条文第十一条是“一个中国”本质,则“中华民国宪法”确实能够稳定两岸关系。

  同样的,在第三项主张提到的“基于“中华民国宪法”的九二共识,应用以延续两岸互动,并以此寻求互动方式与时俱进”,若也能强调“中华民国宪法”的“一个中国”本质,则基于该“宪法”的“九二共识”就可以延续两岸互动,而且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当然可以与时俱进地创新互动模式。

  但不可讳言,两岸论述从前言到八大主张,都一再突出“中华民国主权”。对于与外国交往,当然要坚守“中华民国主权”国家地位,就像美国要求台湾进口有瘦肉精的猪肉与内脏、有狂牛症风险的成年牛肉,或是日本要求台湾进口有核灾污染疑虑的食品时,台湾当然要挺直腰杆,向外国人坚持“中华民国”对外“独立性”的“主权”,勇敢地捍卫台湾人民的健康利益。

  可是在两岸关系中一直强调“中华民国主权”,仿佛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等;这种逻辑不但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的“一个中国”本质,而且落入了有“台独党纲”的民进党思维,将同一个中国的“内部”矛盾关系,异化为国与国的“外部”敌我关系。

  这种偏差的逻辑,也显现在八大主张的第三项前段所言,“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表述,皆本于“中华民国宪法”,也是两岸求同存异的成功经验。事实上,在“中华民国宪法”绝对没有“一中各表”,除了“一个中国”本质外,顶多只有增修条文第十一条的“一国两区”,“宪法”本文与增修条文根本找不到“各表”。

  如果无法明确“中华民国宪法”的“一个中国”本质,而是将“中华民国主权”与“一中各表”连结,则就会与民进党的“中华民国台湾”可能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此的偏差思维,如何奢求国民党能取代民进党,成为两岸关系维持现状的稳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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