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深圳为生前预嘱立法 具有积极探路意义

  6月23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作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深圳也因此在全国率先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法规,对于不堪忍受过度抢救之苦的临终患者是一大福音;深圳修法赋予患者“临终决定权”,体现了对生命权的尊重,具有积极的探路意义。 …【详细】

查看往期舆论参考 >>

深圳:“我命由我” 病人生前预嘱获得立法保障

  在生命的最后一程,你是愿意进ICU抢救,还是自然安详地离开?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的“生前预嘱”条款引发广泛关注。   7月4日,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李瑛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生前预嘱是指人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预嘱自己在生命末期或者临终时,要或不要什么样的医疗照顾。推广生前预嘱,是倡导人们以自然、有尊严的方 …【详细】

深圳为生前预嘱立法,临终要不要抢救“我说了算”

  “我的生命我做主。”这个看似朴素、明了的问题,在医学和司法实践中始终是个难点与痛点。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由此,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一石激起千层浪。深圳立法将“临终决定权”交给 …【详细】

生前预嘱首次入法,人生最后的体面该怎样维护?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在深圳以外的城市,又是如何处理生前预嘱呢?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博爱遗嘱库了解到,南京已有人签署了“生前预嘱”,但预嘱是否能执行,还是取决于当事人家属是否会尊重其意愿。 【事件】生前预嘱 …【详细】

“生前预嘱”首次入法,推动对生命权再思考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对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进行修订完善,具有诸多开全国先河之亮点。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由此,深圳市率先确认了生前预嘱的法律效力,成为全国首个通过立法正式确立“要不要抢救,病人 …【详细】

尊重患者意愿 深圳对生前预嘱立法

  近日,“生前预嘱”的话题引发热议。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规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 …【详细】

临终前抢救“自己说了算” 网友赞赏深圳人性化决策

  近日,“生前预嘱”写进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也就是临终是否需要抢救患者说了算。消息一出便引起公众的广泛讨论。 【现状】患者临终前无法表达意愿 抢救常常令家属医生犯难   在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重症监护室,80%住院患者年龄超过60岁,多数患者通过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意识不清,表达不清。有的患者病情恶化,对于 …【详细】

生前预嘱入法,开启“临终决定权”回归第一步

  人生最后一刻,你会拒绝“插管”等创伤性救治手段吗?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深圳也因此在全国率先实现生前预嘱立法。   生前预嘱,本质上是把“临终决定权”归还给本人,让其本人决定如何面对死亡,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详细】

生前预嘱首次入法:临终抢救该由患者说了算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由此,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法规,对于不堪忍受过度抢救之苦的临终患者是一大福音。患者进入生命的最后阶段,个人愿意既难以表达,更难得到尊重。尤 …【详细】

不做无谓抢救,尊重病人生前预嘱真实意愿

  生前预嘱,一个全新的生命归程理念,喜见从民间的自发意向,转向了地方政府的立法层面。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生前预嘱正式进入地方性法规,旨在充分尊重病人在生前确立的“不做无谓抢救”的真实意愿。   不做无谓抢救,这是科学人生观的重要体现。死亡,人生无法绕开的现实。恰如网友对深圳立法的评论:“有的病人到最后真的太痛苦了,请尊重病人最后的选择。”“生命的 …【详细】

“生前预嘱”立法,保障临终决定权

  生前预嘱在地方立法层面实现破冰,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患者有权拒绝“插管”等抢救手段。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明确: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如果患者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患者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这是 …【详细】

“生前预嘱”让临终选择更有尊严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深圳市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生前预嘱是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与安乐死通过外力结束 …【详细】

让生命最后时光更有尊严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作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深圳也因此在全国率先实现生前预嘱立法。   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法规,对于不堪忍受过度抢救之苦的临终患者是一大福音。因为患者在身体、精神、思维状态相对比较好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会更为理 …【详细】

“临终决定权”,同样是一种尊重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由此,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疾病、意外,现实社会林林总总的因素总让离开成为一种痛苦的经历。这种痛苦不仅体现在病人本身,更是在于这种离开的过程给家庭带来的伤感 …【详细】

“尊严死”立法,深圳迈出第一步

  “与其让老父亲痛苦的活着不如有尊严的死去。”   老父亲病入膏肓深度昏迷,在是否插管延续生命的时刻?其子丁元英明确表态:不抢救了。十年前看电视剧《天道》,这一幕印象深刻,王志文演的主角丁元英是个商界奇才,智商超群的那类,当时他的观点和表情都很酷。他愿意承担所有的不孝之子的骂名,因为他认为“让父亲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才是真正的孝道。在动辄“尽全力抢救的”的舆论大环境里,当时我的脑袋里轰的一声 …【详细】

生前预嘱首次立法 给生命最后的体面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新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收到患者或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等的明确意思表示。让临终患者按自己的意愿 …【详细】

以法律保护生前预嘱,让生命安宁谢幕

  近日,深圳市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深圳市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生前预嘱,与我们一般理解的遗嘱幷不相同,它特指人们在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详细】

建立生前预嘱制度 有尊严地面对死亡

  生老病死是不可逃避、不可逆转的事实,但是追求有质量的生命,顺其自然走完这一生,是我们可以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生前预嘱作为一种患者在健康状况良好且意识表达清楚时的理性选择,可以使患者做到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在最大程度上减轻死亡之前的痛苦,在生命最后关头捍卫自己的尊严。   在公证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当事人希望通过设立生前预嘱的方式,让自己在患有不可治愈的疾病时能够自主选择采取何种治疗方案,以在 …【详细】

让更多人拥有临终决定权:生命不只有长度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必然规律,如何有尊严地面对死亡,是每个人都关注的问题。但是,很多临终之人幷没有体现自己意愿的机会,积极抢救依然是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做的选择,于是就出现了很多没有“尊严”的程式化、机械式的救治,或者说是毫无希望的救治。有些时候,这非但于患者无益,还可能造成新的伤害。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针对这一问题做了大胆突破:所 …【详细】

“生前预嘱”是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在全国率先立法要求医疗机构尊重患者的生前意愿。修订稿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要求,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规定条件的生前预嘱后,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   生前预嘱大意是指: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用来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 …【详细】

病人临终决定权制度具有探索意义

  6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要求医疗机构收到患者或其近亲属提供具备规定条件的生前预嘱后,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救治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深圳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其实,所谓的病人临终决定权,主要是指临终患者对其所患严重疾病是否需要抢救有一定的决策权, …【详细】

 往期回顾

更多 >>
首页 | 港澳新闻 | 国际时事 | 两岸专区 | 军事聚焦 | 评论世界 | 财经视角 | 文萃大观 | 中评电讯 | 时事专题
关于我们 | 中评动态 | 招聘人才 | 联系方式 | 链接方式 | 中评律师 | 验证记者证 | 免责条款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国评论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