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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融合发展示范区 大陆对台思维新超越
http://www.CRNTT.com   2023-09-30 00:01:39


串连大小金的金门大桥完工通车(中评社 黄文杰摄)
  中评社香港9月30日电(评论员 束沐)中共中央、国务院9月11日全文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将福建全域打造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其中,台胞在闽落户、购房以及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等实实在在的惠台利民政策规划,连日来引发台湾社会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我们认为,《意见》的亮点既包括这些具体举措,还体现了大陆对台思维在四个方面的新超越。

  第一,超越“管理思维”,迈向“治理思维”。这不仅是最根本、最基础的思维转变,也是近年来大陆方面对两岸融合发展理论的重要创新。

  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的背后,是从“客体”到“主体”的重大变化。长期以来,由于台湾地区属于一个中国原则之下的“境外地区”,大陆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台湾居民、企业和各类组织。一方面,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要遵守大陆相关法规,接受大陆涉台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大陆为了发展经济、吸引外资、借鉴境外技术和管理经验,也为广大台胞台企提供了更加优厚而特殊的待遇。

  如今,台胞台企不再是“被管理的客体”,而是“治理的主体”。根据《意见》,在闽台胞可以深度参与当地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实践,可以试点参与并担任一些社会团体的负责人,还可以参与法治建设、担任仲裁员陪审员等职位;符合资格的台湾高校可以在闽联合办学、台湾业者可以试点在闽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等。可见,台胞台企将以“主人翁”身份全面参与大陆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是大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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