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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尖扎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图片来源:尖扎县医疗保障局) |
中评社北京11月27日电/据人民日报报导,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违法违规使用基金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要出重拳,也要发动群众,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举报奖励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做出规定,同时明确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发放、领取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在深化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等方面的考虑。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将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举报范围,最高奖励20万元
随着我国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持续加大,“明目张胆”的骗保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部分骗保行为由台前转入幕后,逐渐向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转变。医保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形式更加多样,仅仅依靠医保部门单方面力量,很难发现这些“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变异骗保行为。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不断探索创新基金监管方式,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2018年11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建立起对举报欺诈骗保进行奖励的制度。
目前,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建立了相应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医保部门先后奖励举报人2570余人次,发放举报奖励近500万元,天津、浙江、广西等三省份单人次获最高奖励10万元,根据相关群众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1.58亿元。
近年来,全国基金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基金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全面构建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立体式基金监管体系,同时明确将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举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