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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接轨战略
http://www.CRNTT.com   2010-02-25 00:51:22


刘国深教授提出“球体理论”,引发两岸学界热议。
 
  张亚中教授认为,中国的主权原本就属于两岸全体人民,主权本应“共有”,追求的是如何“共享”与坚守“不分离”,在整个中国的架构中推动统合。因此,张亚中建议,两岸从“两制”走向“统合”也可以经由超两岸共同体的建立,达到“共享”及“不分离”主权的目标。同时,也可经由多个协定建立高于两岸宪法的宪政秩序。换言之,两岸未来可以透过不同的政治性协定,共同分享原本就是属于两岸全体人民的主权。因此,张亚中教授曾在〈“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一文中,呼吁两岸签订基础协定。同时,在此协定中更提出确定两岸同属“整个中国”、相互保证不分裂整个中国、同意两岸平等地位、同意不使用武力、同意成立共同体、在国际组织共同出现、互设常设代表处等说明。在上述的内容中,可以瞭解到其不仅承认两岸治理权与主权共享的论述,更认为两岸皆有代表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发言权。

  而在刘国深的国家球体理论中,其将两岸政治现状定位为中国国家球体的两个竞争中政权,更是事实上的一体两面关系。刘国深认为,尽管两块球面附着的球体大小悬殊,却在各自的空间里行使着对内镇压与管理以及对外保护的功能。在该论述中,不仅点出了在目前国际政治现实中,两岸拥有各自区域的治理权,并且分别在某种场合中代表中国或其政治功能也点出了两岸目前在不同的场域共同使用这个中国国家球体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换句话说,大陆在与其有建交的171个国家代表中国,台湾则在与其建交的23个国家代表中国,这是一种事实存在,无关价值判断,双方背靠背共存的状态构成整个中国的完整概念。

  从另一方面来看,两者的相异点分别则为:(一)张亚中教授提出建构各种协议共同体来连结巩固整个中国有整套论述,而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尚缺完整论述,有待完整补充。张亚中教授认为,共同体就是巩固两岸未来合作与发展的梁柱,因此当更多的两岸协议所形成的共同体越趋增加,除了强化两岸彼此的认同,也让一中三宪更加落实,丰富两岸统合的实质内容。明显地,张亚中教授在两岸统合的论述上,除了对许多问题进行分析外,也提出许多机制与路径,让其两岸统合理论之架构,具有许多实质内涵。张亚中所提的两岸统合论述,不仅包括两岸经济统合、国际参与、文化统合等,还包括了整个华人可以参与的“身分统合”(中华卡)、货币统合(华元)等,不只充分考量到了两岸的基本立场,立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情怀与利益。相对来看,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由于其为初步设想,虽然重新诠释了两岸政治关系现状的定位,但是目前其论述稍嫌不足,仍需增加其他相关论述,以丰富其理论的完整性。

  (二)张亚中教授提出的建构整个中国,含有欧盟经验,而刘国深的国家球体论述,却含有一国两制的架构。在张亚中教授的论述中,提到两岸统合可以参考欧洲统合的经验得到启示。除了瞭解到欧盟国家透过统合过程获得学习效果,相当有利于奠定共同认同之基础。此外,也认知到启动共同体机制性的合作,对于欧洲统合发展是相当重要的。另外,也不可忽略政治性条件的重要性。最后,不同领域的统合制度与合作让欧盟国家逐渐产生对于欧洲共同体的认同。相对来看,刘国深在其文章中曾提到,因为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两岸除了各自内部事务外,还存在更加广泛的政治共同项,两岸寻求共同事务合作,并不违背双方所遵循的两岸一国法理精神。换言之,也就是在一国两政权的架构下,进行两岸事务共同治理的模式。

  (三)张亚中教授的“一中三宪”,以在整个中国内部进行两岸统合为路径。刘国深的国家球体论述为过渡性质,两岸政治体系的愿景须在充分交流合作基础上,由两岸人民以和平民主的方式共同决定。张亚中教授认为“一中三宪”是有助于走向统一的统一前,也可以是成为统一后的政治定位安排。这个代表“整个中国”的“第三宪”,本身是一个促使两岸从现状步入统合的宪政规范,是一种“统合式的宪法”。而刘国深则在其文章中,提到两岸应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背景下,把握机遇,以共同治理的理念维护两岸人民交流交往秩序,为最终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可以瞭解到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论述之最终目标,在于追求两岸中国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这一理想。从“球体理论”到“完全统一”之间,两岸须经过共同治理的接轨过程。

  两种论述如何接轨

  而为了两岸和平发展可以更加迈进,可以将此两种论述综合讨论,针对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如何接轨加以探讨。因此,笔者认为:首先,相对于张亚中的完整与严谨论述,刘国深应该对两岸共同治理提出更完整深入的论述。由于两岸政治关系现状的定位,仍处于模糊且不稳定阶段,两岸政府也仍未寻找出最有效且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因此,仍有必要针对当时现况与国际情势加以调整,以有利于两岸和平发展之合作。

  此外,两人均必须说服两岸执政当权者、学者、人民。而优先顺序则为,两岸学者、执政党、政府、人民。由于两岸和平发展最重要的关键就在于两岸认同问题,倘若两岸当权者、学者与人民都无法对两岸和平框架有所共识,那么两岸共同治理的理念就将难以达成。

  另外,如何让“一中三宪、两岸统合”成为台湾的主流论述,笔者认为宜加强与台湾内部各界菁英沟通,并且举办研讨会并且让媒体广为报导。当然,也必须让此论述说服马英九“总统”与国民党人士。而国家球体理论,也需成为大陆政界与学界主流的共识,因此建议,应将此论述让大陆学者与当权者瞭解,并且加以说服。因此,为了进一步取得两岸人民共识,可共同举办两岸大型研讨会。

  最后,笔者认为,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论接轨最佳的时间点:为2012年马英九成功连任后,与2013年胡锦涛主席交棒前的时间点,为此两种论述接轨最佳的时机。由于此时两岸政治气氛最为融洽,政治牵制力最小,国际影响力无法见缝插针,马胡两人在台湾与大陆权力达到巅峰,在民气可用之下,拍板定夺,开创新局。

  接轨战略的四大论述基础

  两种论述在接轨施行上的四大战略,可将其分为四点论述:

  (一)可行性:两种论述接轨后,让两岸双方既有面子又有里子。这两种论述,对中国大陆来说,其所称一中论述可以接受,这是面子。另一方面,中华民国宪法的存在则是台湾所要的,这是里子。因此,此两种论述接轨后,在执行上对两岸和平发展而言,具有可行性的特质。

  (二)前瞻性:则是指该论述接轨后,在执行上也能较具有前瞻性,既竞争又合作,具有互补的性质。当两岸对其论述有共识之后,则避免未来有诉诸武力统一的可能,也能进行可长可久的共同治理规划。换言之,让双方对于两岸和平发展能够有较长远性的考量与规划。

  (三)稳定性:此两种论述接轨,意味着增加两岸和平发展的稳定性。其真正的内涵在于两岸关系定位有共同的认同与互信,不仅可弭平内部争议,也可成为两岸关系永久不变之稳定基础。

  (四)安全性:两岸之所以分裂分治六十年,最大之原因乃在追求中国控制权,国共两党互不相让所造成。是故,安全性乃双方最大的考量,大陆大、台湾小,台湾怕被大陆吃掉。在互有顾虑之下,又要和平发展,当然得找出双方在安全性有共同交集的道路。“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论述,分别代表台湾与大陆最顶尖的论述,找出此两种论述共同交集,求同存异便是两岸和平发展最安全的一条道路。

  结语

  “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此两种论述,提供两岸执政权之永续性,成为确保两岸不武力冲突的安全瓣。因为,此两者均承认两岸政权所代表的治理权,并且共用共有两岸主权,以及共同使用中国的话语权。所以,也代表承认两岸执政权之存在。

  综言之,笔者认为两种论述应该再进一步地深化与合作接轨,让两岸统合的论述得到广大菁英与人民的瞭解与支持,在获得双方人民的共识下,达成两岸共同治理之目标。此外,由于此两种论述在接轨后的执行层面上,具有可行性、前瞻性、稳定性与安全性之特质,所以可以期待两种论述对两岸政治发展具有许多层面的实质效应,也有助于双方向两岸和平发展之路更加迈进。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0年2月号,总第1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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