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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服贸消极影响何在?李义虎答中评
http://www.CRNTT.com   2014-03-31 00:20:39


 
  记者:您长期研究两岸政治定位问题,对两岸政治定位您有什么新的理论和思考?

  李义虎:我对两岸定位的主张就是“区间定位论”。应该看到,两岸定位是两岸关系的症结所在,是解决两岸所有问题的核心。无论是国际空间问题,两岸军事互信问题,还是签署和平协议,都不能回避如何合理作出两岸定位。这正是一种解决问的倒逼逻辑,很多问题要解决,很多矛盾要处理,但核心解决的恰恰是两岸定位,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他很多问题和矛盾才能获得解决。同时,两岸定位问题也属于为两岸关系发展做好顶层设计的根本性问题,它可以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建构合理框架。

  “区间定位论”是在考虑两岸关系的历史与现实的基点上提出的,也是考虑两岸双方各自主张和设计的不同后提出的。就现在情况而言,按照“一国两制”方案,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的具体定位是“特别行政区”(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和邓小平有关“一国两制”的论述);而按照“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方面认为“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治权目前仅限于台澎金马地区。(编者注:《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章第四条,见《必备六法》,台北:台湾吴南图书出版公司2005年修订版,第1页)但大陆方面无法接受台湾或“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台湾方面也不接受82宪法第31条款所赋予的“特别行政区”地位,不接受台湾定位被香港化。故此,台湾定位不能超出的上限是国家,下限是特别行政区。这种上限和下限的设置,均源于对方的不接受,也均表明不可突破的划定界限,即只能是国家以下,特别行政区以上。更明确地说,它划定了寻找台湾定位的区间:台湾不能是国家,至于其是否特别行政区或有其他选项则可商讨。由于两岸双方都不接受对方所说的定位,这个问题也非短时间能够解决,所以可先划出区间提供解决问题的范围,在没有解决前双方都不要故意突破这个范围,如果跳出这个区间的话,就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甚至也不合法了。

  从另一个角度说,“特别行政区”和“主权国家”之间划定了很大的一个区间,也明示着双方各自的底线。如果大家都按底线谈判,谈判就无法进行下去;所以必须转换思路,考虑用区间定位来寻找两岸定位的合理方向。区间定位的根本原因是对方不接受,但我们可以先划出区间,下限是“特别行政区”,上限是“主权国家”,然后寻找合理的定位,并根据这种定位再考虑两岸整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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