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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文献中的科举与明清社会生活
http://www.CRNTT.com   2020-10-25 10:07:24


 
  张集馨曾两度入闽,先后任福建汀漳龙道、福建布政使,是曾在福建任职的官员。张集馨有自叙年谱传世,该年谱有如一部年谱体的《官场现形记》或《目睹二十年之怪现状》。1981年11月,该年谱以《道咸宦海见闻录》为名由中华书局出版。上记故事,乃引述自该书。

  从张集馨的故事可以看到,在北京扬州会馆,张集馨的身份先后是江苏扬州生员、国子监监生(例监)和从顺天府乡试(俗称北闱、京兆试)胜出的举人。就会馆的“试馆”功能而言,入住扬州会馆的应试士子包括了应国子监考试的扬州籍生员,应顺天府乡试的扬州籍贡、监生,以及应会试的扬州籍举人。当然,会馆往往是多功能的。扬州籍的应试士子以外,在扬州会馆入住的还有扬州籍的商人、扬州籍的京官。会馆有明显的籍贯色彩,有成文或不成文的定规如春、秋两闱应试士子相互礼让之类,会馆自有会馆文化。乡试(俗称考举人)是省级科举考试,由各省举办,录取本省举人。顺天府是清初确定的乡试单位之一,各省贡生、监生经国子监考试、推荐,可以参加顺天府乡试、当然亦可以从顺天府乡试胜出为举人。会试俗称考进士,参加会试的是从各省乡试和从顺天府乡试胜出的各省举人。台湾的第一位进士陈梦球就是从顺天府乡试胜出为举人,再从会试胜出为进士的。顺天府乡试和会试的考试地点都是北京贡院。

  科举对闽南乡土社会的影响

  鲁迅翁的小说名篇《阿Q正传》里,目不识丁的阿Q住在“本不是大村镇”的未庄,却也见过“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锣声镗镗的报到村里来”的情形,知道“夫文童者,将来恐怕要变秀才者也”“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的道理,听说“皇帝已经停了考,不要秀才和举人了”“举人老爷到我们乡下来逃难了”的消息,有过“文童落第似的觉得很冤屈”的时候,他在“秀才大爷”家做工,也曾“在举人老爷家里帮忙”,还有把“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的“革命”计划。如鲁迅翁所写,科举制度对乡土社会的影响是无远弗届的。

  我们来看闽南乡土社会的情况。

  明代嘉靖二十四年(1545)勒石的泉州《青阳乡约记》里说:“夫乡之有约,古也。而约正之名,委重于士类,自吾郡守方南王公始”。乡约制度,古已有之。乡约同乡规民约有关,但不是乡规民约。乡约是官方认可的乡民自愿受约、自约、互约的自治制度、自治组织,乡民推举年高有德之人为约正(又称约首、总理等),“为小民平户婚、田土、斗殴、赌盗一切小事”,“不但果决是非,而以劝民为善”。在闽南乡土社会,自泉州太守王方南(名士俊)始、从王方南在泉州太守任上的明代嘉靖年间以后,闽南地方乡约的主事者改为“士类”即有科举功名之人。据《青阳乡约记》记载,青阳乡约的约正庄用宾“年未三十联魁科第”,“其为约正”也,年仅30余岁。他是明嘉靖八年(1529)进士,属于“士类”即有科举功名之人。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勒石的南安《乡约社学记》也说,南安各乡之乡约也“择乡之庠士秀而有文者,使摄其役”,如“邑之二十二都为霞美乡,有士之秀而有文者陈生育俊”摄乡约之役。由于“士类”或有非“年高”者如庄用宾,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李光地特地在《丁酉还朝临行公约》里与其安溪乡人约定:“约正于族行虽卑幼,然既秉乡政,则须主持公道。自后乡邻曲直,有未告官而投诉本乡者,除尊长发与约正调停者,则为从公讯实,覆命尊长而劝惩之。其余年少未经事者,虽分为叔行,不得役约正如奴隶,约正亦不得承其意指,颠倒是非,以坏民俗”。李光地本人也是“士类”,返乡居住期间也主持乡约事务如制定《临行公约》。在台湾,日人当据台之初也发现,有科举功名之人是“地方的指导者,具有相当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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