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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剑:蔡英文选许宗力意欲何为?
http://www.CRNTT.com   2016-10-30 00:17:30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专家委员、全国台湾研究会理事郑剑(中评社资料图)
  中评社北京10月30日电(作者 郑剑)日前,许宗力由蔡英文提名并经台“立法院”通过正式担任台“司法院长”。蔡英文是李登辉“两国论”的重要发明人,许宗力是“特殊国与国关系”的一大拥趸,蔡英文选择许宗力,第一个动机就是出于“志同道合”。这一点毋庸置疑。

  台湾的“司法院长”,本身也是“司法院大法官”。按照现行“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司法院”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及公务员之惩戒。”“司法院”的权力包括: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总统”、“副总统”之弹劾及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等。由此不难窥见,蔡英文选择许宗力的第二个动机是保驾护航,为其政策施政提供法制背书,为其“改变现状”提供法律手段,为其整治对手提供司法武器,为其应对危局提供制度襄助。

  蔡英文选择许宗力的第三个动机是为动“中华民国宪法”埋伏笔。蔡英文在两岸关系上承诺“维持现状”,但在“内政”上是大张旗鼓主张改革的,“改变台湾”(蔡英文语)势必触及台湾岛内政治体制的基本部分,包括“宪法”及其解释。目前,蔡英文的恩师李登辉及“时代力量”等“急独”势力正在鼓动“修宪”。蔡英文在选举时强烈主张“修宪”,她讲过:这次“修宪”能量源于“太阳花学运”;“修宪”不成,“立法院”就是“历史的罪人”。当选后,蔡英文对“修宪”议题的态度转趋低调,但依然模糊、暧昧,实际上她是在等待时机。一旦蔡英文认为岛内形成了有利于“修宪”的社会舆论氛围,且外部阻力足够抵御得住,不排除会铤而走险。所以说,选择许宗力也是选择“修宪”。许宗力是绿营学者,履历与蔡英文相似,长期在法律界工作,担任过“台独”分子辈出的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法律学院”院长,也在李登辉、陈水扁当局出任过官员。陈水扁执政时,他被钦点为“大法官”。有这样的人相配合,蔡英文“修宪”的意图更容易贯彻落实。

  剩下的逻辑自然就清晰了:李登辉等“急独”势力在思想上发动“修宪”,许宗力之流在组织上保障“修宪”,蔡英文在行动上落实“修宪”。一旦“修宪”触及两岸关系,标准要求很可能就是“特殊国与国关系”。
2000年陈水扁首次就职演说中承诺的“四不一没有”,其中包括“不推动‘两国论’入宪”。这说明,民进党人自己知道,把两岸关系正式定位为“特殊国与国关系”、推动“‘两国论’入宪”,就是改变现状,就是挑战两岸关系。那么,蔡英文选择主张两岸“特殊国与国关系”的许宗力,岂非与其“维持现状”的承诺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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