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五四意识形态的百年反思
http://www.CRNTT.com   2022-07-04 16:30:18


 
  三、 反传统的意识形态

  中国自从第一次鸦片战争(1839-1842)失败之后,开始进入“百年羞辱”(century of humiliation)的时期,对于西方列强所发动的侵略战争,几乎毫无抵抗能力。尤其是在1894年发生的甲午战争,清廷竟然败于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不得不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和澎湖割让给日本。日本在经过一个世代的励精图强,不仅打败中国,更在中国的领土上,发动“日俄战争”(1904-1905),打败俄国,迫使俄罗斯帝国不得不将它在满州的权益让给日本,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凭宰割,使得中国知识分子信心全失。

  1916年,袁世凯阴谋恢复帝制,通令全国尊孔读经,激起了一波“新文化运动”。到了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在巴黎召开的和平会议上,中国代表对日本妥协,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消息传来,舆论大哗,北京学生立即上街头抗议,新文化运动也迅速转变为一场以“内除国贼,外抗强权”作为主要诉求的爱国运动。

  在新文化运动期间,中国知识界其实已经处在一种文化危机的状态中。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前提之下,为了扫除政治和社会上的弊端,参与新文化运动的许多知识菁英企图用“西方文化”来反对“传统文化”。在当时的政治和社会氛围之下,大多数青年将西方的“德先生”和“赛先生”当作新偶像顶礼膜拜,新文化运动越演越烈,“吃人的礼教”、“打倒孔家店”变成喧腾一时的口号。尽管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导人物并未全面否定传统,但新文化运动实际上却演变成为“全盘反传统主义”(林毓生,1972/1983)。

  五四时期,许多中国知识分子不瞭解欧洲启蒙运动的根本精神,是从各种不同角度反思中世纪时期基督教的宗教形上学,而用当时西方流行的“实证主义”或“科学主义”,跟着反《易经》的形上学,完全不瞭解《易经》和《圣经》在中、西文化系统的重要位置。当时主张“新文化运动”的知识分子,以钱玄同为首,掀起了一阵“疑古”的风潮。在“科学主义”风行的时代氛围里,他自称“疑古玄同”,对于史书上的记载都要抱持怀疑的态度,细加考究,更不要谈史前的传说。当时主张“全盘西化论”还发生了一则著名的故事:

  1917年9月,27岁的胡适由哥伦比亚大学学成回国,受蔡元培之邀,出任北京大学教授,主讲西洋哲学史、英国文学和中国哲学史。胡适留洋七年,又是哲学大师杜威的高足,讲授西洋学问,没人敢说什么,但是他教中国哲学史,情况就不一样了。

  胡适回国后,用了一年的工夫,将他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改写成《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但是这本书的下卷,却是终其一生,未见完成。

  以这样的背景视域讲中国哲学,当然会引起北大学生的非议。在他之前,北大讲授中国哲学史的教师是陈汉章。他有“两足书柜”之称,上课时通常是引经据典,从伏羲、黄帝、神农、尧、舜、禹,一路讲到商朝的《洪范》。胡适在讲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的时候,却采用“截断众流”的方法,将远古时期“一半神话,一半正史”的纪载,一律摒弃不谈。在开篇〈中国哲学结胎的时代〉中,以《诗经》作为说明材料,从西周覆灭前的周宣王讲起。

  如此一来,号称有五千年的中国史就给截掉了一半。消息传出后,许多师生斥之为“胡说”,有些态度激烈的学生甚至鼓动闹事,准备把这位“胡说”的年轻教授赶走。当时傅斯年在北大学生中颇有领袖威望,有人邀请他一起前往听课,傅斯年在课堂上几次向胡适发问,而认可了胡适的回答,风潮才逐渐平息。后来胡适回忆这段经过:

  那时北大中国哲学系的学生都感觉一个新的留学生叫做胡适之的,居然大胆的想绞断中国的哲学史;因为原来讲哲学史的先生们,讲了两年才讲到商朝,而胡适之一来就把商朝以前的历史割断,从西周晚年东周说起。这一班学生们都说这是思想造反;这样的人怎么配来讲授呢?那时候,孟真在学校中已经是一个力量。那些学生们就请他去听听我的课,看看是不是应该赶走。他听了几天以后,就告诉同学们说:“这个人书虽然读得不多,但他走的这一条路是对的。你们不能闹。”我这个二十几岁的留学生,在北京大学教书,面对着一般思想成熟的学生,没有引起风波;过了十几年以后,才晓得是孟真暗地里做了我的保护人。(《胡适作品集》,第25卷,台北:远流出版社1986年出版)

  傅斯年(1896-1950)是山东聊城人,幼年丧父,由祖父及母亲抚育成人。1909年就读天津府立中学堂。1911年,与聊城乡绅丁理臣长女丁馥翠结婚;1913年考入北京大学预科,四年考试三次全班第一。1916年进入北京大学。傅氏身材魁梧,性格豪放,有领袖气质,这件事过后,与胡适成为莫逆之交。

  然而,傅斯年之所以出面支持胡适,是受到当时学术风潮的影响,并不是他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真知灼见。当时中国学术盛行的是以“实证主义”作为中心思想的“科学主义”(Kwok, 1965)。胡适到美国师从杜威的“实验主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所谓的科学精神就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一切都要“拿证据来”,拿不出证据来,就是“不科学”的,就不值一提。傅斯年判断:“这个人书虽然读得不多,但他走的这一条路是对的”,所以傅斯年决定出面,“仗义相挺”。“这一条路”就是“科学主义”或“实证主义”的道路。可是,“这一条路”也让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写不出下卷,不能对中国哲学系统的“知识型”作出完整的论述。

  在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中,随着“科学主义”旋风而掀起的“全盘反传统主义”,把“五常”当作是儒家思想的代表,把它们等同于西方启蒙时期所排斥的“形而上学”概念,应当一律予以拒斥。举例言之,五四运动的学生领袖傅斯年在“五四运动”爆发后的第二年,即1920年,便去欧洲,在伦敦大学学院研习三年半后,转赴柏林大学游学。在六年半的时间中,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研读包括实验心理学在内的自然科学。在柏林大学后期才开始阅读比较语言学并学习东方语言。

  1926年10月,傅斯年得知北伐成功而回国,并接受中山大学之聘,于1927年任该校文科学长(文学院院长),并兼中国文学和史学两系之主任。1928年,他积极筹画并负责创建了著名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史语所成立之初,傅斯年就以该所筹备处的名义撰写了《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明确指出:“历史学不是着史;着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家的手段,做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所以近代史学所达到的范畴,自地质学以致目下新闻纸,而史学外的达尔文论证是历史方法之大成。”依此而提出了历史学与语言学研究的三个标准。

  (一)凡能直接研究材料,便进步;凡间接的研究前人所研究或前人所创造之系统,而不繁丰细密的参照所包含的事实,便退步。

  (二)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

  (三)凡一种学问能扩充他做研究时应用工具的,则进步,不能的,则退步。实验学家之相竟如斗室一般,不得其器,不成其事,语言学和历史学亦复如此。

  在三条标准中,傅氏特别强调:“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我们不是读书的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

  最后,傅斯年振臂高呼:

  一、把一些传统的或自造的“仁义礼智”和其它主观,同历史学和语言学混在一起的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同志!

  二、要把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乃是我们的同志!

  三、我们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

  从傅氏锁定的三个标准以及他所强调的“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已经可以看出:傅氏是个极端的“实证主义者”。历史学和语言学是否可能“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是个最值得严肃探究的问题。依照本书的分析,孟子的“仁义礼智”或“五常”,是儒家社会中的人际互动最重要的“机制”。如果历史学和语言学硬要将之排除在外,史语所怎么可能建立“科学的中方学之正统”?

  四、 港台新儒家的奋斗及其局限

  五四狂飙过后,上节所述是“全盘西化派”或“现代化派”对待儒家文化传统的基本态度。在这种情势下,锲而不舍地想挽救“花万飘零”之儒家传统者,唯有港台新儒家而已。在《历史哲学》一书中,新儒家的核心人物牟宗三(1988)认为:对于形塑中国人“普遍的精神实体”而言,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儒家文化传统,他将儒学思想的发展分为三个大时代:(1)先秦儒学:以孔、孟、荀为代表;(2)宋明理学:以周、张、程、朱、陆、王为代表;(3)当代新儒家:由熊十力先生开出,以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为代表。

  1、牟宗三的判教

  牟宗三凭个人坚定之意志,独力将康德的三大批判书翻译成中文,又以之作为基础,梳理宋明理学的发展,撰成三巨册《心体与性体》(牟宗三,1968-69),一生的学术贡献确实是如他自己晚年所说的“古今无俩”。

  在《心体与性体》一书中,牟宗三(1968)反覆指出:

  朱子后来所谓“太极只是理”,或“性只是理”乃是所谓“但理”。动静阖辟是气,心与神亦属于气。理气虽不离,亦不杂。将其所理解之性体、道体、仁体(都只是理)着落于致知格物之言之。(页18)

  其言致知格物只成为散列之“顺取”,而只落实于存有之理之静摄。(页527)

  他将朱子的进学之路归诸于其“家学与师承”:

  其家学与师承俱以《大学》、《中庸》为首出也。(页1)

  朱子因胶著于大学,却拧转而为横列的静涵静摄之系统;主观地说,是认知的静涵静摄系统,客观地说,是本体论的存有之系统。(页54)

  牟宗三认为:中国哲学之“理”,乃是“存在之理”,它跟西方哲学的“形构之理”本质并不同。不仅如此,中国哲学中的“存在之理”亦有两种。一是动态的“存在之理”;一是静态的“存在之理”。两者和“形构之理”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超越的”;但是在是否能“活动”(创生)方面,两者却有所不同。他将前者称为“即存有即活动”的本体;而将后者称为“只存有而不活动”的本体。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