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李义虎答中评:两岸融合发展宜走群众路线
http://www.CRNTT.com   2024-03-31 00:50:20


北京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义虎(中评社 林艳摄)
  中评社香港3月31日电(记者 林艳)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平潭考察时首次提出两岸融合发展,至今已有10年。去年,中央专门出台了支持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对此,北京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义虎前不久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表示,这一重要思想提出至今,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发展理念,蕴含着丰富的精神底蕴和明确的未来面向。他认为,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不宜走“上层路线”,而是要走“群众路线”,把推动工作的重心放在岛内多数民众方面,努力让更多的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群众参与到两岸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来

  李义虎表示,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重要的对台工作理念和政策主张,是“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十八大以来大陆方面发展两岸关系的新主张,两岸融合发展思想经历了一个内涵不断扩张、形式不断丰富的动态发展过程,从经济社会领域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现在讲的是“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这一重要思想提出至今,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发展理念,蕴含着丰富的精神底蕴和明确的未来面向,对两岸关系发展、对台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李义虎指出,近年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先后牵头29个部委和22个部委发布实施了“31条”(即《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26条”(即《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大力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在中央部委推出这些措施后,地方政府也迅速跟进,有28个省区市在内的102个地方已出台落实“31条”等的具体实施意见,如福建省“66条”、北京市“55条”、厦门市“60条”、泉州市“73条”等。最重磅的是去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即“21条”)。由此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先后颁布惠及台企台胞的“31条”、“26条”和“11条”到公布实施《意见》“21条”,再到地方政府发布各项政策措施,都具有相当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措施配套性,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进入了可操作过程。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