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两岸博弈与“大陆形象”敌化建构
--建构主义的视角
http://www.CRNTT.com   2022-03-15 17:08:38


 
  分裂后的两岸选择了两条不同的道路。台湾基本遵循了孙中山设计的五权宪法,在相当程度上应该属于威权模式的资本主义的制度,实现了经济腾飞和中华文化的发扬光大;而毋庸讳言,大陆的社会主义实践明显走了弯路,建国后陷入一场又一场的政治运动和文化运动当中,但天佑中华,在结束十年“文革”后,中国大陆终于选择了一条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虽然两岸所取得的“成功”均无法“折服”对方归心于己,但很明显,台湾当局的“反攻大陆”和中国政府的“解放台湾”都已显得不合时宜了。随着美苏争霸的日趋激烈和地缘政治的客观要求,中美建交提上历史日程,两岸围绕“中国”代表权的斗争也一举扭转乾坤,1971年10月25日是第25个台湾光复纪念日,第26届联大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席位得到恢复而“中华民国”代表在全世界的众目睽睽之下被驱逐,无可名状的“挫败感”结合了对中共的“不共戴天”的“仇恨”成为那一代台湾人的集体记忆,此后的整个七十年代,一连串的挫败感和屈辱感成为台湾人悲情意识新的构材,也成为他们集体记忆的一部分。当然,这种时代“创痛”也成为日后“台独”分裂势力经常消费的历史情结。

  但接下来八十年代后期发生的事件无疑扩大了两岸本已存在的政治分歧。在台湾,蒋经国生前主动结束长达38年的威权统治,将台湾推上了以民主化和本土化为特征的政治转型之路,解除报禁党禁,虽然取得不俗的“民主成就”,但长期执政的中国国民党再也无法独占和独断各种政策尤其是大陆政策的决策与执行;而大陆,执政党于“六四”事件之后吸取社会动乱的教训,选择了一条强调社会稳定与改革开放幷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经济民生得到空前发展与改善,却也因“缺乏民主”而被诟病为“极权”。两岸的差异无可避免地扩大和深化,从价值取向到政治制度到意识形态再到社会文化,所有的维度上都出现了断裂,同文化间无可救药地出现“类文明断层线”,从而在两岸民众日益密切的交流交往中引发不适、龃龉和冲突;而两岸之争也因为“台独”因素的加入,从昔日的文化正统之争顺势演变为“统独”之争。而台湾内部,在合力的作用下政治变迁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台湾这艘航船越来越不顾一切地从国家统一的道路上掉头而去,于每个生命个体来说,因为立场的不同,面临重新选择与站队,统与独,蓝与绿,重新被定位。“台独”幽灵的肆虐,使原来存在于两岸的共识——“两岸同属一中”面临愈来愈严重的挑战。

  1987年,在大陆强烈呼吁与不懈努力下,台湾当局迫于民意的压力,被迫开放台湾民众返乡探亲,以此为契机,两岸同胞开始密切往来,两岸结束长期隔绝对峙,两岸关系出现难得的缓和的趋势。然而在外交领域的较量和斗争却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两岸依然维持着两个“互相对立的政权”的架构,且各自拥有数量不等的建交国。虽然这些年里,围绕台湾的国际参与问题,通过协商谈判,创造性地为台湾以适当的名义和适当的身份参与非政府的国际组织做出了多种不同的安排〔16〕,比如,体育领域的“奥运会模式”〔17〕、经济领域的“WTO(世界贸易组织)模式”〔18〕、“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模式”〔19〕、“亚洲开发银行模式”〔20〕等。但台湾一方面在被迫接受安排的同时也总是指责大陆“打压”,一方面又一而再再而三地伺机冲撞“一个中国”框架,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这也自然引来中国大陆的反对与遏阻。大陆政府坚定维护“一个中国”框架与台湾当局寻求突破这一框架之间的矛盾成为一条主线。“台湾企图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努力从没有停止过,也不断遭到祖国大陆的反对,因此在国际社会祖国大陆坚定维护一个中国框架,与台湾谋求突破这一框架,成为……未来两岸较量的又一主线”。〔21〕大陆坚定维护“一个中国”框架,与台湾谋求突破这一框架,或者换句话说,台湾寻求外交“突破”与大陆全力“遏阻”,便成为两岸互动的标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大陆所有反独促统、遏制“台独”的作为一概被诬指为“打压”、“霸凌”、“鸭霸”、“欺负”、“矮化”,所有“让利”、“惠台”等政策措施一概被曲解为“统战伎俩”而遭漠视。在“台独”势力的持续冲撞与破坏下,两岸维持的“一个中国”共识逐渐模糊和消失。在逐渐绿化的台湾媒体的不断渲染下,一个负面的“敌人”形象被建构,幷且凭着媒体的巨大影响力成功影响了公众认知。在台湾公众认知里,大陆政府对台湾当局的态度是“不友好”的,这在历次民调中都体现得极为明显。

  两岸因为政治分歧与对立而争执不休,龃龉不断,硬实力既无法令对方屈服软实力又无法令对方折服,在李、扁、蔡独派执政的时期,两岸争衡变得越来越无情无义。两岸在国际间的争衡、折冲,无疑对台湾民意转向起到重要影响,恰恰是这三十年间,台湾人的身份认同在内外部环境的涵育下,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无疑又反过来对两岸关系的发展产生反作用。两岸同胞间留下的本应该是守望相助的温情,回望历史看到更多的却是相残相杀的创伤记忆,一种固定的憎恶感积存于两岸民意,一旦遇到节点,就会形成“零存整取”的效应,变成对彼此的不满与怒火倾泻而出,对两岸关系造成更大的伤害,阋墙之争的残酷越来越失去“相容相忍”的影子。从两岸官方层面互动的过往可以看出,如果两岸“对抗、互撕”,建构的必然是“霍布斯文化”,是“敌人的形象”,无论是两蒋时期两岸之“正统”之争,还是李、扁、蔡时期两岸之“统独”之争,都是如此,所建构出来的“大陆形象”一定都是“敌人形象”。

  近些年来,一方面,随着两岸民众的互动交流日益频繁,双方差异性因素难以掩饰,成为引发“恶评”甚至导致冲突的重要渊薮;另一方面,两岸“政府”层面的外交博弈无可避免地外溢到体育、文艺等传统与政治不相干的领域,屡屡酿成“文化冲突事件”,这些事件诸如2006年世界青少年运动会“抢旗风波”、2009年高雄世运会旗帜事件、2010年东京电影节大陆退赛事件、2013年“张悬事件”、2016年“周子瑜事件”、各种封杀涉独台湾艺人事件、2017年《英雄联盟》洲际系列赛事件、2018年“刘乐妍风波”、2018年“九二面包风波”,以及2019年第55届金马奖傅榆涉独事件……,这些“文化艺术”领域互动的泛政治化操作,在资讯畅达的台湾,所有这些方面均是新闻炒作的极佳素材,每一个新闻事件都会被利用,平面媒体会连篇累牍的结合新闻发表耸动的评论,电视节目除了滚动播出的新闻画面,再配上一些名嘴、政客跑出来“带风向”,而社交媒体更是将文字、图画、音视频符号运用到极致,更多的煽动言论、耸动新闻随处可见,恶毒的言论会迅速颠覆舆论场,掀起双方“骂战”,极度恶化两岸民众感情,强化两岸民间对立气氛,每每引发台湾人的集体屈辱感〔22〕。彼此充满不信任,敌意如影随形,戾气无所不在,交锋自然难免。

  三、坚持“敌化”建构,两岸无和平

  从两岸博弈的过往可以看出,马英九执政八年,两岸在坚持“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成功建构起了“互帮、互助”的“康德文化”,两岸关系是一种“朋友”关系,双方搁置争议,互释善意,互动热络,充满两岸一家亲的气氛,也因此达成很多协议,收获不少成果。然而由于积怨太深,两岸互动的基本模式,无论是两蒋时期两岸之“正统”之争,还是李、扁、蔡时期两岸之“统独”之争,不外乎是互相丑化、互相恐吓、互相叫嚣、互相竞争,这样一种“对抗、互撕”的模式,建构的必然是“霍布斯文化”,是一种敌对的关系。毋庸讳言,“台独”和反“台独”是两岸关系的结构性矛盾,而对立性和对抗性是两岸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大众媒体和新媒体的共同建构下,以负面形象为主色调的“大陆形象”在台湾民众的心中扎下根来,挥之不去。这些负面形象是多棱复合体,首先,大陆政府是“不友好”形象,再加上台湾媒体习惯于将“中共政权”误指为“极权政权”和“贪腐”;而对“一国两制”又素无好感,认同“一国两制”的比例微乎其微;而他们眼中的大陆民众,更是素质低下的形象……。

  两岸是要走向对抗互撕,还是走向互帮互助,是选择“霍布斯文化”还是选择“康德文化”,建构一种“敌对关系”还是建构一种“朋友关系”,关键就是要看是否承认“九二共识”这一政治基础,关键是否遵守“一个中国”原则。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就是这个道理。事实一再证明,是否承认“一中框架”的“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发展是否顺利的关键。否认“九二共识”,主张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就是对两岸现实的挑战,敌对关系为特征的“霍布斯文化”也就成为两岸关系的常态,两岸的和平也就无从谈起。

  注释:

  〔1〕Helen Milner,"An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in David Baldwined.,Neorelaism and Neoliberalism:The Contemporary Debat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3),pp.144-145.转引自秦亚青:《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读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美国研究》2001年第2期。

  〔2〕Krobert 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Boulder:Westview,1989),p.1.

  〔3〕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p.88.

  〔4〕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p.1.

  〔5〕秦亚青:《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读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美国研究》2001年第2期。

  〔6〕李少军:《国际关系大理论与综合解释模式》,《世界经济与政治》, 2005年第2期。

  〔7〕倪世雄等着:《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第224页。

  〔8〕温特指出,在哲学层面上,身份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因素。由于这个定义含义太广了,所以他将身份作为有意图行为体的属性。参见【美】温特着,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281-282页。

  〔9〕温特认为国家通过交流和互动建构起来的共同知识的外在表现,若国家经过交流和互动所形成的“共有理念”是“相互认为对方可以自治”,其结果就是“没有中央政府”,也就是“无政府”。“共有理念”是文化的一种,所以“共有理念”也就是“无政府文化”。参见【美】温特着,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198-206页。

  〔10〕参见【美】温特着,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313-322页。

  〔11〕参见杨永斌:《建构主义视角下的国家形象塑造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5月号。

  〔12〕参见【美】温特着,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13-383页;幷参见董青岭、李爱华《和平·发展·合作——关于中国国家形象建设的几点思考》,《理论学刊》,2006年第4期。

  〔13〕参见胡晓为:《国家形象》,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第103-106页。

  〔14〕Stuart Hall, "The Work of Representation", iii Stuart Hall eds.,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 (Beverly Hills, CA: Sage,1997),p61.

  〔15〕台湾学者黄彦颖认为温特的建构主义以主权国家为分析单位,以严格的定义看待两岸关系似乎不太合适。他指出,退一步想,可以将两岸关系视为一个(国际)体系,两岸之间互为主权,彼此对于“国家”的认同与利益是两岸关系的重要组成,而幷非由内部因素或外部因素所构成。他认为建构主义运用在两岸关系的研究上,可以采取宽广的态度,除了两岸“政府”作为行为者之外,也有许多具有影响力的“行为主体”,包括两岸协议。见黄彦颖:《建构主义和准国际建制——谈两岸协议签订》,政大典藏机构网,2010年6月12日,http://nccur.lib.nccu.edu.tw/handle/140.119/50443。另外,朱云汉、黄旻华也认为,国家之于国际,就像个人之于社会,每个人都有其历史背景、家庭环境以及许多的社会化因素在起著作用,更何况在今日的全球化时代中,国家作为单一行动者的假设是过度简化,所描绘的原子式互动也无法理解国家行为背后的动机,建构主义者在这点上同意新自由主义者的主张,也就是国际政治不能排除其他非国家行动者的重要性,但强调国家本身就是高度受到社会化所影响,幷且国内政治因素也必须整合到国际政治的分析中,缺乏这方面的理解,就无法得知国家的社会化现况为何,以及对其自身在国际社会中的角色认知如何。见朱云汉、黄旻华:《探索中国崛起的理论遗憾、批判既有国关理论的看法》,载《从国际关系理论看中国崛起》,台北:五南出版社,2007,第34-35页。台湾学者张家琪也依据温特建构主义的理论分析说,“假若海峡两岸建构的共有理念是互不承认生存权的敌人,所产生的就可能是敌对的形象;若是既可以自治、彼此竞争,又不能被消灭,很可能就是对手的形象;若所建构共有观念是国家既有主权,又彼此友好,也就可能建构为朋友的形象。”参见张家琪:《台湾两大报眼中的中国大陆国家形象分析》,台北:致知学术出版社,2013,第56页。

  〔16〕在国际非政府组织中,因为两岸的共同参与,所以名称必须顾及一中原则及台湾的参与,故在国际奥委会、世界银行、国际狮子总会,台湾地区被称作中华台北,在亚洲开发银行则被称为中国台北,在世界贸易组织称为台澎金马单独关税领域或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17〕按照国际奥委会1974年“名古屋协议”,台湾参与各种国际赛事时,在代表队名、旗、歌上都有严格规定,名称为“中华台北”名义,旗帜为“奥运五环旗”,歌是“台北奥委会会歌”。

  〔18〕以“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领域”名义参加。

  〔19〕台湾祇能以“经济体”身份参与相关互动,台湾地区领导人不能参加领袖会议,祇能由其派代表参加。

  〔20〕以“中国台北”名义参加。

  〔21〕王建民:《30年两岸交流与两岸关系发展回望(上)》,《统一论坛》2017年第6期。

  〔22〕建构主义大师温特把“集体自尊”与生存、独立、财富(或称生命、自由、财产)一起视为国家的利益。他指出:“集体自尊指一个集团对自我有着良好感觉的需要,对尊重和地位的需求。”他认为:“集体自尊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一个关键的因素是:集体自我形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这一点部分地取决于有意义的他者之间的关系,因为自我是通过移位于他者才能认识自我的。负面的自我形象往往是通过自己认知到的、他国的蔑视和侮辱而产生的。”当一个群体总是感觉受到另一个群体“凌辱”的时候,也是我者和他者界线明晰的过程。参见温特着、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4页。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2年2月号,总第290期)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