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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就是要罚到痛!
http://www.CRNTT.com   2021-06-09 18:58:56


 
03 遏止大数据“杀熟”须出重剑

  数据时代,大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利用好这个重要战略资源,利国利民;不当利用,则后患无穷。大数据“杀熟”这样滥用大数据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还会对消费者造成心理伤害,严重的会引发人们所说的“大数据恐惧症”,导致大数据这一重要战略资源不能得以善用。唯有当使用大数据的商家和平台,不再把关注重点放在搜集的数据越多越详细越好,而是自觉守住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尊重用户的数据隐私,相关行业企业才能可持续地发展。

  遏止大数据“杀熟”须出重剑。这“重剑”之重不仅体现在对大数据“杀熟”的处罚金额大幅提高上,还应体现在日常监管和对用户信息的全面保护之中。大数据“杀熟”这样的数据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取证难、举证难使得有效维权很难实现。有些被侵权者出于时间和经济成本上的考量,往往会放弃维权。这无奈的放弃,实际上是对大数据“杀熟”的放纵,导致大数据“杀熟”更加甚嚣尘上。大数据“杀熟”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的追究,本身也是对法律权威的削弱。

  为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规定有关行业组织、人民检察院可以就未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或者非法处理数据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还可以对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或者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大数据“杀熟”等数据侵权行为,既是对具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侵害,也涉及到公共利益。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这项创新之举,可以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将维权“重剑”的剑锋打造得锋芒毕露。

  《条例(征求意见稿)》不仅对大数据“杀熟”果断亮出重剑,还确立了处理个人数据的五项基本原则,即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公开透明、准确完整和确保安全原则。这是深圳充分利用立法权优势,为数据立法,让用户放心,从根本上为科学、合理利用好大数据战略资源的有力举措。可以预见,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和健康的数据生态,必将促进深圳数字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而深圳在这一领域的先行先试,也将为全国性的相关立法提供可以借鉴、复制的模板。(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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