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才能破浪前行、走向深入。近年来,深圳在科技创新、网络数据、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诸多领域,立法开全国之先河。青岛“学深圳、赶深圳”,学的正是深圳的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的政务服务环境与生态。2020年11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青岛第一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法规,引起广泛关注,标志着营商环境领域建设进入新阶段。
长远来看,个人破产制度还需上位立法。毕竟,《条例》仅为地方法规,与国家立法差距很大。期待深圳的实践探索为个人破产法出台奠定基石。而从深圳立法的大步流星中,我们也可以学到更多。(来源:青岛日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评论员:王学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