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切四之解答:实施30%涨跌幅限制交易申报100股起、以1股为单位递增
与精选层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交易规则》仅做了发布主体、体例等适应性调整,内容没有变化。
一是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二是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三是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四是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五是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北交所在基础性业务规则上基本平移了精选层的相关制度,幷吸收了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的成功经验,同时贴合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实现多元化、差异化和特色化的制度建设。
记者了解到,就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根据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经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近期,北交所还将就落实公开发行注册制下审核职责相关的自律规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来源:证券日报 记者:昌校宇) |